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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围进行时
中国宣布了一项大胆的国企改革计划。
这个牵动189家“中”字头国企生死存亡的计划,不仅为10万亿国资的改革指明了方向,而且为国资管理规划了新的蓝图。
在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近期的一系列重大声明中,无不透露出“中”字头企业命运将从此改变的“深意”。
一个最重要的信号是,“中”字头企业的改革行动,有可能从“劣势企业跑步退出市场”开始。就像本刊《首例“中”字头企业破产揭密》中所讲述的故事一样——不具备国际竞争实力、有愧于“中央企业”称号的国企将很快被悉数调整下去。有数字表明,中央企业今年在集团内部重组合并过程中也已注销了192户企业的法人资格,解散、撤销和破产了54户。
至于什么样的“中”字头企业能继续生存?李荣融给出的回答是:行业前三甲。如同《中外运“领跑”》中的描述,成为行业“排头兵”的企业将是市场和政府青睐的对象,而达不到这个要求的企业将谈不上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也无法证明具备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能力。对这样的企业,政府只能是给其两年时间追赶,追不上的调整下去。
“中”字头国企已经到了改革的“十字路口”,而走上“手术台”将是它们必然的一个经历。在这背后,蕴藏的正是国资突围的“运筹帷幄”。
制度的变迁
观察中国的经济体制变迁,有关国企改革的政策趋向是一个丰满的标杆。
“3年构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基本框架”,这是国有资产的“大管家”李荣融的最新表态。而所有公开的事实也表明,这个管理体制的核心有二:一是明确国资所有权,使权责利统一,并达到管理资产与管人和管事的结合;二是明确改革的根本就是“国有资产”,今年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全部实现建立国资委的目标。在这种大环境下,一方面地方政府将有更大的权限来处置国有企业,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也将有更多精力去培植有潜力的大国企。
从历史发展来看,中国的国企改革事实上已经走过了两个阶段——1993年以前是注重“搞好搞活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1993年后注重的是“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5年则提出“抓大放小”的国企改革战略。目前正在进行的国企“第三次革命”,实现的将是国有资产“质”的突破——在国资管理体制上突围,明确国资管理权限,并突出其市场属性。
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国企改革的大政方针,已为国企改革实现“质”的突破树立了标准:寻求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这种突破既包括上述的宏观层面,也包括微观“要求”。就后者而言,国家将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重组上市,通过中外合资等多种形式,实现其股份制改革、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而在此方面已经“木秀于林”的“中”字头企业显然已风光占尽,如中国网通、中航油等,虽然都是国资委的“嫡系”成员,但它们却是凭借自身实力做到了“走出去”——就像本刊《网通“走出去”》和《中航油起飞》两篇文章中讲述的一样,年内,国家还将支持更多这样的大国企实现改制的使命,比如中国电信将以6省公司注资到新设的国有独资公司,并向上市公司转让,其净资产评估价值达332亿元,同时中国联通也要以9省公司注资到其新设的国有独资公司,并向境外BVI公司、上市公司转让资产。
今后,国资委将重点培育30到50个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企业集团,引导外国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大型国有企业的重组改组。这一工作目前已在进行之中。今年4月至9月,国资委已批准48户“中”字头企业的产权和资产出让行为,涉及国有资本及权益达225亿元。这些含有多种市场属性的改革手段将促使国企在“产权”问题上实现突破,进而推动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进程。
“终结”与“最后一个”
按照此次国企改革的思路,今后的国企有可能走向“分化”。原有国企在人们的概念当中,主要发挥公益属性,不论国资委的“嫡系”部队,还是地方政府管辖的中小型国企,都是如此。但随着产权改革的深化和出资人职责的明确,今后中央大国企和地方中小国企的“面目”都将发生改变。
“嫡系”部队的“分化”,主要表现在“公益属性”与“市场属性”将出现均衡分布的状况,也就是说,与以前相比其“市场属性”将迅速加强。这部分国企依然享受政府政策资源扶植,但在运用并放大这些资源效力的同时,政府所给予它们的政策支持将有别于先前的“垄断照顾”,而转向主要是在产权方面更具市场趋向的政策“放行”。可以预见的是,在这种思路下,国资委的“嫡系”们将通过大规模的打破垄断、吸引战略投资或重组,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争取成为行业前三名,并树立国企“权威”;两年后不被淘汰下去的国企,无论在战略思维,还是在制度建设,以及生存方式上都将有别于以往的“国企”定义。我们希望称之为“新国企”(本刊曾于今年的4月号上对“新国企”进行过思考和描述,眼下新的国资改革思路从更深意义上“暗合”了我们当时的提法)。
至于地方中小国企的“分化”,则主要表现在“公益属性”的逐渐淡化和“市场属性”的日益突出上。地方政府目前主要采取两种方式实现其市场属性的加强:一是单纯通过并购重组引进外资或其他资本,寻求国资保值增值;二是通过管理层部分持股,同时结合战略投资者的介入,达到企业产权上的突破,或者全部由管理层出资收购(MBO)。这类国企从产权多元化方面颠覆了先前的单一出资人“定义”。
无论以哪种方式改革,今后的国企都已经或将不再属于先前的“国企”,它们的职能和生存方式都将因此而改变。从这种“分化”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下一个这样的结论——国企正在走向“终结”——“终结”的主体是先前定义下的“国企”,“终结”的结局是新一代国企的诞生。
一个良好的预期是,这些经过“分化”后的国企,尤其是国资委“嫡系”,能真正担负起有效发挥主导国民经济命运的重任,并将成为“最后一个”国企群落。而兼备“公益属性”和“市场属性”的地方国企将不断成长,市场属性被日益强化、公益属性被日益弱化并渐趋于零。因此,目前所进行的国资改革也成为中国国企实现根本性突破的“最后一个”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