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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在我国政权体系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层次。县作为一级地方政权,它的体现者是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产生的县人民政府,县人大行使国家权力,县政府执行行政权力,它的领导核心是县委。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是县级政权的主要载体。一个县的各项事业的发展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三家的工作成效如何,发挥作用的大小,而关键又在于这三家相互关系的状况,从而实现党的领导的状况如何。因此,正确处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之间的关系,加强党对全县各项事业的领导,是县一级领导体制改革的一个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