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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厅属有关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土地分局:《山西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0年12月15日经厅务会审议通过,2011年3月2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通过(晋政法函[2011]34号)。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