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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总量这一蛋糕做的越来越大,但财富分配不均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越来越严重,社会财富越来越多的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贫富差距拉大,因此我国经济的发展应更加注重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即在把蛋糕做大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如何合理有效的分配蛋糕。分配制度的变迁实际上就是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不断探索过程。本文针对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现象进行初步的探讨与分析并针对其带来的影响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 社会财富;公平;效率;收入分配
一、我国现阶段社会财富分配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总量不断增加,综合国力也不断提升,然而在社会财富加速增长的同时我国的贫富差距问题表现的越来越突出。世界用基尼系数来描述一个国家的贫富差距,基尼系数在0.3以下为最佳的平均状态,在0.3~0.4之间为正常状态,超过0.4为警戒状态,达到0.6则属于危险状态。据世界银行的有关报告中国社会的基尼系数已扩大至0.458;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数字显示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5,从基尼系数看,我国贫富差距已超越社会容忍的“红线”。专家指出,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财富最为高度集中的国家之一。中国财富向富人的集中正在以年均12.3%的加速度在增长,是全球平均增速的2倍。政协委员蔡继明说:“中国权威部门的一份报告显示,0.4%的人掌握了70%的财富,财富集中度高于美国。”
二、贫富差距拉大带来的问题
社会财富分配不均,贫富差距如今已成为百姓日常生活中关心和经常谈论的焦点话题,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一)贫富差距影响社会的合理流动,制约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社会财富越来越多的向社会少数人手中集中,中国掌握社会财富的社会阶层的分布呈现出正金字塔状。而与之对应的财富的分部却是与之相反的倒立金字塔。最顶端的塔尖毫无疑问自然是中国的首富们,新兴的中间阶层处于中间位置,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劳动者却只拥有社会财富的一小部分。中国社院有关课题组最新的报告指出,我国当前的经济资源、组织资源和文化资源有向上层积聚的趋势,使得农业劳动者仍占44%,社会的中间层占15%,而低阶层进入中间和高阶层的门槛过高,流动障碍在强化,便形成了该缩小的阶层没缩小,该扩大的阶层没扩大,阻碍了社会结构的公正、合理、开放的自由流动。
(二)贫富差距影响社会稳定,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和腐败现象的增多,贫富差距背后的种种不公平分配原则和制度设计,使群众的不满情绪增加。在中国的亿万富翁中有91%是高干子女,而考证其资产来源,主要是依靠其家庭背景的权力资本。那些拥有土地使用权和资本的富人利用手中的资源赚取更多的钱,富人更富,但对于没有社会资源的穷人来说,只能是越来越穷,难免会民怨沸腾。
(三)贫富差距影响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物价不断上涨,百姓工资的上涨幅度却总是赶不上物价的上涨幅度,这导致工薪阶层相对购买力的下降。然而工薪阶层还是个税纳税主体,在国民经济的飞速增长中广大工薪阶层却看不到自己的受益,甚至还在为一些基本的生存条件担忧。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太低,这种社会工薪阶层的付出与回报的失衡难免会挫伤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
三、构建公平与效率统一的新机制
解决贫富差距问题的核心是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而分配的本质是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因此解决贫富差距的关键是正确处理收入分配制度中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1] 。面对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拉大这一严峻的现实有必要对我国当前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进行重新定位。寻求构建公平与效率统一的新机制。
(一)优化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各个时期公平与效率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建国以来,先后经历了“公平优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等不同阶段。在现阶段,财富分配不公现象已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要求改革分配制度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涨。再讲“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似乎已不能适应这一变革要求。笔者认为我国目前在收入分配上应更多的注重公平公正,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适当的向公平倾斜,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倡“公平优先,兼顾效率”。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22日在会见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0年年会的境外代表时,就曾对收入分配改革发表了谈话。他指出,在增加居民收入上分三个层次:一是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占整个国民收入的比重;二是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占要素收入的比重;三是在二次分配中,运用财税的杠杆,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1、利用好税收杠杆加大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
2、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
3、增加农民收入,遏制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
(二)对过度集中的权力进行限制
虽然说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但是当前我国的政治制度的现状决定了民众对政府几乎没有制约能力。“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政府官员控制了越来越多的资源和权力,但却没有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在权力集中化和经济市场化并行的过程中,不少地方政企不分,官商勾结甚至是官商一体,为某些官员以权谋私敞开了绿灯。不少地方官员为了那所谓的政绩,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低价征收农民土地,损害农民利益。
(三)完善法律法规确保公平与效率的良性互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即是法制经济,在法治规则下,经济人对自己的经济行为后果可以预测,通过法律手段调控自己的行为,避免自己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法治是维护经济人利益和社会公平的基础。市场经济要想正常有效的运转离不开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监督制约机制,然而由于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系还不健全,一些违反分配政策的现象还大量存在,严重损害了百姓的利益。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意味着要对公民权利进行及时救济和保护。权利救济的实质是确保公民得到所分配的资源和利益,而法律正是为公民的合法利益提供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强有力的保障。因此,我们要加快完善法律体系,用法律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通过立法、执法、守法来确保公平与效率的良性互动。
(四)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程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缩小贫富差距、稳定社会秩序的途径和方法之一。一个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维护社会稳定,消除百姓的后顾之忧,解除制约消费的瓶颈,提高居民的实际购买力,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因此政府财政支出方向应着重倾向于有关百姓日常生活的医疗、教育、廉租房、环保等公共服务上来,尽快把民生的欠账补起来。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要改革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机制,由国家单一保障向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转变;要合理确定保障水平,与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要改革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体制,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将行政职能和经营管理职能分开;要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
四、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目前的国情下,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整体上考虑,根据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把社会公平放到更加重要的地位,这无疑是符合当今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的明智之举,中国经济的发展已经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阶段,社会经济这块大蛋糕是时候考虑分配的问题了。目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至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统筹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使二者保持适当的历史张力,在必要的时候、必要的领域适时提倡实行“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存在从起点到结果绝对公平的社会现实,但只要市场机制健全,政府职能清晰,社会保障完善,就有可能在起点、机会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实现结果的相对公平。只有这样,才能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促进社会的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1]蔡舫.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发展战略选择[N].学习时报.2005-07-11.
[2]袁方. 劳动社会学[M].北京:中国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78-83.
[3]韩淑慧,闫红.如何构建公平与效率关系统一的新机制[J].商业时代.2010(30).
[4]张维迎.“公平”应该是机会均等优先[DB].http://view.news.qq.com /a/20060604/000036.htm, 2007-O5-04.
[5]冯书泉.关注弱势群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J].理论前沿.2005(4):43-47. ■
[关键词] 社会财富;公平;效率;收入分配
一、我国现阶段社会财富分配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总量不断增加,综合国力也不断提升,然而在社会财富加速增长的同时我国的贫富差距问题表现的越来越突出。世界用基尼系数来描述一个国家的贫富差距,基尼系数在0.3以下为最佳的平均状态,在0.3~0.4之间为正常状态,超过0.4为警戒状态,达到0.6则属于危险状态。据世界银行的有关报告中国社会的基尼系数已扩大至0.458;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数字显示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5,从基尼系数看,我国贫富差距已超越社会容忍的“红线”。专家指出,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财富最为高度集中的国家之一。中国财富向富人的集中正在以年均12.3%的加速度在增长,是全球平均增速的2倍。政协委员蔡继明说:“中国权威部门的一份报告显示,0.4%的人掌握了70%的财富,财富集中度高于美国。”
二、贫富差距拉大带来的问题
社会财富分配不均,贫富差距如今已成为百姓日常生活中关心和经常谈论的焦点话题,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一)贫富差距影响社会的合理流动,制约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社会财富越来越多的向社会少数人手中集中,中国掌握社会财富的社会阶层的分布呈现出正金字塔状。而与之对应的财富的分部却是与之相反的倒立金字塔。最顶端的塔尖毫无疑问自然是中国的首富们,新兴的中间阶层处于中间位置,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劳动者却只拥有社会财富的一小部分。中国社院有关课题组最新的报告指出,我国当前的经济资源、组织资源和文化资源有向上层积聚的趋势,使得农业劳动者仍占44%,社会的中间层占15%,而低阶层进入中间和高阶层的门槛过高,流动障碍在强化,便形成了该缩小的阶层没缩小,该扩大的阶层没扩大,阻碍了社会结构的公正、合理、开放的自由流动。
(二)贫富差距影响社会稳定,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和腐败现象的增多,贫富差距背后的种种不公平分配原则和制度设计,使群众的不满情绪增加。在中国的亿万富翁中有91%是高干子女,而考证其资产来源,主要是依靠其家庭背景的权力资本。那些拥有土地使用权和资本的富人利用手中的资源赚取更多的钱,富人更富,但对于没有社会资源的穷人来说,只能是越来越穷,难免会民怨沸腾。
(三)贫富差距影响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物价不断上涨,百姓工资的上涨幅度却总是赶不上物价的上涨幅度,这导致工薪阶层相对购买力的下降。然而工薪阶层还是个税纳税主体,在国民经济的飞速增长中广大工薪阶层却看不到自己的受益,甚至还在为一些基本的生存条件担忧。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太低,这种社会工薪阶层的付出与回报的失衡难免会挫伤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
三、构建公平与效率统一的新机制
解决贫富差距问题的核心是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而分配的本质是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因此解决贫富差距的关键是正确处理收入分配制度中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1] 。面对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拉大这一严峻的现实有必要对我国当前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进行重新定位。寻求构建公平与效率统一的新机制。
(一)优化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各个时期公平与效率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建国以来,先后经历了“公平优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等不同阶段。在现阶段,财富分配不公现象已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要求改革分配制度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涨。再讲“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似乎已不能适应这一变革要求。笔者认为我国目前在收入分配上应更多的注重公平公正,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适当的向公平倾斜,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倡“公平优先,兼顾效率”。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22日在会见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0年年会的境外代表时,就曾对收入分配改革发表了谈话。他指出,在增加居民收入上分三个层次:一是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占整个国民收入的比重;二是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占要素收入的比重;三是在二次分配中,运用财税的杠杆,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1、利用好税收杠杆加大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
2、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
3、增加农民收入,遏制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
(二)对过度集中的权力进行限制
虽然说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但是当前我国的政治制度的现状决定了民众对政府几乎没有制约能力。“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政府官员控制了越来越多的资源和权力,但却没有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在权力集中化和经济市场化并行的过程中,不少地方政企不分,官商勾结甚至是官商一体,为某些官员以权谋私敞开了绿灯。不少地方官员为了那所谓的政绩,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低价征收农民土地,损害农民利益。
(三)完善法律法规确保公平与效率的良性互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即是法制经济,在法治规则下,经济人对自己的经济行为后果可以预测,通过法律手段调控自己的行为,避免自己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法治是维护经济人利益和社会公平的基础。市场经济要想正常有效的运转离不开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监督制约机制,然而由于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系还不健全,一些违反分配政策的现象还大量存在,严重损害了百姓的利益。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意味着要对公民权利进行及时救济和保护。权利救济的实质是确保公民得到所分配的资源和利益,而法律正是为公民的合法利益提供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强有力的保障。因此,我们要加快完善法律体系,用法律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通过立法、执法、守法来确保公平与效率的良性互动。
(四)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程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缩小贫富差距、稳定社会秩序的途径和方法之一。一个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维护社会稳定,消除百姓的后顾之忧,解除制约消费的瓶颈,提高居民的实际购买力,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因此政府财政支出方向应着重倾向于有关百姓日常生活的医疗、教育、廉租房、环保等公共服务上来,尽快把民生的欠账补起来。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要改革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机制,由国家单一保障向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转变;要合理确定保障水平,与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要改革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体制,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将行政职能和经营管理职能分开;要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
四、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目前的国情下,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整体上考虑,根据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把社会公平放到更加重要的地位,这无疑是符合当今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的明智之举,中国经济的发展已经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阶段,社会经济这块大蛋糕是时候考虑分配的问题了。目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至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统筹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使二者保持适当的历史张力,在必要的时候、必要的领域适时提倡实行“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存在从起点到结果绝对公平的社会现实,但只要市场机制健全,政府职能清晰,社会保障完善,就有可能在起点、机会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实现结果的相对公平。只有这样,才能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促进社会的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1]蔡舫.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发展战略选择[N].学习时报.2005-07-11.
[2]袁方. 劳动社会学[M].北京:中国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78-83.
[3]韩淑慧,闫红.如何构建公平与效率关系统一的新机制[J].商业时代.2010(30).
[4]张维迎.“公平”应该是机会均等优先[DB].http://view.news.qq.com /a/20060604/000036.htm, 2007-O5-04.
[5]冯书泉.关注弱势群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J].理论前沿.2005(4):43-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