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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饲养中、运输中、屠宰中的动物福利是食品安全的基础。受传统错误思想影响以及市场利益驱动所带来的低水平饲养、缺乏足够的装车安排和高素质工作人员而形成的野蛮运输、残酷宰杀方式以及不规范加工作业所导致的不人道屠宰都会侵害动物源性食品的最终品质。我国要从引入"可持续"动物福利理念入手,不断提高我国国民对动物福利的认知;适时制定动物福利法。
关键词:动物福利;动物源性食品;食品安全
一、动物福利与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动物福利是指供应给动物用于生存所需的外部条件,使动物能够康健地成长、快乐地生活。动物福利也是创建在动物一生经历的所有正面与负面感受来源之上的一项生存指标。大量实验表明,若想使动物福利的要求得到满足,只有让动物保持自身健康、给予充足营养、顺应动物的天性,使其舒适、自由地生活,而且还应该让动物远离惊恐、悲苦和巨大压力的境遇,概括起來有五点,即生理、心理、环境、卫生、行为。重视动物福利,是人选择尊重动物的心理呈现;也利于最大程度上保护动物,完成高质量的动物性产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的定义,动物源性食品是指所有可供人们食用的动物组织、蛋和奶,包括肉类及其制品。具体包括(一)禽类:指家养禽,例如鸡 、鸭、鸽、火鸡等;(二)饲养动物:通常指绵羊、山羊、牛、猪、家养偶蹄兽,还有骆驼和一些养殖鱼类也包括在内;(三)野生动物和家养动物:野生动物具体指野鸡和珍珠鸡等,家养动物指兔等。所谓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是指人们正常食用来源于动物的产物后,未出现反常状况,与国家无毒、无害、无副作用的规定和标准相吻合。
二、动物福利攸关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动物福利通常受糟糕的饲养环境、不人道的饲养方式、运输应激和宰杀应激等因素的影响,这恰恰也是直接影响动物源性食品的品质和安全的因素。注重和实现动物福利,是动物保护的要求,也是食品安全关键所在,更是人们维护自身生命与健康的必然选择。1、饲养中的动物福利与食品安全
农场动物饲养,是指喂养和照料动物,给予动物食物。规模化、集约化饲养模式在我国逐渐占据主要地位,但单调的饲养环境也带来诸多动物福利问题:首先,动物饲养场的排泄物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影响。大规模的饲养环境中农场动物会排出大量的粪尿污染物以及其他各种污染物,饲养场温度居高不下、通风标准不达标使得有毒有害气体也会在堆积的粪便中产生,而且难以清除的病原和毒素会反作用于动物,使得动物出现诸多不良状况,严重侵蚀动物的生命与健康。其次,动物食用饲料污染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影响。动物食用饲料被污染可能源于农户对种植的农作物使用过量农药与化肥通过环境中各要素循环转移到动物饲料中,可能因为饲料生产者生产的饲料金属超标,还可能由于生产和储存中对饲料原料与成品保存不当导致。用这些不合格的饲料去喂养动物,会使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在动物体内残留,人类食用这类食品严重的会引发安全事故。再次,兽药残留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影响。动物饲料原料农药残留与抗生素超标、使用大剂量抗生素药物对动物进行疾病预防和治疗、非法使用禁止药物都会导致动物体内药物残留,当人们食用抗生素残留的肉食品,会引发人体食物中毒,而且多种细菌会借助“有抗食品”进行传播最终危害人类健康。
2、运输中的动物福利与食品安全
动物运输,是指动物移动的过程,也就是在装载和卸载两个过程中借助一定的方式进行转移。满足运输中的动物福利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在运输前、装车、运输空间、运输管理等方面做好充足的安排:为了避免或减少动物在运送过程中出现死亡、受伤,运送前做一些准备工作必不可少,包括对动物及其运送车辆的检查、做出运输计划、处理动物禁食等;为降低运送过程中装车部分的应激性,区分好不同品种的动物不同应激反应,创造良好的运输条件;根据动物身体大小、有效调节体温的能力、环境温度以及是否需要躺下合理设定动物所需空间大小,即动物站立或转身所需的地板面积以及动物所在车厢的高度;运输工作人员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对运输过程中的动物经一定时间间隔进行检查或出现一些紧急情况后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倘若运输动物前的准备不足,提供的医疗卫生条件不符合应有标准,忽视动物疫病检查以及运输车辆脏乱差现象泛滥,会给运输中常出现的流行传染病爆发埋下隐患。而运送过程中不人道地对待动物,如捕获、装车、运输、卸车、分群等操作时鞭打斥责,动物很容易陷于应激状态,这种状态长时间延续,其结果往往是引发动物应激综合症等难题出现。[1]在恐惧心理的影响下,动物生理组织剧烈收缩、免疫力下降,滋生有害物质侵害动物源性食品的最终品质。
3、屠宰中的动物福利与食品安全
屠宰,是指动物死亡的行为,而这种死亡是在动物被抑制、击昏和放血之后发生的。满足屠宰中的动物福利要求,应该充分遵循动物宰杀和处死时的通用保护原则并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通常包括:避免动物在遭受应激、疼痛和痛苦的情况下被宰杀;合理安置紧急情况下被处死的动物;不提倡采用悬吊方式屠宰动物,但是能让动物处于十分放松的状态下是可行的;以快而准的电击技术致昏动物,在此过程中不能强迫动物运动或不运动;必须采取切断其一条颈动脉或者分支动脉的方式短时间内彻底放血以避免动物苏醒后感受到痛苦。而现实过程中,对禽畜的宰杀过程十分惨酷,如在宰杀之初,会将肉鸡腿用钩子钩住,然后开始卸载,难以想象它们的腿骨被倒挂在生产线上所承受的巨大痛苦,而它们只能在长时间的惊恐中,绝望地等待早一刻能够结束这种疼痛的折磨。在食品专家看来,人类的这种残虐对待动物的行为为病原体在动物体内繁殖传播创造了条件,在此情况下要求保证食肉者的健康便是难上加难了;另外禽畜加工卫生条件差、屠宰加工企业的建筑设施水准较低、屠宰加工运输不规范、卫生管理工作差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所以屠宰的禽畜胴体污染严重,特别是沙门氏菌等致病菌在肉片中最常见,也是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难题之一。 三、提高动物福利保障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法律政策
1、引入“可持续”动物福利理念,稳步制定和实施禽畜动物福利标准
时代在发展,各领域推行可持续进程的脚步未曾停歇,在行业发展到一定社会化程度时必然会引入一种更符合人性化要求、“可持续”的动物福利理念。该理念旨在探求一种平衡状态,是在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得到保证的前提下的人与动物之间的平衡,针对动物的喂养饲料、居住环境、疾病防疫、饲养与生产模式进行多方而且全面地改善,最终实现人与动物的和谐与共赢。
在动物饲养新模式上,例如:为促进雏鸡和成年鸡健康成长,为其提供如垫网、栖架等优质饲养设备;在日常生产管理中,加大鸡群疫病情况检查和评估力度,降低鸡群患病率和死亡率;新饲养模式以生态和谐为导向,在生物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疫病净化,最终在现代化养殖技术的保障下为更大程度推行动物福利发挥积极作用。
包括水源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大大增加了动物的患病率和死亡率,必须加强动物疾病疫病防控,保证动物的安全与健康。一是饲养过程中对动物生存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及时切断传染根源;二是对动物及时进行科学的防疫疫苗注射,对疾病进行防控;三是疫病发生后及时处理应对,结合具体的疫病情况进行隔离、用药,避免盲目使用抗生素。
滥用添加剂的污染饲料和不合格的兽药严重侵蚀动物的健康,对人体的危害程度极大,我国监管饲料喂养和兽药使用必须对其检验方法和残留量标准进行具体规定。喂养的饲料中的营养成分是动物保存体力的重要来源,所以必须选用含有足够如蛋白质、维生素等营养物质在内的绿色材料和添加剂;对提供兽药的企业和提供商严格审查其具备的生产资格,即检查是否具有相关许可生产证书或者授权生产的批准文件。
2、提高国民对动物福利及动物性食品安全的认知程度
促使动物饲养农户与从业者建立动物福利理念,增强其责任感。动物饲养农户和从业者直接经手动物的饲养、运输和屠宰的各个环节,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动物保护意识和经营观念,可以从源头上提高动物性食品的生产质量。首先,要逐步培养从业者的动物福利思想以及食品安全理念,对改善动物饲养环境、运输条件、屠宰方式的从业者实行提倡鼓励制度,形成良好的动物保护风气;其次,对于违背动物福利要求,甚至采取残忍恶劣手段对待动物的从业者进行惩戒,强化其责任意识。加强整顿动物福利工作中执法不严的现象,让民众在规范的执法行为、强有力的执法力度、高质量的执法环境中转变思想和态度,做好动物福利工作,提高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性。
提高群众动物福利参与意识,有效监督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改变传统认为人是动物的主宰者的落后思想,让动物福利观念深入人心,必須让人们深切理解动物福利与动物源性食品之间的密切联系,参与到动物源性食品生产的监督工作中去。民众是动物源性食品的最终消费者,保障动物福利提高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性,必须及时听取群众的声音,舆论监督也是反映客观事实的重要来源,让直接生产者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可以发展民间动物福利保护组织,让民众意识通过有效渠道进行充分表达,最终保护其合法权益。
3、适时制定动物保护基本法
动物福利攸关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随着二者的密切关系日益被大众所知悉,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已经在动物福利方面做出巨大成就的压力之下,我们更应该关注我国在此领域与他国的差距所在,制定一部有利于提高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动物福利法》是必然选择,也是大势所趋。动物保护立法非一日之功,首先,制定动物保护基本法应该认真汲取域外国家的先进做法,但是避免走弯路不等于“拿来主义”,在结合我国具体国情的基础上逐步实施立法;其次,该法明确我国实行动物保护的目的和任务,完整规定调整的对象和适用范围,让动物保护基本制度、基本方针以及基本管理体制有法可依;最后,将动物福利监管体制和动物福利责任体制作为该法的重要内容加以突出,让动物福利立法不流于形式、不只是停留在立法表面。另外,立法之外的辅助措施必不可少,首先,无论政府还是相关社会组织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残虐杀害动物的行为,逐步取缔损害动物福利的低劣习俗;其次,公共部门必须加大对动物虐杀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规范动物利用的优良氛围,让不法企业无立足之地;逐步引导社会理性观念的养成,让民众参与到动物利用的监管工作中去,推进社会文明进程的同时,强化和巩固动物保护的社会根基,克服走向立法的困难,最终水到渠成。从这部基本法出发,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程度及其它实际情况,学习西方国家的先进做法,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不同种类的动物保护的单行法,例如立足现有的有关运送动物的法律、法规、规章;最终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探索构建完整的链条式动物福利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参考文献:
[1]赵英杰.动物性食品安全视角下的动物福利问题研究[M].贵州:贵州社会科学,2010.
[2] 周毛杰.影响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原因及应对措施[J].畜牧受益科技信息,2016.
[3]常纪文.动物保护法学:动物运输的法律保护[M]高等教育出版社:268-296.
作者简介:
江琴(1993-)女,安徽安庆人,广东财经大学,2017级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诉讼法
关键词:动物福利;动物源性食品;食品安全
一、动物福利与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动物福利是指供应给动物用于生存所需的外部条件,使动物能够康健地成长、快乐地生活。动物福利也是创建在动物一生经历的所有正面与负面感受来源之上的一项生存指标。大量实验表明,若想使动物福利的要求得到满足,只有让动物保持自身健康、给予充足营养、顺应动物的天性,使其舒适、自由地生活,而且还应该让动物远离惊恐、悲苦和巨大压力的境遇,概括起來有五点,即生理、心理、环境、卫生、行为。重视动物福利,是人选择尊重动物的心理呈现;也利于最大程度上保护动物,完成高质量的动物性产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的定义,动物源性食品是指所有可供人们食用的动物组织、蛋和奶,包括肉类及其制品。具体包括(一)禽类:指家养禽,例如鸡 、鸭、鸽、火鸡等;(二)饲养动物:通常指绵羊、山羊、牛、猪、家养偶蹄兽,还有骆驼和一些养殖鱼类也包括在内;(三)野生动物和家养动物:野生动物具体指野鸡和珍珠鸡等,家养动物指兔等。所谓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是指人们正常食用来源于动物的产物后,未出现反常状况,与国家无毒、无害、无副作用的规定和标准相吻合。
二、动物福利攸关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动物福利通常受糟糕的饲养环境、不人道的饲养方式、运输应激和宰杀应激等因素的影响,这恰恰也是直接影响动物源性食品的品质和安全的因素。注重和实现动物福利,是动物保护的要求,也是食品安全关键所在,更是人们维护自身生命与健康的必然选择。1、饲养中的动物福利与食品安全
农场动物饲养,是指喂养和照料动物,给予动物食物。规模化、集约化饲养模式在我国逐渐占据主要地位,但单调的饲养环境也带来诸多动物福利问题:首先,动物饲养场的排泄物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影响。大规模的饲养环境中农场动物会排出大量的粪尿污染物以及其他各种污染物,饲养场温度居高不下、通风标准不达标使得有毒有害气体也会在堆积的粪便中产生,而且难以清除的病原和毒素会反作用于动物,使得动物出现诸多不良状况,严重侵蚀动物的生命与健康。其次,动物食用饲料污染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影响。动物食用饲料被污染可能源于农户对种植的农作物使用过量农药与化肥通过环境中各要素循环转移到动物饲料中,可能因为饲料生产者生产的饲料金属超标,还可能由于生产和储存中对饲料原料与成品保存不当导致。用这些不合格的饲料去喂养动物,会使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在动物体内残留,人类食用这类食品严重的会引发安全事故。再次,兽药残留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影响。动物饲料原料农药残留与抗生素超标、使用大剂量抗生素药物对动物进行疾病预防和治疗、非法使用禁止药物都会导致动物体内药物残留,当人们食用抗生素残留的肉食品,会引发人体食物中毒,而且多种细菌会借助“有抗食品”进行传播最终危害人类健康。
2、运输中的动物福利与食品安全
动物运输,是指动物移动的过程,也就是在装载和卸载两个过程中借助一定的方式进行转移。满足运输中的动物福利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在运输前、装车、运输空间、运输管理等方面做好充足的安排:为了避免或减少动物在运送过程中出现死亡、受伤,运送前做一些准备工作必不可少,包括对动物及其运送车辆的检查、做出运输计划、处理动物禁食等;为降低运送过程中装车部分的应激性,区分好不同品种的动物不同应激反应,创造良好的运输条件;根据动物身体大小、有效调节体温的能力、环境温度以及是否需要躺下合理设定动物所需空间大小,即动物站立或转身所需的地板面积以及动物所在车厢的高度;运输工作人员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对运输过程中的动物经一定时间间隔进行检查或出现一些紧急情况后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倘若运输动物前的准备不足,提供的医疗卫生条件不符合应有标准,忽视动物疫病检查以及运输车辆脏乱差现象泛滥,会给运输中常出现的流行传染病爆发埋下隐患。而运送过程中不人道地对待动物,如捕获、装车、运输、卸车、分群等操作时鞭打斥责,动物很容易陷于应激状态,这种状态长时间延续,其结果往往是引发动物应激综合症等难题出现。[1]在恐惧心理的影响下,动物生理组织剧烈收缩、免疫力下降,滋生有害物质侵害动物源性食品的最终品质。
3、屠宰中的动物福利与食品安全
屠宰,是指动物死亡的行为,而这种死亡是在动物被抑制、击昏和放血之后发生的。满足屠宰中的动物福利要求,应该充分遵循动物宰杀和处死时的通用保护原则并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通常包括:避免动物在遭受应激、疼痛和痛苦的情况下被宰杀;合理安置紧急情况下被处死的动物;不提倡采用悬吊方式屠宰动物,但是能让动物处于十分放松的状态下是可行的;以快而准的电击技术致昏动物,在此过程中不能强迫动物运动或不运动;必须采取切断其一条颈动脉或者分支动脉的方式短时间内彻底放血以避免动物苏醒后感受到痛苦。而现实过程中,对禽畜的宰杀过程十分惨酷,如在宰杀之初,会将肉鸡腿用钩子钩住,然后开始卸载,难以想象它们的腿骨被倒挂在生产线上所承受的巨大痛苦,而它们只能在长时间的惊恐中,绝望地等待早一刻能够结束这种疼痛的折磨。在食品专家看来,人类的这种残虐对待动物的行为为病原体在动物体内繁殖传播创造了条件,在此情况下要求保证食肉者的健康便是难上加难了;另外禽畜加工卫生条件差、屠宰加工企业的建筑设施水准较低、屠宰加工运输不规范、卫生管理工作差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所以屠宰的禽畜胴体污染严重,特别是沙门氏菌等致病菌在肉片中最常见,也是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难题之一。 三、提高动物福利保障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法律政策
1、引入“可持续”动物福利理念,稳步制定和实施禽畜动物福利标准
时代在发展,各领域推行可持续进程的脚步未曾停歇,在行业发展到一定社会化程度时必然会引入一种更符合人性化要求、“可持续”的动物福利理念。该理念旨在探求一种平衡状态,是在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得到保证的前提下的人与动物之间的平衡,针对动物的喂养饲料、居住环境、疾病防疫、饲养与生产模式进行多方而且全面地改善,最终实现人与动物的和谐与共赢。
在动物饲养新模式上,例如:为促进雏鸡和成年鸡健康成长,为其提供如垫网、栖架等优质饲养设备;在日常生产管理中,加大鸡群疫病情况检查和评估力度,降低鸡群患病率和死亡率;新饲养模式以生态和谐为导向,在生物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疫病净化,最终在现代化养殖技术的保障下为更大程度推行动物福利发挥积极作用。
包括水源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大大增加了动物的患病率和死亡率,必须加强动物疾病疫病防控,保证动物的安全与健康。一是饲养过程中对动物生存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及时切断传染根源;二是对动物及时进行科学的防疫疫苗注射,对疾病进行防控;三是疫病发生后及时处理应对,结合具体的疫病情况进行隔离、用药,避免盲目使用抗生素。
滥用添加剂的污染饲料和不合格的兽药严重侵蚀动物的健康,对人体的危害程度极大,我国监管饲料喂养和兽药使用必须对其检验方法和残留量标准进行具体规定。喂养的饲料中的营养成分是动物保存体力的重要来源,所以必须选用含有足够如蛋白质、维生素等营养物质在内的绿色材料和添加剂;对提供兽药的企业和提供商严格审查其具备的生产资格,即检查是否具有相关许可生产证书或者授权生产的批准文件。
2、提高国民对动物福利及动物性食品安全的认知程度
促使动物饲养农户与从业者建立动物福利理念,增强其责任感。动物饲养农户和从业者直接经手动物的饲养、运输和屠宰的各个环节,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动物保护意识和经营观念,可以从源头上提高动物性食品的生产质量。首先,要逐步培养从业者的动物福利思想以及食品安全理念,对改善动物饲养环境、运输条件、屠宰方式的从业者实行提倡鼓励制度,形成良好的动物保护风气;其次,对于违背动物福利要求,甚至采取残忍恶劣手段对待动物的从业者进行惩戒,强化其责任意识。加强整顿动物福利工作中执法不严的现象,让民众在规范的执法行为、强有力的执法力度、高质量的执法环境中转变思想和态度,做好动物福利工作,提高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性。
提高群众动物福利参与意识,有效监督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改变传统认为人是动物的主宰者的落后思想,让动物福利观念深入人心,必須让人们深切理解动物福利与动物源性食品之间的密切联系,参与到动物源性食品生产的监督工作中去。民众是动物源性食品的最终消费者,保障动物福利提高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性,必须及时听取群众的声音,舆论监督也是反映客观事实的重要来源,让直接生产者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可以发展民间动物福利保护组织,让民众意识通过有效渠道进行充分表达,最终保护其合法权益。
3、适时制定动物保护基本法
动物福利攸关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随着二者的密切关系日益被大众所知悉,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已经在动物福利方面做出巨大成就的压力之下,我们更应该关注我国在此领域与他国的差距所在,制定一部有利于提高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动物福利法》是必然选择,也是大势所趋。动物保护立法非一日之功,首先,制定动物保护基本法应该认真汲取域外国家的先进做法,但是避免走弯路不等于“拿来主义”,在结合我国具体国情的基础上逐步实施立法;其次,该法明确我国实行动物保护的目的和任务,完整规定调整的对象和适用范围,让动物保护基本制度、基本方针以及基本管理体制有法可依;最后,将动物福利监管体制和动物福利责任体制作为该法的重要内容加以突出,让动物福利立法不流于形式、不只是停留在立法表面。另外,立法之外的辅助措施必不可少,首先,无论政府还是相关社会组织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残虐杀害动物的行为,逐步取缔损害动物福利的低劣习俗;其次,公共部门必须加大对动物虐杀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规范动物利用的优良氛围,让不法企业无立足之地;逐步引导社会理性观念的养成,让民众参与到动物利用的监管工作中去,推进社会文明进程的同时,强化和巩固动物保护的社会根基,克服走向立法的困难,最终水到渠成。从这部基本法出发,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程度及其它实际情况,学习西方国家的先进做法,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不同种类的动物保护的单行法,例如立足现有的有关运送动物的法律、法规、规章;最终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探索构建完整的链条式动物福利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参考文献:
[1]赵英杰.动物性食品安全视角下的动物福利问题研究[M].贵州:贵州社会科学,2010.
[2] 周毛杰.影响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原因及应对措施[J].畜牧受益科技信息,2016.
[3]常纪文.动物保护法学:动物运输的法律保护[M]高等教育出版社:268-296.
作者简介:
江琴(1993-)女,安徽安庆人,广东财经大学,2017级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