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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多媒体教材是通过图、文、声、像等多种媒体类型呈现知识内容的,其中文本媒体的呈现看似与在书籍报刊上类似,实际上由于环境的变更,出现了许多不同于在纸介质上呈现的特点。本文通过比较文本媒体在书本教材和多媒体教材上运用特点的异同,进而探讨在开发多媒体教材中运用文本时应该遵循的一些规则。
文本在多媒体教材中呈现的特点
与书本比较,在多媒体教材上运用的文本媒体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可与声、像等其他媒体配合呈现。书本教材主要是靠文字描述来表达知识内容的,虽然有时也配以图形、表格,但一般都以字义表述为主。在多媒体教材中,文本媒体的呈现环境由纸介质搬到了屏幕;呈现方式更为多样化,可以和声音、图形、图像配合运用;定位也发生了变化,可以根据所表达教学内容和学习者(年龄、水平等)特点的差异,在屏幕上或充当主角,或充当配角甚至陪衬。
2.可以在屏幕上“动”起来。书本上的文字是静态呈现的。而在多媒体教材中,文本一般可分为标题性文本和说明性文本两类,前者采用动态呈现,可以收到增强视觉刺激,激发学习兴趣的效果。常见的文本动态呈现形式有横向运动、纵深运动、旋转、张缩、多层叠加、特效变化等。
文本在多媒体教材中所具有的借助动态、声音、色彩配合呈现的优势,不仅有利于改善传递知识信息的效率和效果,而且更为深刻的意义在于,将会导致人们对书本教材重知识内容、轻表现形式的传统观念的转变。
3.可以突破文字在书本上线性表述的制约。文本媒体在书本教材中传递知识信息是单向的,并且遵循线性规则,即学习者只能依序、被动地“接收”知识。在多媒体教材中,由于采用了超文本链接,允许知识信息以立体的网状结构形式呈现,突破了线性表述的限制,所以学习者就能够通过互动来主动地获得知识。
4.缺点是要受到屏幕显示技术的限制。从技术角度看,在多媒体教材中,文本通过屏幕显示并非优点:三个光束(红,绿,蓝)形成一个像素,加之电激励发光产生的余辉等因素,使得屏幕文本的分辨率、信杂比和对比度都较印刷文字略逊一筹。所以,不加区分地将书本教材照搬到多媒体教材中来,实为一种“扬短避长”之举。
文本媒体在多媒体教材中的运用规律
文本媒体在屏幕上与在书本上所遵循的规律迥异。在多媒体教材的开发中,运用文本应遵循适配性、易读性、艺术性并重的原则。
适配性原则
(1)文本与图形、图像的配合运用。在多媒体教材中,图和文均属于视觉符号,但是二者传递知识信息的机理是不同的。图形、图像以形传义,其长处是直观、形象,读者甚至不需思考便能理解接受;而文本的字形和字义是分离的,以表意准确和给人以想象空间见长,用文字可以将理论、概念、定律、公式等知识内容准确地表达出来。
在多媒体教材中,文本和图形的优势是不能互相取代的,但如果将文本媒体的表义准确地与图形、图像的形象性和多义性相结合,将有利于改善教学效率和教学效果,使二者优势互补。
(2)文本媒体与声音媒体配合运用。在多媒体教材中,声音媒体主要是指解说词、背景音乐和音响效果,其中解说词和文本分别属于听觉和视觉两类不同的刺激通道,因此在多媒体教材中采用解说加字幕或者文本屏幕加解说,有助于学习者理解和记忆教学内容。但由于二者的语义相同,为了降低冗余和突出重点,在配合运用时,要注意根据不同的教学需要和不同学习者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形式(如字少念多、字多念少、全文照念等)。
背景音乐和音响效果在多媒体教材中一般属于陪衬,起着美化环境或烘托主体的作用。例如,当文本屏幕较为集中时,适当播放悦耳的背景音乐,会有利于减轻阅读疲劳,提高学习效率;又如,鼠标点击文字热区或给出习题答案时,相应地配上音响效果,可使学习过程生动,引起学习者的注意。多媒体教材的这些书本所不具备的优势,建议充分发掘和应用。但是需要强调的是,陪衬最忌的是喧宾夺主,不适当地运用背景音乐和音响效果,只会弄巧成拙,起干扰作用,倒不如不用为好。
易读性原则
文字有别于图形的特点之一就是易读性差。用文字表达教学内容不如图形、图像那样直观、生动,一费眼,二费脑,因此在屏幕上用文字表述教学内容时,易读性原则显得十分重要。
确保屏幕上的文字醒目易读,其实并不复杂,只要注意两点即可。一是合理选用字体、字号、行间距与字间距,使之符合人们在屏幕上的阅读习惯。每屏阅读面积不要超过整屏的60%~70%,内容过多时可用分屏或滚屏显示方案解决。二是合理调节色彩和明度,确保文字在背景上清晰、醒目,降低长时间阅读的疲劳感。特别强调要避免目前较为普遍出现的文字与背景顺色现象(即亮底亮字或相反),建议要确保二者的明度差达到40~50以上(从黑到白的灰度为100级)。
艺术性原则
现代教育理论认为,学习环境的改善,不仅有利于提高学习效率,而且对激发学习动机,升华情感、意识,优化认知结构,促进知识迁移都具有积极作用。多媒体教材从根本上改变了书本教材重知识轻表现的传统观念,它除了传达理性知识内容外,还通过形象生动的画面、简洁清晰的表达和方便灵活的互动等,为学习者营造了“友好”的学习环境。因此,艺术性是运用(包括文本在内的)所有媒体时应遵循的原则。
文本在屏幕上的呈现艺术类似构图中“点”的艺术,可以分为个体(文字艺术)和群集(排版艺术)两类。
(1)可以不是很严格地认为,书本以文字表述见长,屏幕则以图形、图像呈现见长。因此在多媒体教材中用文本表达时,字数不宜过多,排版不宜过密,如果需要还可将文字图形化,使其“溶入”图形中更好。表达一个知识点所用文本的字体、字色不宜过于单一,但也不能过于杂乱,要遵循“统一中求变化,变化中求统一”的规则。此外,还应注意文本与声音、图形、色彩、动画的适配运用。
(2)多媒体教材中的排版,可以视为用“文字块”分割画面,这种情况在课件或网页上经常见到。这时应注意图、文在画面上的位置及大小,如果可能,将二者“缝合”,造成互相渗透的艺术效果会更好。
此外,各文字块选用的字体、字号、行间距、字间距也会产生不同的艺术效果,粗、大字体可以造成视觉上的强烈冲击,而细小字体则可造成视觉上的连续,并且带给人一种精细、舒适的感觉。
文本在多媒体教材中呈现的特点
与书本比较,在多媒体教材上运用的文本媒体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可与声、像等其他媒体配合呈现。书本教材主要是靠文字描述来表达知识内容的,虽然有时也配以图形、表格,但一般都以字义表述为主。在多媒体教材中,文本媒体的呈现环境由纸介质搬到了屏幕;呈现方式更为多样化,可以和声音、图形、图像配合运用;定位也发生了变化,可以根据所表达教学内容和学习者(年龄、水平等)特点的差异,在屏幕上或充当主角,或充当配角甚至陪衬。
2.可以在屏幕上“动”起来。书本上的文字是静态呈现的。而在多媒体教材中,文本一般可分为标题性文本和说明性文本两类,前者采用动态呈现,可以收到增强视觉刺激,激发学习兴趣的效果。常见的文本动态呈现形式有横向运动、纵深运动、旋转、张缩、多层叠加、特效变化等。
文本在多媒体教材中所具有的借助动态、声音、色彩配合呈现的优势,不仅有利于改善传递知识信息的效率和效果,而且更为深刻的意义在于,将会导致人们对书本教材重知识内容、轻表现形式的传统观念的转变。
3.可以突破文字在书本上线性表述的制约。文本媒体在书本教材中传递知识信息是单向的,并且遵循线性规则,即学习者只能依序、被动地“接收”知识。在多媒体教材中,由于采用了超文本链接,允许知识信息以立体的网状结构形式呈现,突破了线性表述的限制,所以学习者就能够通过互动来主动地获得知识。
4.缺点是要受到屏幕显示技术的限制。从技术角度看,在多媒体教材中,文本通过屏幕显示并非优点:三个光束(红,绿,蓝)形成一个像素,加之电激励发光产生的余辉等因素,使得屏幕文本的分辨率、信杂比和对比度都较印刷文字略逊一筹。所以,不加区分地将书本教材照搬到多媒体教材中来,实为一种“扬短避长”之举。
文本媒体在多媒体教材中的运用规律
文本媒体在屏幕上与在书本上所遵循的规律迥异。在多媒体教材的开发中,运用文本应遵循适配性、易读性、艺术性并重的原则。
适配性原则
(1)文本与图形、图像的配合运用。在多媒体教材中,图和文均属于视觉符号,但是二者传递知识信息的机理是不同的。图形、图像以形传义,其长处是直观、形象,读者甚至不需思考便能理解接受;而文本的字形和字义是分离的,以表意准确和给人以想象空间见长,用文字可以将理论、概念、定律、公式等知识内容准确地表达出来。
在多媒体教材中,文本和图形的优势是不能互相取代的,但如果将文本媒体的表义准确地与图形、图像的形象性和多义性相结合,将有利于改善教学效率和教学效果,使二者优势互补。
(2)文本媒体与声音媒体配合运用。在多媒体教材中,声音媒体主要是指解说词、背景音乐和音响效果,其中解说词和文本分别属于听觉和视觉两类不同的刺激通道,因此在多媒体教材中采用解说加字幕或者文本屏幕加解说,有助于学习者理解和记忆教学内容。但由于二者的语义相同,为了降低冗余和突出重点,在配合运用时,要注意根据不同的教学需要和不同学习者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形式(如字少念多、字多念少、全文照念等)。
背景音乐和音响效果在多媒体教材中一般属于陪衬,起着美化环境或烘托主体的作用。例如,当文本屏幕较为集中时,适当播放悦耳的背景音乐,会有利于减轻阅读疲劳,提高学习效率;又如,鼠标点击文字热区或给出习题答案时,相应地配上音响效果,可使学习过程生动,引起学习者的注意。多媒体教材的这些书本所不具备的优势,建议充分发掘和应用。但是需要强调的是,陪衬最忌的是喧宾夺主,不适当地运用背景音乐和音响效果,只会弄巧成拙,起干扰作用,倒不如不用为好。
易读性原则
文字有别于图形的特点之一就是易读性差。用文字表达教学内容不如图形、图像那样直观、生动,一费眼,二费脑,因此在屏幕上用文字表述教学内容时,易读性原则显得十分重要。
确保屏幕上的文字醒目易读,其实并不复杂,只要注意两点即可。一是合理选用字体、字号、行间距与字间距,使之符合人们在屏幕上的阅读习惯。每屏阅读面积不要超过整屏的60%~70%,内容过多时可用分屏或滚屏显示方案解决。二是合理调节色彩和明度,确保文字在背景上清晰、醒目,降低长时间阅读的疲劳感。特别强调要避免目前较为普遍出现的文字与背景顺色现象(即亮底亮字或相反),建议要确保二者的明度差达到40~50以上(从黑到白的灰度为100级)。
艺术性原则
现代教育理论认为,学习环境的改善,不仅有利于提高学习效率,而且对激发学习动机,升华情感、意识,优化认知结构,促进知识迁移都具有积极作用。多媒体教材从根本上改变了书本教材重知识轻表现的传统观念,它除了传达理性知识内容外,还通过形象生动的画面、简洁清晰的表达和方便灵活的互动等,为学习者营造了“友好”的学习环境。因此,艺术性是运用(包括文本在内的)所有媒体时应遵循的原则。
文本在屏幕上的呈现艺术类似构图中“点”的艺术,可以分为个体(文字艺术)和群集(排版艺术)两类。
(1)可以不是很严格地认为,书本以文字表述见长,屏幕则以图形、图像呈现见长。因此在多媒体教材中用文本表达时,字数不宜过多,排版不宜过密,如果需要还可将文字图形化,使其“溶入”图形中更好。表达一个知识点所用文本的字体、字色不宜过于单一,但也不能过于杂乱,要遵循“统一中求变化,变化中求统一”的规则。此外,还应注意文本与声音、图形、色彩、动画的适配运用。
(2)多媒体教材中的排版,可以视为用“文字块”分割画面,这种情况在课件或网页上经常见到。这时应注意图、文在画面上的位置及大小,如果可能,将二者“缝合”,造成互相渗透的艺术效果会更好。
此外,各文字块选用的字体、字号、行间距、字间距也会产生不同的艺术效果,粗、大字体可以造成视觉上的强烈冲击,而细小字体则可造成视觉上的连续,并且带给人一种精细、舒适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