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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壳上市或买壳上市是企业间接进入资本市场的有效途径,然而相关的制度并未十分完善。本文以中航投资为例,探讨反向购买以及净壳上市的认定条件和会计处理,并指出目前会计准则对于反向购买的定义不明确,非净壳上市的会计处理不合理。本文认为只要在非同一控制下,法律上的子公司的股东取得控制权即使不完全以权益为对价也可视为反向购买。此外,会计准则应当进一步区分购买业务和购买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