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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选举各级人大代表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但是对于人代会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有人认为,为了保障人大代表更好行使选举权,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也应当设置秘密写票处:也有人认为,法律只规定选举代表时必须设置秘密写票处,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可以不设置秘密写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