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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共同愿望。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青妇界委员联组讨论时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伟大作用,要求各级群团组织要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充分发挥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这一重要论述为新时期工会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同时,深入各地进行专题调查和研究,对工会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总结了经验,查找了不足,理清了思路,明确了对策。
一、工会是职工群众参与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组织者
工会从成立之日起就是职工群众的组织者。马克思认为:不管工会的最初目的如何,现在他们必须学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组织中心进行活动,把无产阶级的彻底解放作为自己的伟大任务。恩格斯指出:通过工会使工人阶级作为一个阶级组织起来,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因为这是无产阶级真正的阶级组织。可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思想中,工会就是工人阶级的组织依托和组织力量。
我们党历来重视工会的组织作用。毛泽东同志在建国前夕,为新华社撰写的社论《把全国工人阶级组织起来》中明确指出:“工会是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建国初期,邓小平同志要求工会,必须把工人的最大多数组织到工会中来,并依靠工会教育工人,启发其阶级觉悟,发挥其生产积极性。他还深刻指出:“忽视工会工作,就谈不上依靠工人阶级。”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工会作为工人阶级在阶级范围内最广泛的组织,发挥着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一方面,它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肩负着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必须反映并代表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它又是在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必须“把广大职工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更好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
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我国工人阶级队伍不断壮大,素质日益提高,先进性不断增强,已经成为一个包括广大知识分子在内的,由各种所有制企业、各种机关事业单位的全体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构成的统一整体。胡锦涛同志曾经指出,工人阶级是包括和谐社会建设在内的整个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工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密切地联系各方面群众,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是造福全体人民的伟大事业,需要全国人民的共同参与。要在党的领导下,尊重广大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參与热情和创造活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踊跃投身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
二、工会是职工群众实现自身素质不断提高的引导者
“工会是共产主义学校。”在工人运动的历史长河中,工会始终作为引导工人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载体,是职工群众接受先进思想、先进文化、先进科学、先进技术的引导者。
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职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职工,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激励职工,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职工,帮助广大职工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努力用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影响带动全社会。要组织职工群众进行业务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提高科技文化素质,以增强竞争岗位和自身择业的能力,使广大职工由过去的体力型转向智力型或体力智力兼有型。只有这样,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我国工人阶级的力量才会更加强大,地位才会更加巩固,先进性才会进一步增强。
三、工会是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服务者
工会同工人群众具有其他社会组织所不具备的特殊关联。真正成功的工会组织,应该是工人群众的“家”,是工人群众诉说利益愿望要求、宣泄内心喜怨情感的场所,也是妥善解决职工内部各种矛盾的协调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工会应该发挥这种特殊的优势,努力做职工群众的贴心人、知心人、费心人,既要做好职工群众的释疑解惑工作,又要及时向各级党政部门反映他们的诉求,以促进问题的合理解决。工会组织要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努力为广大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真心实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做好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扶人、第一监督人,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只有这样,才能激发职工群众参与共建共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他们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主人翁作用创造条件。
四、工会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用高度的热忱去关怀工人阶级的各方面,从政治上、文化上、生活和物质福利上去关心他们,不要忽略有利于工人的‘小事’。”回顾我国建国以来50多年的历史,我们清楚地看到工会什么时候能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利益,什么时候就受到职工群众的拥护,就能起到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政府支柱作用,否则就会脱离群众,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在当前利益格局多元化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广大职工最迫切需要工会去为他们服务的就是“维权”,这是职工对工会的第一需要,也是工会在推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职责。如果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工会组织的切实维护,他们就会寻求其他的社会组织力量甚至涉黑性质的社会团伙等去维护他们的权益,这就必然影响、破坏党领导下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与统一。工会要自觉承担起职工利益代表者、维护者的职责。只有让职工群众不断从和谐社会建设中得到实惠,才能使广大职工真正感受到和谐社会建设是自己的事业,与自身利益和全面发展息息相关,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踊跃投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
一、工会是职工群众参与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组织者
工会从成立之日起就是职工群众的组织者。马克思认为:不管工会的最初目的如何,现在他们必须学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组织中心进行活动,把无产阶级的彻底解放作为自己的伟大任务。恩格斯指出:通过工会使工人阶级作为一个阶级组织起来,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因为这是无产阶级真正的阶级组织。可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思想中,工会就是工人阶级的组织依托和组织力量。
我们党历来重视工会的组织作用。毛泽东同志在建国前夕,为新华社撰写的社论《把全国工人阶级组织起来》中明确指出:“工会是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建国初期,邓小平同志要求工会,必须把工人的最大多数组织到工会中来,并依靠工会教育工人,启发其阶级觉悟,发挥其生产积极性。他还深刻指出:“忽视工会工作,就谈不上依靠工人阶级。”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工会作为工人阶级在阶级范围内最广泛的组织,发挥着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一方面,它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肩负着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必须反映并代表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它又是在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必须“把广大职工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更好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
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我国工人阶级队伍不断壮大,素质日益提高,先进性不断增强,已经成为一个包括广大知识分子在内的,由各种所有制企业、各种机关事业单位的全体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构成的统一整体。胡锦涛同志曾经指出,工人阶级是包括和谐社会建设在内的整个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工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密切地联系各方面群众,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是造福全体人民的伟大事业,需要全国人民的共同参与。要在党的领导下,尊重广大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參与热情和创造活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踊跃投身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
二、工会是职工群众实现自身素质不断提高的引导者
“工会是共产主义学校。”在工人运动的历史长河中,工会始终作为引导工人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载体,是职工群众接受先进思想、先进文化、先进科学、先进技术的引导者。
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职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职工,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激励职工,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职工,帮助广大职工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努力用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影响带动全社会。要组织职工群众进行业务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提高科技文化素质,以增强竞争岗位和自身择业的能力,使广大职工由过去的体力型转向智力型或体力智力兼有型。只有这样,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我国工人阶级的力量才会更加强大,地位才会更加巩固,先进性才会进一步增强。
三、工会是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服务者
工会同工人群众具有其他社会组织所不具备的特殊关联。真正成功的工会组织,应该是工人群众的“家”,是工人群众诉说利益愿望要求、宣泄内心喜怨情感的场所,也是妥善解决职工内部各种矛盾的协调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工会应该发挥这种特殊的优势,努力做职工群众的贴心人、知心人、费心人,既要做好职工群众的释疑解惑工作,又要及时向各级党政部门反映他们的诉求,以促进问题的合理解决。工会组织要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努力为广大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真心实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做好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扶人、第一监督人,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只有这样,才能激发职工群众参与共建共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他们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主人翁作用创造条件。
四、工会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用高度的热忱去关怀工人阶级的各方面,从政治上、文化上、生活和物质福利上去关心他们,不要忽略有利于工人的‘小事’。”回顾我国建国以来50多年的历史,我们清楚地看到工会什么时候能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利益,什么时候就受到职工群众的拥护,就能起到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政府支柱作用,否则就会脱离群众,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在当前利益格局多元化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广大职工最迫切需要工会去为他们服务的就是“维权”,这是职工对工会的第一需要,也是工会在推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职责。如果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工会组织的切实维护,他们就会寻求其他的社会组织力量甚至涉黑性质的社会团伙等去维护他们的权益,这就必然影响、破坏党领导下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与统一。工会要自觉承担起职工利益代表者、维护者的职责。只有让职工群众不断从和谐社会建设中得到实惠,才能使广大职工真正感受到和谐社会建设是自己的事业,与自身利益和全面发展息息相关,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踊跃投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