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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盈利是合作社生产和服务活动的重大经营成果。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盈利分配,对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调动合作社成员的积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民专业合作社盈利总的应遵循“惠顾返还”和“资本报酬有限”原则,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合理合法的分配。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多种原因,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盈利分配上却出现不少偏差,产生了不少问题,现对其中的一些主要问题作一点剖析和纠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