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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是新《环境保护法》的创新制度之一,但从实施过程来看,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其中关键性问题是缺乏多元主体参与,特别是第三方评估机构与公众参与。随着公民意识的增强,由单一的政府管理转为多元社会主体共同治理是环境法发展不可避免的趋势。本文通过破解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第三方评估机构与公众参与的难题与困境,分别提出创设性的对策,以实现环境治理从政府主导向社会与政府共治的重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