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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的话:读者朋友们,大家好!在上一期的“家庭急救”栏目中向大家介绍了食物中毒的基本常识,以及部分易中毒食物的毒性,中毒表现以及紧急处理措施。本期继续为您介绍生活中常见食物中毒所应注意的事项。
白果
白果树又称银杏树,种子称白果或银杏。白果肉、外种皮、种仁及绿色的胚含白果二酚,白果酚、白果酸等有毒成分及银杏毒,种仁尚含微量氢氰酸,若食用过量或生食可引起中毒。中毒多见于儿童。
毒性:白果二酚,白果酚、白果酸等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先兴奋后抑制的作用,并损害末梢神经,对皮肤黏膜和胃肠道有强烈刺激作用,白果酸和银杏毒有溶血作用。三岁以下婴幼儿中毒量为10粒左右;儿童中毒量为10~50粒。
中毒表现:口服1~12小时后可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乏力、烦躁等;重度中毒者可发生抽搐、昏迷和脑水肿;部分病人可有末梢神经感觉障碍及下肢迟缓性瘫痪。
紧急处理:立即手法或药物催吐,催吐后口服牛奶300毫升,或蛋清适量。有中毒表现者要及时到医院治疗。
中毒预防:白果肉可食用,但切忌食用过量。勿将白果放在小儿能够接触到的地方。白果的有毒成分易溶于水,加热后毒性减低,所以食用前可用清水浸泡1个小时以上,加热后食用更为安全。
果仁
能引起中毒的果仁主要有苦杏仁、苦桃仁、枇芭仁、亚麻仁、杨梅仁、李子仁、樱桃仁、苹果仁等。中毒主要是食用了未经处理的果仁所至。大量生食甜杏仁亦可中毒。
毒性:上述果仁含有氰甙类毒物,如苦杏仁含有的苦杏仁甙。氰甙类物质在有关酶的作用下,可水解生成氢氰酸及苯甲醛等,氢氰酸能抑制细胞色素氧化酶活性,造成细胞内窒息,多因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生苦杏仁中毒量:成人生食40~60粒,小儿生食10~20粒,致死量约为60克。生苦桃仁、生枇芭仁致死量分别为0.6克(约1粒)/公斤体重和2.5~4克(2~3粒)/公斤体重。
中毒表现:一般在进食果仁2小时内发病。轻度中毒者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及面红、口唇及舌麻木、头痛、头晕、心慌、胸闷等,呼出气中有苦杏仁味。重度中毒可出现抽搐等。另外,尚可出现四肢末端疼痛、感觉异常。
紧急处理:立即手法或药物催吐。出现中毒症状者要立即吸入亚硝酸异戊酯,同时送医院抢救。
中毒预防:不食用未经处理的果仁。将果仁去皮去尖,热水浸泡一天,不加盖煮熟,使氢氰酸挥发后方可食用。
毒芹
又称野芹菜、毒人参、芹叶钩吻、斑毒芹等。为多年生草本植物,形态似芹菜。常因误食中毒。
毒性:全株有毒,以成熟种子毒性最强。主要有毒成分为毒芹碱、甲基毒芹碱和毒芹毒素。毒芹碱的作用类似箭毒,能麻痹运动神经,抑制延髓中枢。人中毒量为30~60毫克,致死量为120~150毫克;加热与干燥可降低毒芹毒性。毒芹毒素主要兴奋中枢神经系统。
中毒表现:误服进食30~60分钟后出现口咽部烧灼感,流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四肢无力、站立不稳、吞咽及说话困难、瞳孔散大、呼吸困难等。严重者可因呼吸麻痹死亡。呕吐物有特殊臭味。
紧急处理:立即手法或药物催吐,催吐后给口服活性炭50克。多饮水。进食量较大或虽进食量小但出现中毒表现者应尽快到医院就诊。
中毒预防:不要采摘、食用不明成分的野生植物。毒芹分布地区人们要学会鉴别食用芹菜和毒芹。
变质食用油
食用油长期贮存可出现“哈喇”气味和味道。大量食用“哈喇”油可引起中毒。
毒性:食用油贮存过程中,在光、热及细菌作用下,油中的甘油三酯分解为甘油和脂肪酸,后者可进一步氧化成为过氧化物、酮类、醛类等,所产生的多种物质混合出现“哈喇”味。形成的有毒物质对胃肠道有刺激作用,也可引起神经系统及肝脏损害。
中毒表现:进食后可很快出现胃部不适,但严重表现一般出现在进食后数小时至10余小时,出现恶心、呕吐、剧烈腹痛、水样腹泻等,可引起脱水,多伴有头痛、头晕、关节和肌肉酸痛等。部分患者有体温增高。
紧急处理:停止食用“哈喇”油。口服活性炭50克。多饮水。如出现严重的消化道症状或其它表现者要及时到医院诊治。
中毒预防:密封、避光能够增加食用油的保存期。贮存食用油(尤其在夏季)时,每公斤油中加入维生素E 200~300毫克可延缓变质。不要食用变味的食用油。
白果
白果树又称银杏树,种子称白果或银杏。白果肉、外种皮、种仁及绿色的胚含白果二酚,白果酚、白果酸等有毒成分及银杏毒,种仁尚含微量氢氰酸,若食用过量或生食可引起中毒。中毒多见于儿童。
毒性:白果二酚,白果酚、白果酸等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先兴奋后抑制的作用,并损害末梢神经,对皮肤黏膜和胃肠道有强烈刺激作用,白果酸和银杏毒有溶血作用。三岁以下婴幼儿中毒量为10粒左右;儿童中毒量为10~50粒。
中毒表现:口服1~12小时后可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乏力、烦躁等;重度中毒者可发生抽搐、昏迷和脑水肿;部分病人可有末梢神经感觉障碍及下肢迟缓性瘫痪。
紧急处理:立即手法或药物催吐,催吐后口服牛奶300毫升,或蛋清适量。有中毒表现者要及时到医院治疗。
中毒预防:白果肉可食用,但切忌食用过量。勿将白果放在小儿能够接触到的地方。白果的有毒成分易溶于水,加热后毒性减低,所以食用前可用清水浸泡1个小时以上,加热后食用更为安全。
果仁
能引起中毒的果仁主要有苦杏仁、苦桃仁、枇芭仁、亚麻仁、杨梅仁、李子仁、樱桃仁、苹果仁等。中毒主要是食用了未经处理的果仁所至。大量生食甜杏仁亦可中毒。
毒性:上述果仁含有氰甙类毒物,如苦杏仁含有的苦杏仁甙。氰甙类物质在有关酶的作用下,可水解生成氢氰酸及苯甲醛等,氢氰酸能抑制细胞色素氧化酶活性,造成细胞内窒息,多因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生苦杏仁中毒量:成人生食40~60粒,小儿生食10~20粒,致死量约为60克。生苦桃仁、生枇芭仁致死量分别为0.6克(约1粒)/公斤体重和2.5~4克(2~3粒)/公斤体重。
中毒表现:一般在进食果仁2小时内发病。轻度中毒者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及面红、口唇及舌麻木、头痛、头晕、心慌、胸闷等,呼出气中有苦杏仁味。重度中毒可出现抽搐等。另外,尚可出现四肢末端疼痛、感觉异常。
紧急处理:立即手法或药物催吐。出现中毒症状者要立即吸入亚硝酸异戊酯,同时送医院抢救。
中毒预防:不食用未经处理的果仁。将果仁去皮去尖,热水浸泡一天,不加盖煮熟,使氢氰酸挥发后方可食用。
毒芹
又称野芹菜、毒人参、芹叶钩吻、斑毒芹等。为多年生草本植物,形态似芹菜。常因误食中毒。
毒性:全株有毒,以成熟种子毒性最强。主要有毒成分为毒芹碱、甲基毒芹碱和毒芹毒素。毒芹碱的作用类似箭毒,能麻痹运动神经,抑制延髓中枢。人中毒量为30~60毫克,致死量为120~150毫克;加热与干燥可降低毒芹毒性。毒芹毒素主要兴奋中枢神经系统。
中毒表现:误服进食30~60分钟后出现口咽部烧灼感,流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四肢无力、站立不稳、吞咽及说话困难、瞳孔散大、呼吸困难等。严重者可因呼吸麻痹死亡。呕吐物有特殊臭味。
紧急处理:立即手法或药物催吐,催吐后给口服活性炭50克。多饮水。进食量较大或虽进食量小但出现中毒表现者应尽快到医院就诊。
中毒预防:不要采摘、食用不明成分的野生植物。毒芹分布地区人们要学会鉴别食用芹菜和毒芹。
变质食用油
食用油长期贮存可出现“哈喇”气味和味道。大量食用“哈喇”油可引起中毒。
毒性:食用油贮存过程中,在光、热及细菌作用下,油中的甘油三酯分解为甘油和脂肪酸,后者可进一步氧化成为过氧化物、酮类、醛类等,所产生的多种物质混合出现“哈喇”味。形成的有毒物质对胃肠道有刺激作用,也可引起神经系统及肝脏损害。
中毒表现:进食后可很快出现胃部不适,但严重表现一般出现在进食后数小时至10余小时,出现恶心、呕吐、剧烈腹痛、水样腹泻等,可引起脱水,多伴有头痛、头晕、关节和肌肉酸痛等。部分患者有体温增高。
紧急处理:停止食用“哈喇”油。口服活性炭50克。多饮水。如出现严重的消化道症状或其它表现者要及时到医院诊治。
中毒预防:密封、避光能够增加食用油的保存期。贮存食用油(尤其在夏季)时,每公斤油中加入维生素E 200~300毫克可延缓变质。不要食用变味的食用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