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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市场监管部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消费环境建设,连续4年获国务院食安委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A等次,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2020年度全国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我省有4个城市进入前十。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足市场监管“工具箱”,打出消费维权“组合拳”,努力创造高品质消费环境,不断增强全省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落实“四个最严”,守护消费安全
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四大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发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组织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餐饮质量安全提升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十大攻坚行动,着力解决餐饮卫生、掺假造假等突出问题。引导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实施食品小作坊整治提优工程,到2025年全省培育“名特优”小作坊不少于1000家。筑牢药品安全防线。加快构建疫苗质量安全“省控线”,全面实施疫苗电子追溯管理,推进疫苗批签发检验能力建设。持续加强集采中标药品、生物制品、麻精药品等重点产品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网络非法销售等违法行为。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开展安全乘梯守护行动,推进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六统一”建设,提高电梯故障应急救援效率。完善气瓶安全可追溯信息化监管体系,实现全省气瓶行踪和安全状况“一网归集、一键可查”。深入排查整治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筑牢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防线。聚焦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日用消费品,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格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十四五”期间,力争建成10000个缺陷信息监测点。
强化“两反两保”,维护消费公平
扎实开展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内容的“两反两保”行动,强化消费领域执法,大力整治违法乱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加大竞争执法力度。对水电气暖、广播电视等公用事业单位实施竞争政策合规指导,坚决查处医药、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严惩侵权假冒行为。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建立从生产源头到销售渠道、从线上到线下的全方位、全链条监管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有效震慑不法行为。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制定实施《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督促平台落实准入管理、产品质量审核等主体责任。探索直播电商、社区团购等新业态新模式监管,严厉打击大数据杀熟、刷单炒信等网络消费侵权行为,持续净化网络购物环境。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严密监测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价格波动情况,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教育、医疗、电力、停车、物业等民生领域价格专项检查,坚决遏制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严查虚假违法广告。完善“传统媒体+互联网+户外”三位一体广告监测体系,精准监测并及时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确保我省传统媒体广告违法率保持全国最低水平,新媒体广告监管走在全国前列。
改善供给质量,提升消费品质
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切实增强质量供给对消费需求的适配性。加快构建先进标准体系。统筹规划建设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彰显江苏产业特色的新型标准体系,“十四五”期间力争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30项以上、国家标准500项以上。全面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在旅游、养老等重点消费领域培育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引导企业用先进标准带动产品和服务转型升级。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围绕我省50条重点产业链、30条优势产业链、10条卓越产业链,深入推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合格率提升工程,推动产业链向中高端提质升级。在适老产品、儿童用具等消费品领域,对标国内外标杆产品的质量标准,持续开展比对研究和质量提升。大力培育质量发展标杆。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积极支持我省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和省长质量奖,总结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带动更多企业重视质量管理、勇攀质量高峰。健全完善“江苏精品”认证体系,力争“十四五”期间培育1000个“江苏精品”,推动我省从品牌大省向品牌强省转变。精准布局质量基础设施。“十四五”期间,力争建成49个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中心,并推广建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快形成覆盖我省主要产业领域的质量技术公共服务体系。
响应群众诉求,保障消费权益
把化解消费矛盾纠纷作为市场监管部门走好群众路线的重要着力点,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解决好群众在消费维权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创新权益保障制度。引导省内重要生产企业和大型商超等经营单位加入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联盟,鼓励总部型企业实行长三角地区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全面推行经营者首问制度,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超等建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和赔偿先付制度。完善消费争议商品质量检验检测鉴定机制,引导全省大型综合检验检测机构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技术支持。畅通诉求接处渠道。加强12315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全省12315热线一次性电话接通率、消费者咨询投诉办结率,确保消费者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完善江苏“智慧3·15”平台,实现网上受理、网上调解、网上督办全链条快速维权。破解热点难点问题。指导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运用消费体察、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等维权“利器”,破除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业“潜规则”。对涉及人员多、举证难度大的典型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适时发起集体诉讼和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
协调各方力量,共治消费环境
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着力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消费环境社会共治格局。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商务等部门在消费维权领域的协作配合,完善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增强消费维权工作合力。联合沪浙皖三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共建长三角地区高品质、一体化消费环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广大企业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牢固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到2025年全省与消费密切相关的市场主体参创率力争达到80%以上。加大消费教育力度。指导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设网上消費教育基地,推进消费教育常态化,采取发布消费指南、开展风险警示、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社会监督措施。大力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聚焦投诉集中的企业和多发易发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消费投诉信息,倒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作者系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贾潇潇
落实“四个最严”,守护消费安全
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四大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发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组织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餐饮质量安全提升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十大攻坚行动,着力解决餐饮卫生、掺假造假等突出问题。引导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实施食品小作坊整治提优工程,到2025年全省培育“名特优”小作坊不少于1000家。筑牢药品安全防线。加快构建疫苗质量安全“省控线”,全面实施疫苗电子追溯管理,推进疫苗批签发检验能力建设。持续加强集采中标药品、生物制品、麻精药品等重点产品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网络非法销售等违法行为。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开展安全乘梯守护行动,推进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六统一”建设,提高电梯故障应急救援效率。完善气瓶安全可追溯信息化监管体系,实现全省气瓶行踪和安全状况“一网归集、一键可查”。深入排查整治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筑牢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防线。聚焦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日用消费品,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格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十四五”期间,力争建成10000个缺陷信息监测点。
强化“两反两保”,维护消费公平
扎实开展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内容的“两反两保”行动,强化消费领域执法,大力整治违法乱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加大竞争执法力度。对水电气暖、广播电视等公用事业单位实施竞争政策合规指导,坚决查处医药、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严惩侵权假冒行为。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建立从生产源头到销售渠道、从线上到线下的全方位、全链条监管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有效震慑不法行为。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制定实施《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督促平台落实准入管理、产品质量审核等主体责任。探索直播电商、社区团购等新业态新模式监管,严厉打击大数据杀熟、刷单炒信等网络消费侵权行为,持续净化网络购物环境。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严密监测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价格波动情况,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教育、医疗、电力、停车、物业等民生领域价格专项检查,坚决遏制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严查虚假违法广告。完善“传统媒体+互联网+户外”三位一体广告监测体系,精准监测并及时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确保我省传统媒体广告违法率保持全国最低水平,新媒体广告监管走在全国前列。
改善供给质量,提升消费品质
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切实增强质量供给对消费需求的适配性。加快构建先进标准体系。统筹规划建设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彰显江苏产业特色的新型标准体系,“十四五”期间力争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30项以上、国家标准500项以上。全面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在旅游、养老等重点消费领域培育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引导企业用先进标准带动产品和服务转型升级。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围绕我省50条重点产业链、30条优势产业链、10条卓越产业链,深入推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合格率提升工程,推动产业链向中高端提质升级。在适老产品、儿童用具等消费品领域,对标国内外标杆产品的质量标准,持续开展比对研究和质量提升。大力培育质量发展标杆。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积极支持我省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和省长质量奖,总结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带动更多企业重视质量管理、勇攀质量高峰。健全完善“江苏精品”认证体系,力争“十四五”期间培育1000个“江苏精品”,推动我省从品牌大省向品牌强省转变。精准布局质量基础设施。“十四五”期间,力争建成49个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中心,并推广建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快形成覆盖我省主要产业领域的质量技术公共服务体系。
响应群众诉求,保障消费权益
把化解消费矛盾纠纷作为市场监管部门走好群众路线的重要着力点,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解决好群众在消费维权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创新权益保障制度。引导省内重要生产企业和大型商超等经营单位加入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联盟,鼓励总部型企业实行长三角地区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全面推行经营者首问制度,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超等建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和赔偿先付制度。完善消费争议商品质量检验检测鉴定机制,引导全省大型综合检验检测机构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技术支持。畅通诉求接处渠道。加强12315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全省12315热线一次性电话接通率、消费者咨询投诉办结率,确保消费者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完善江苏“智慧3·15”平台,实现网上受理、网上调解、网上督办全链条快速维权。破解热点难点问题。指导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运用消费体察、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等维权“利器”,破除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业“潜规则”。对涉及人员多、举证难度大的典型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适时发起集体诉讼和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
协调各方力量,共治消费环境
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着力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消费环境社会共治格局。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商务等部门在消费维权领域的协作配合,完善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增强消费维权工作合力。联合沪浙皖三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共建长三角地区高品质、一体化消费环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广大企业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牢固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到2025年全省与消费密切相关的市场主体参创率力争达到80%以上。加大消费教育力度。指导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设网上消費教育基地,推进消费教育常态化,采取发布消费指南、开展风险警示、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社会监督措施。大力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聚焦投诉集中的企业和多发易发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消费投诉信息,倒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作者系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贾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