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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京城律师的花名册上甚至还没有易胜华的名字。而不久前,他的名字同“中国刑辩第一人”田文昌一起,写入《亚洲法律周刊》(ALB)2013年度中国诉讼律师TOP10
易胜华算是京城律师界的后起之秀。
3年多前,京城律师的花名册上甚至还没有他的名字。而不久前,他的名字同“中国刑辩第一人”田文昌一起,写入《亚洲法律周刊》(ALB)2013年度中国诉讼律师TOP10。
对于这个殊荣,易胜华有些受宠若惊,不敢独享。在颁奖会上,他说,这个荣誉属于律所,“是律所推举我来拿这个荣誉”。他自认为谦卑的肺腑之言,得到了一些同行人的批评,“获奖感言有些假”。
在如今处处充斥着商业操作的年代,这样那样的荣誉,总给人不是“干货”的感觉。若是变成了铅字,更容易让人评判一二,比如他的新书——《别在异乡哭泣》。
这些年来,市场上稂莠不齐的律师类图书已经泛滥。这些书大致分为两类,一种是讲律师业务的工具类书籍,一种是勉强称其为办案手记的案例集。易胜华的这本《别在异乡哭泣》不属于任何一种。
好友孙晓洋称其新作的内容为“混搭”。它既不是常见的案例集,也不是单纯的成长日记,而是二者的融汇与贯通。它通过一个个由浅到深、自简至繁的真实案例忠实地记录了一个律师的蹒跚足迹:从国办律师事务所到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从江西九江来到北京,从只有十几个人小所的普通执业律师,成为拥有几千名律师的全国大型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部门主任。
中国律师论坛秘书长刘桂明对这本书的评价是,听起来像一部小说,看起来像一个故事,做起来实际上就是一个案子。案子有难度,但办起来有价值、有味道、有说头。
一篇论文带来人生转折
曾几何时,易胜华也会偶尔发表几篇附庸风雅的散文在报刊上,虽然稿费不多,却带给了他不小的满足。那时候他还在庐山南麓、潘阳湖畔的一个江南小县城里。1973年他出生在这里,那里湖光山色,气候宜人,民风淳朴。
从南昌大学毕业后,易胜华回到家乡,从事一份舒适的公务员的工作,收入也还算不错。闲暇的时候,他和几个好朋友爬爬山,打打牌,喝喝酒,逍遥自在,有滋有味。
转折发生在2000年。易胜华心血来潮写了一篇关于“旅游兴县”的万字论文,提出结合时代特点,重新整合全县旅游资源的思路,引起了某位县领导的关注。这位县领导找易胜华谈话,希望他能够到旅游第一线去“锻炼”,为全县的“旅游兴县”大战略作出贡献。
年轻豪气的易胜华满口答应,结果被派到某风景区去做旅游宣传促销工作。但没多久,那位赏识他、让他去“锻炼”的领导突然调走,“临走也没有给我一个说法”。而景区在当年下半年又被承包出去,易胜华一下子成了无靠无依的闲散人员。
不得不接受领导们“服从大局、等候安置”的现实。易胜华的生活被全部打乱,朋友们笑话他,“一篇卖弄才学的文章,竟然落得个如此下场”。
过了一段游手好闲,四处游荡的日子后,他决定给自己寻找一条新路:参加律师资格考试,报名几天后,“律师资格考试”改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以下简称“司法考试”),做律师。
与每个受司法考试折磨的人一样,没有法律背景的易胜华有段励志的备考经历,并取得了让其骄傲至今的成绩。首届司法考试全国有三十多万考生报名,通过率为7.5%,最高分是312分,易胜华的成绩排在前50名。
第一次独立办案遇上黑帮火拼
通过司法考试,开始律师生涯,那年易胜华30岁。
中等身材,皮肤白净,长了一张“娃娃脸”,今年40岁的易胜华,看上去像是30多岁。但在十年前,对于刚开始做律师的易胜华,过于稚嫩的脸庞,让他吃亏不少。
那时,易胜华不仅稚嫩,还不修边幅。常常头发蓬乱,胡子拉碴,衣服也穿得很随意,甚至穿个大裤衩,踢踏个拖鞋就去上班。他以为,“腹有诗书气自华”,一名律师如果打扮得油头粉面,反倒会让人觉得浮华、不实在。
他为此付出了代价。他和同事们在接待室坐着,上门的当事人打量整屋子的人后,大多会绕过坐在前排的易胜华,直接找身后的同事咨询。即使接待室只有他一个人,当事人在听他解答问题的时候也是心不在焉,左顾右盼,一脸的不以为然。
领悟到“人靠衣装”的道理后,只要是工作时间,他必然是西装革履,把自己收拾得英气逼人。
从这类小细节中,易胜华渐渐意识到“虽然我是全市司法考试的状元,却是司法实践的白痴”。为了更快地成长,他从小县城的法律服务所走入九江市某律所做实习律师,边“偷师学艺”,边打造自己的人脉关系网。
易胜华常常拉出一张拜访名单,把所有的人脉关系全部列入,定期登门拜访或打电话拉家常。空闲的时候,他尝试着制作一些常见案件类型的法律服务手册,包括《妇女维权法律手册》、《劳动者维权手册》、《交通事故法律知识》等。他通过在妇联、劳动局、交警队工作的亲友关系,将这些资料放在他们的办事大厅里,供人免费取阅。
这些努力为他带来了作为实习律师的第一单业务——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案情并不复杂:被告人熊老三在超市购买矿泉水的时候,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对方找来帮手,熊老三见势不妙逃离超市。在逃跑途中,熊老三看到一些朋友来给自己助阵,于是几个人手持菜刀返回,再次发生打斗。这时,被害人廖老大出来劝架,混乱中被熊老三砍伤头部。经法医鉴定,廖老大为轻伤甲级。
接到案子后,易胜华才知道,廖老大是当地一霸,而且跟当地公检法关系密切。他没想到,自己出道以来辩护的第一个刑事案件,就遇上黑道火拼这种棘手的案件。“这个案子的干扰太大,如果只是就事论事,我的辩护目标可能得不到实现。”
易胜华在与当事人熊老三的会见中,发现一个重要的案外因素。熊老三不是实施伤害当天被民警抓获的,而是廖老大报仇后报警控告其故意伤害的。 当时盈科律师事务所已经有刑事部。而且,在刑事业务领域,律师事务所很少做专业化的细分,律师大都认为分得太细没有必要。
易胜华认为,在北京这样的城市,越专业越有前途。他说服了律所同意成立部门,在之后的一年又用部门年创收直追刑事部的成绩,证明了他的决策。
如今,易胜华在京整4个年头。2年前,他成为盈科律师事务所这个拥有几千名律师的大型所刑事部主任,在京城刑辩律师界也渐露锋芒。
北京是追梦的地方
《方圆》:你到盈科所大半年,就说服律所同意你成立新部门。你靠什么打动律所管理层的?
易胜华:我的业务能力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善于做减法”的做事风格吧。盈科所的平台大,但资源也有限,你需要被注意、信任和认可,才能占有更多的有限资源。
刚来盈科所,我也坐过冷板凳。在九江,我每天电话繁忙,需要处理的各类事务应接不暇。但有天我坐在北京属于我合伙人的小办公室里,安静,没有一通电话,对周围的一切而言,我是个突然闯入的陌生人。焦虑之后,我逼着自己走出去。
怎样才能被注意?“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我做了很多在被人看来是劳而无功的事情。比如,我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为所里新来的实习律师培训,没有报酬,还要花上不少时间准备课件,直到现在我还在坚持这种培训。这样做,你觉得吃亏了,其实换来的是律所对你的信任。
《方圆》:所谓吃小亏赚大福。
易胜华: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做到很难。尤其在北京这个地方,生活成本高,迫使人都会在意眼前的利益。但我跟很多朋友讲过,想赚钱,别来北京,北京是追梦的地方。我周围有很多例子,因为过于计较眼前的一点利益,丧失了很多机会。我的经验是,当你想获得锻炼和学习机会时,就别在一点小利上斤斤计较。曾带过我的师父,最后都肯把一些办案的机会给我,别人羡慕的背后,是我为师父做了更多不计报酬的工作。
《方圆》:从九江到北京,在短时间里你完成了跨越。作为进京发展的外地律师,你的其他经验呢?
易胜华:来了北京,就别跟老家藕断丝连。刚来北京时,九江还有很多业务找来,而当时,我在北京常常没有事情做,但我还是狠下心不接,介绍给老家的律师朋友做。因为之前听说,很多外地律师进京发展,其实大多数时间都在老家办当地的业务,有的人做了十多年,但还是平平庸庸。我想,如果我当时不对自己狠一点,仍旧做着万金油式的律师,代理着大都来自九江的业务,那我可能永远种不好北京这块地。
《方圆》:听说你曾经的愿望是到九江学院讲一堂法律课,你做到了,而且还走入了北京的高校。
易胜华:当初来北京,想沾沾大师们的灵气。现在,我经常自己组织一些活动,邀请知名教授、公检法司的专家近距离交流,如我书中最后一篇的标题《梦想在开花》。但我有时也惶恐。
来北京的第二年,是我事业发展最快的时候,当时几乎每星期都会在电视等媒体上露面。走得太快了,甚至让我有些害怕,怕我自己头脑发热,做出不知天高地厚的事情。
这两年,我不断提醒自己,慢点,再慢点,别迷了心智。
责任编辑:黄倩
易胜华算是京城律师界的后起之秀。
3年多前,京城律师的花名册上甚至还没有他的名字。而不久前,他的名字同“中国刑辩第一人”田文昌一起,写入《亚洲法律周刊》(ALB)2013年度中国诉讼律师TOP10。
对于这个殊荣,易胜华有些受宠若惊,不敢独享。在颁奖会上,他说,这个荣誉属于律所,“是律所推举我来拿这个荣誉”。他自认为谦卑的肺腑之言,得到了一些同行人的批评,“获奖感言有些假”。
在如今处处充斥着商业操作的年代,这样那样的荣誉,总给人不是“干货”的感觉。若是变成了铅字,更容易让人评判一二,比如他的新书——《别在异乡哭泣》。
这些年来,市场上稂莠不齐的律师类图书已经泛滥。这些书大致分为两类,一种是讲律师业务的工具类书籍,一种是勉强称其为办案手记的案例集。易胜华的这本《别在异乡哭泣》不属于任何一种。
好友孙晓洋称其新作的内容为“混搭”。它既不是常见的案例集,也不是单纯的成长日记,而是二者的融汇与贯通。它通过一个个由浅到深、自简至繁的真实案例忠实地记录了一个律师的蹒跚足迹:从国办律师事务所到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从江西九江来到北京,从只有十几个人小所的普通执业律师,成为拥有几千名律师的全国大型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部门主任。
中国律师论坛秘书长刘桂明对这本书的评价是,听起来像一部小说,看起来像一个故事,做起来实际上就是一个案子。案子有难度,但办起来有价值、有味道、有说头。
一篇论文带来人生转折
曾几何时,易胜华也会偶尔发表几篇附庸风雅的散文在报刊上,虽然稿费不多,却带给了他不小的满足。那时候他还在庐山南麓、潘阳湖畔的一个江南小县城里。1973年他出生在这里,那里湖光山色,气候宜人,民风淳朴。
从南昌大学毕业后,易胜华回到家乡,从事一份舒适的公务员的工作,收入也还算不错。闲暇的时候,他和几个好朋友爬爬山,打打牌,喝喝酒,逍遥自在,有滋有味。
转折发生在2000年。易胜华心血来潮写了一篇关于“旅游兴县”的万字论文,提出结合时代特点,重新整合全县旅游资源的思路,引起了某位县领导的关注。这位县领导找易胜华谈话,希望他能够到旅游第一线去“锻炼”,为全县的“旅游兴县”大战略作出贡献。
年轻豪气的易胜华满口答应,结果被派到某风景区去做旅游宣传促销工作。但没多久,那位赏识他、让他去“锻炼”的领导突然调走,“临走也没有给我一个说法”。而景区在当年下半年又被承包出去,易胜华一下子成了无靠无依的闲散人员。
不得不接受领导们“服从大局、等候安置”的现实。易胜华的生活被全部打乱,朋友们笑话他,“一篇卖弄才学的文章,竟然落得个如此下场”。
过了一段游手好闲,四处游荡的日子后,他决定给自己寻找一条新路:参加律师资格考试,报名几天后,“律师资格考试”改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以下简称“司法考试”),做律师。
与每个受司法考试折磨的人一样,没有法律背景的易胜华有段励志的备考经历,并取得了让其骄傲至今的成绩。首届司法考试全国有三十多万考生报名,通过率为7.5%,最高分是312分,易胜华的成绩排在前50名。
第一次独立办案遇上黑帮火拼
通过司法考试,开始律师生涯,那年易胜华30岁。
中等身材,皮肤白净,长了一张“娃娃脸”,今年40岁的易胜华,看上去像是30多岁。但在十年前,对于刚开始做律师的易胜华,过于稚嫩的脸庞,让他吃亏不少。
那时,易胜华不仅稚嫩,还不修边幅。常常头发蓬乱,胡子拉碴,衣服也穿得很随意,甚至穿个大裤衩,踢踏个拖鞋就去上班。他以为,“腹有诗书气自华”,一名律师如果打扮得油头粉面,反倒会让人觉得浮华、不实在。
他为此付出了代价。他和同事们在接待室坐着,上门的当事人打量整屋子的人后,大多会绕过坐在前排的易胜华,直接找身后的同事咨询。即使接待室只有他一个人,当事人在听他解答问题的时候也是心不在焉,左顾右盼,一脸的不以为然。
领悟到“人靠衣装”的道理后,只要是工作时间,他必然是西装革履,把自己收拾得英气逼人。
从这类小细节中,易胜华渐渐意识到“虽然我是全市司法考试的状元,却是司法实践的白痴”。为了更快地成长,他从小县城的法律服务所走入九江市某律所做实习律师,边“偷师学艺”,边打造自己的人脉关系网。
易胜华常常拉出一张拜访名单,把所有的人脉关系全部列入,定期登门拜访或打电话拉家常。空闲的时候,他尝试着制作一些常见案件类型的法律服务手册,包括《妇女维权法律手册》、《劳动者维权手册》、《交通事故法律知识》等。他通过在妇联、劳动局、交警队工作的亲友关系,将这些资料放在他们的办事大厅里,供人免费取阅。
这些努力为他带来了作为实习律师的第一单业务——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案情并不复杂:被告人熊老三在超市购买矿泉水的时候,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对方找来帮手,熊老三见势不妙逃离超市。在逃跑途中,熊老三看到一些朋友来给自己助阵,于是几个人手持菜刀返回,再次发生打斗。这时,被害人廖老大出来劝架,混乱中被熊老三砍伤头部。经法医鉴定,廖老大为轻伤甲级。
接到案子后,易胜华才知道,廖老大是当地一霸,而且跟当地公检法关系密切。他没想到,自己出道以来辩护的第一个刑事案件,就遇上黑道火拼这种棘手的案件。“这个案子的干扰太大,如果只是就事论事,我的辩护目标可能得不到实现。”
易胜华在与当事人熊老三的会见中,发现一个重要的案外因素。熊老三不是实施伤害当天被民警抓获的,而是廖老大报仇后报警控告其故意伤害的。 当时盈科律师事务所已经有刑事部。而且,在刑事业务领域,律师事务所很少做专业化的细分,律师大都认为分得太细没有必要。
易胜华认为,在北京这样的城市,越专业越有前途。他说服了律所同意成立部门,在之后的一年又用部门年创收直追刑事部的成绩,证明了他的决策。
如今,易胜华在京整4个年头。2年前,他成为盈科律师事务所这个拥有几千名律师的大型所刑事部主任,在京城刑辩律师界也渐露锋芒。
北京是追梦的地方
《方圆》:你到盈科所大半年,就说服律所同意你成立新部门。你靠什么打动律所管理层的?
易胜华:我的业务能力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善于做减法”的做事风格吧。盈科所的平台大,但资源也有限,你需要被注意、信任和认可,才能占有更多的有限资源。
刚来盈科所,我也坐过冷板凳。在九江,我每天电话繁忙,需要处理的各类事务应接不暇。但有天我坐在北京属于我合伙人的小办公室里,安静,没有一通电话,对周围的一切而言,我是个突然闯入的陌生人。焦虑之后,我逼着自己走出去。
怎样才能被注意?“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我做了很多在被人看来是劳而无功的事情。比如,我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为所里新来的实习律师培训,没有报酬,还要花上不少时间准备课件,直到现在我还在坚持这种培训。这样做,你觉得吃亏了,其实换来的是律所对你的信任。
《方圆》:所谓吃小亏赚大福。
易胜华: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做到很难。尤其在北京这个地方,生活成本高,迫使人都会在意眼前的利益。但我跟很多朋友讲过,想赚钱,别来北京,北京是追梦的地方。我周围有很多例子,因为过于计较眼前的一点利益,丧失了很多机会。我的经验是,当你想获得锻炼和学习机会时,就别在一点小利上斤斤计较。曾带过我的师父,最后都肯把一些办案的机会给我,别人羡慕的背后,是我为师父做了更多不计报酬的工作。
《方圆》:从九江到北京,在短时间里你完成了跨越。作为进京发展的外地律师,你的其他经验呢?
易胜华:来了北京,就别跟老家藕断丝连。刚来北京时,九江还有很多业务找来,而当时,我在北京常常没有事情做,但我还是狠下心不接,介绍给老家的律师朋友做。因为之前听说,很多外地律师进京发展,其实大多数时间都在老家办当地的业务,有的人做了十多年,但还是平平庸庸。我想,如果我当时不对自己狠一点,仍旧做着万金油式的律师,代理着大都来自九江的业务,那我可能永远种不好北京这块地。
《方圆》:听说你曾经的愿望是到九江学院讲一堂法律课,你做到了,而且还走入了北京的高校。
易胜华:当初来北京,想沾沾大师们的灵气。现在,我经常自己组织一些活动,邀请知名教授、公检法司的专家近距离交流,如我书中最后一篇的标题《梦想在开花》。但我有时也惶恐。
来北京的第二年,是我事业发展最快的时候,当时几乎每星期都会在电视等媒体上露面。走得太快了,甚至让我有些害怕,怕我自己头脑发热,做出不知天高地厚的事情。
这两年,我不断提醒自己,慢点,再慢点,别迷了心智。
责任编辑:黄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