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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源头整合,聚集政策合力。近几年来,上海市将原有的48个涉农专项逐步归并整合为8大专项。今年,又将其中两个专项(农业综合补贴和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补贴)整合形成一个新的农业绿色生产补贴专项,同时单列“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市级层面已形成“2+8+5”的涉农政策体系,也就是:市对区的2个一般性转移支付(三农、生态补偿)、市农业农村部门主管的8个专项(农业绿色生产补贴、农业保险补贴、都市现代农业、科技兴农、农田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综合帮扶、农村综合改革)、市相关部门主管的5个专项(土地整理、农村水利、水利设施长效管理、河道整治、林业建设)。目前,市级层面已基本做到部门内工作任务明确、资金聚合使用,部门间职责分工清晰、资金统筹使用,从源头上避免資金使用上的交叉重合。
加强资金统筹,聚焦发展重点。上海市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强化涉农资金的统筹使用。一是农业直接补贴,根据中央下达的任务目标,结合上海实际,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科学设立补贴内容,将中央补贴资金与市级涉农补贴专项统筹安排,协调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的权重,逐步增加指导性任务的比重,加强基层自主统筹能力。二是农业项目投入,聚焦乡村振兴“三园”工程(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农业“三区”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坚持两个“对标”、两个“面向”,在确定建设范围或内容后,将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资金与本市的都市现代农业、科技兴农、农田建设等专项统筹考虑,合力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基地。三是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级统筹平台,围绕10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6个条线的涉农资金共同聚焦9个涉农区1553个整治村,一口下达任务清单和资金计划,2019—2020年,统筹资金约 190亿元,有效引导涉农专项共同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多元投入,增强投资活力。围绕积极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20年,市级财政安排涉农资金349.5亿元,同比增长17.2%。其中:市农业农村部门管理的8个涉农专项资金,合计约48.5亿元(含中央补助约6.7亿元),较大幅度增加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综合帮扶的投入。二是积极改进营商环境。强化金融信贷服务,与11家银行签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着力推进“政银保担”工作,为涉农主体提供更便利、更优惠的金融服务。市级财政出资100亿元,设立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吸纳区镇财政、国有资本投入,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投入机制。三是不断扩大招商规模。积极支持涉农区开展农业招商,落实项目配套用地,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各区积极开展全球农业招商工作,坚持“招大引强选优”,大力引入社会资本投入。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上海市农业投资约130亿元,其中财政投入近45亿元,带动社会资本约85亿元。
注重绩效监管,提升投资实效。围绕提高涉农资金投入实效,着力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工作考核,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纳入上海市乡村振兴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三农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因素,与资金安排挂钩,不断完善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二是构建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从预算编制环节明确涉农资金的绩效目标,合理确定投入规模,执行中强化绩效跟踪,执行后开展绩效评价,提升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探索全过程监督机制,明晰市区两级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合理有效的市对区监督管理体系,促进支农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加强资金统筹,聚焦发展重点。上海市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强化涉农资金的统筹使用。一是农业直接补贴,根据中央下达的任务目标,结合上海实际,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科学设立补贴内容,将中央补贴资金与市级涉农补贴专项统筹安排,协调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的权重,逐步增加指导性任务的比重,加强基层自主统筹能力。二是农业项目投入,聚焦乡村振兴“三园”工程(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农业“三区”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坚持两个“对标”、两个“面向”,在确定建设范围或内容后,将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资金与本市的都市现代农业、科技兴农、农田建设等专项统筹考虑,合力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基地。三是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级统筹平台,围绕10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6个条线的涉农资金共同聚焦9个涉农区1553个整治村,一口下达任务清单和资金计划,2019—2020年,统筹资金约 190亿元,有效引导涉农专项共同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多元投入,增强投资活力。围绕积极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20年,市级财政安排涉农资金349.5亿元,同比增长17.2%。其中:市农业农村部门管理的8个涉农专项资金,合计约48.5亿元(含中央补助约6.7亿元),较大幅度增加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综合帮扶的投入。二是积极改进营商环境。强化金融信贷服务,与11家银行签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着力推进“政银保担”工作,为涉农主体提供更便利、更优惠的金融服务。市级财政出资100亿元,设立乡村振兴产业投资基金,吸纳区镇财政、国有资本投入,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投入机制。三是不断扩大招商规模。积极支持涉农区开展农业招商,落实项目配套用地,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各区积极开展全球农业招商工作,坚持“招大引强选优”,大力引入社会资本投入。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上海市农业投资约130亿元,其中财政投入近45亿元,带动社会资本约85亿元。
注重绩效监管,提升投资实效。围绕提高涉农资金投入实效,着力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工作考核,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纳入上海市乡村振兴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三农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因素,与资金安排挂钩,不断完善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二是构建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从预算编制环节明确涉农资金的绩效目标,合理确定投入规模,执行中强化绩效跟踪,执行后开展绩效评价,提升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探索全过程监督机制,明晰市区两级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合理有效的市对区监督管理体系,促进支农资金规范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