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日前,教育部颁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立即引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职业院校的高度关注。在《方案》确定之后,对其认真研读并准确把握,就显得尤为重要。
主持人:李文君
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是应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发展需要,是应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因此,要准确把握《方案》,首先要深入了解《方案》制定的背景。
社会各方对评估的新期盼,呼唤《方案》出台。20世纪末,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开始进入超常发展的快车道,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引导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下,自2004年起,适时开展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回顾4年多的评估实践,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的直接指导以及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精心组织下,评估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在加快院校建设、规范院校管理、增强质量意识、促进教学改革,以及加强宏观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与此同时,评估在实践中也逐渐显现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引起社会各方面的深切关注。引人多元主体、创新评估模式、提高评估实效、增加社会透明度等呼声日盛一日,直接呼唤着《方案》的早日出台。
4年多的“水平评估”,为《方案》的提升奠定了基础。“水平评估”的主要目的是规范院校管理,因此,方案、指标全面具体,还有不少量化指标。这对于许多新建、升格、合并组建的院校来说,无疑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可是,经过几年的发展,规范管理已经不再是高职教育面临的主要挑战。摆在绝大多数高职院校面前的紧迫课题是怎么样深化改革、激发活力、提升内涵,怎样服务社会、办出特色、增强核心竞争能力。所以,《方案》要以引导学校抓内涵、抓改革、抓核心竞争力为主要目的。正是因为目标的变化,《方案》不再提供面面俱到的、教科书式的指标体系,也几乎不设量化指标。这样的设计,不是不要规范,而是不要一成不变的规范、千篇一律的规范、生搬硬套的规范,是为了引导院校步入“规范——创新——再规范——再创新”的良性轨道。而且,正是4年多的“水平评估”,为《方案》做这样的提升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高职教育的改革成果,为《方案》的实施提供了保障。近年来,我国的高职教育不仅发展迅速,而且硕果累累:涌现出了几十所能起引领作用的国家示范性建设院校,评选出了几百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出版了一大批优秀高职教材,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主要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取得了新的突破。今天,对任何一所高职院校来说,不但有了明确的改革、发展方向,而且有了可供学习、效法的、各种类型的标杆和榜样,这就为《方案》的实施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对《方案》制订的背景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有助于站在高职教育发展现实的高度上认识评估的意义、目的、思路和做法,有利于消除不必要的疑虑和担忧,实现新老两个方案的平滑过渡。
王琦:认识《方案》新特点是实施《方案》的关键
《方案》的特点可以归结为两个字:“变”与“活”。“变”,指的是把“要我评”变为了“我要评”。《方案》强调评估要以需求方为主体,以主要需求方为主要主体。评估的各个环节都要体现他们的意志、维护他们的权益、吸引他们的参与。通过以需求方为主体的评估,把评估的目标与院校建设的目标、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的目标,以及社会监督的目标融合在一起。在共同目标下,各自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越俎代庖,又同心协力。评估的责任,主要在“诊断”与“开方”,不在下指令、画框框。院校参加评估的责任,主要在总结反思、展示真实的自我,在于“借镜顾盼”、“求医问药”。因此,对于不越位、不错位的评估,院校是真心欢迎的、需要的;更不必担心因为没有了优、良等级,院校就会失去参加评估的热情。
“活”,即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职院校留下了很大的空间。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法规都要求给各地、各校以充分的管理、办学自主权。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发展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对“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的管理和指导,尤其不能脱离当地的实际,采取一刀切的做法。
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等实施文件,会涉及一些具体的评估环节和方法。我们同样希望各地用好《方案》留出的空间,创出各自的特色。我们认为应当引起足够重视的是:地方特点、采集平台、逻辑体系和深度访谈。
首先,要用好、用足《方案》提供的空间,针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和高职教育的实际状况制定有关文件,充分发挥评估的激励、导向作用,切忌生搬硬套、图形式、重包装。
其次,《方案》指标体系采用的是“绩效评价”模式,与“CIPP”模式相比,根本的区别在它的逻辑体系。评估要以“诊断”、“开方”为主要目的,就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对院校提供的材料的“查证”上。因此,要建立起“果——因——效”的逻辑体系。具体来说,就是从采集平台展示的结果(显性的或隐性的),发现考察的重点与关键,进而分析、查找其成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平台提供的“全息图像”和深层原因的剖析,对主要评估指标做出价值判断。与此同时,和学校一起探究解决问题、克服瓶颈的方法与对策。
再次,“深度访谈”。评估因事先有采集平台提供数据和信息,现场考察的主要任务转变成了探究成因、商讨对策。因此,考察时一定要以深度访谈为主要的工作方法,改变过去那种以查证、审核、抽检为主要目的的做法。一是在制定《实施细则》时,一定要坚持以目标定方法,把足够的空间留给专家,切不可出于“好心”,在考察程序与具体方法上做出许多统一的规定。或许有人担心,以深度访谈为主,对专家的要求是不是放低了,专家工作的质量能否得到保证。事实恰恰相反,对任何一位专家来说,选择一个教学环节进行现场考察,并指出若干不足部不会是难事。但如果要探究深层的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真知灼见,就必须要对高职教育的理念、方向、特点,以及院校的改革思路、现实状况、困难问题等有全面的了解和深入的思考。因为访谈是双向的、平等的,来不得半点虚假,也无法敷衍了事。因此,对专家的要求不是放低了,而是大大地提高了。二是做好深度访谈,事先一定要做充分准备,要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选准访谈对象,拟订好访谈提纲。经验证明,由表及里、抽丝剥茧式的访谈,效果要比纯粹理论研讨,或者居高临下的问话好得多。
《方案》的指导思想是明确的,设计思路是正确的,评估模式和逻辑体系是适应高职教育特点的,所用的方法是服务于评估目标的。因为,所有这一系列的探索都从“需求”的源头开始,都以满足“需求”为根本目标。在研读和实施《方案*的过程中,要 始终记住:评估是为了让师生得益、院校得益、社会得益。
新旧方案对比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是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旧方案)》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是为了应对我国高职教育的快速发展以及进一步适应高职教育新一轮评估工作需要而形成的。通过新旧方案的比较分析,可以明确地认识到从“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到“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所诠释的是我国高职教育评估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这种新发展主要体现在《方案》所带来的两个方面变化。
评估指导思想的变化 “旧方案”中表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发展道路”就是办学要求。而《方案》则明确指出,“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相结合发展道路”就是高职院校的办学要求。二者虽然只差一个“研”字,但是办学理念和办学要求上有所侧重。《方案》所突出的是“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的高职教育办学理念和办学指导思想。高职院校不是不需要科研工作,但不是工作的主体,“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这一办学理念可以体现高职院校开展科研工作的内在要求。
评估过程的变化 变化体现在现场考察时间和日程的缩短、“平台”建立及定期公布、专家与被评学校平等地交流沟通等。
关于专家到被评院校现场考察时间,“旧方案”规定现场考察时间一般不超过4天,而《方案》则建议2至3天。整个现场考察时间压缩了1至2天。随着时间的压缩,删减了一些项目。但从一些地区用《方案》评估的具体日程安排来看,在删减一些项目的同时,各地根据本地区高职教育发展状况也增加了一些考察项目。虽然时间缩短,但实质上加大了专家工作深度,提高了评估绩效。
“平台”的建立及定期公布是《方案》的独到之处,《方案》要求高职院校要建立“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如实填报日常教学及其管理工作的运行状况,保证所填报数据的原始性和真实性,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这一做法促使各高职院校在评建和迎评工作过程实现由过分重视、关注资料到十分重视各项工作运行、管理信息真实化的转变,无疑对评建及迎评工作走出“重资料情结”误区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经过《方案》试评的学校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认为《方案》不但减轻了学校整理资料的压力,确实能客观地反映学校办学的真实状况。
主持人:李文君
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是应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发展需要,是应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因此,要准确把握《方案》,首先要深入了解《方案》制定的背景。
社会各方对评估的新期盼,呼唤《方案》出台。20世纪末,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开始进入超常发展的快车道,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引导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下,自2004年起,适时开展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回顾4年多的评估实践,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的直接指导以及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精心组织下,评估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在加快院校建设、规范院校管理、增强质量意识、促进教学改革,以及加强宏观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与此同时,评估在实践中也逐渐显现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引起社会各方面的深切关注。引人多元主体、创新评估模式、提高评估实效、增加社会透明度等呼声日盛一日,直接呼唤着《方案》的早日出台。
4年多的“水平评估”,为《方案》的提升奠定了基础。“水平评估”的主要目的是规范院校管理,因此,方案、指标全面具体,还有不少量化指标。这对于许多新建、升格、合并组建的院校来说,无疑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可是,经过几年的发展,规范管理已经不再是高职教育面临的主要挑战。摆在绝大多数高职院校面前的紧迫课题是怎么样深化改革、激发活力、提升内涵,怎样服务社会、办出特色、增强核心竞争能力。所以,《方案》要以引导学校抓内涵、抓改革、抓核心竞争力为主要目的。正是因为目标的变化,《方案》不再提供面面俱到的、教科书式的指标体系,也几乎不设量化指标。这样的设计,不是不要规范,而是不要一成不变的规范、千篇一律的规范、生搬硬套的规范,是为了引导院校步入“规范——创新——再规范——再创新”的良性轨道。而且,正是4年多的“水平评估”,为《方案》做这样的提升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高职教育的改革成果,为《方案》的实施提供了保障。近年来,我国的高职教育不仅发展迅速,而且硕果累累:涌现出了几十所能起引领作用的国家示范性建设院校,评选出了几百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出版了一大批优秀高职教材,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主要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取得了新的突破。今天,对任何一所高职院校来说,不但有了明确的改革、发展方向,而且有了可供学习、效法的、各种类型的标杆和榜样,这就为《方案》的实施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对《方案》制订的背景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有助于站在高职教育发展现实的高度上认识评估的意义、目的、思路和做法,有利于消除不必要的疑虑和担忧,实现新老两个方案的平滑过渡。
王琦:认识《方案》新特点是实施《方案》的关键
《方案》的特点可以归结为两个字:“变”与“活”。“变”,指的是把“要我评”变为了“我要评”。《方案》强调评估要以需求方为主体,以主要需求方为主要主体。评估的各个环节都要体现他们的意志、维护他们的权益、吸引他们的参与。通过以需求方为主体的评估,把评估的目标与院校建设的目标、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的目标,以及社会监督的目标融合在一起。在共同目标下,各自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越俎代庖,又同心协力。评估的责任,主要在“诊断”与“开方”,不在下指令、画框框。院校参加评估的责任,主要在总结反思、展示真实的自我,在于“借镜顾盼”、“求医问药”。因此,对于不越位、不错位的评估,院校是真心欢迎的、需要的;更不必担心因为没有了优、良等级,院校就会失去参加评估的热情。
“活”,即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职院校留下了很大的空间。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法规都要求给各地、各校以充分的管理、办学自主权。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发展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对“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的管理和指导,尤其不能脱离当地的实际,采取一刀切的做法。
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等实施文件,会涉及一些具体的评估环节和方法。我们同样希望各地用好《方案》留出的空间,创出各自的特色。我们认为应当引起足够重视的是:地方特点、采集平台、逻辑体系和深度访谈。
首先,要用好、用足《方案》提供的空间,针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和高职教育的实际状况制定有关文件,充分发挥评估的激励、导向作用,切忌生搬硬套、图形式、重包装。
其次,《方案》指标体系采用的是“绩效评价”模式,与“CIPP”模式相比,根本的区别在它的逻辑体系。评估要以“诊断”、“开方”为主要目的,就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对院校提供的材料的“查证”上。因此,要建立起“果——因——效”的逻辑体系。具体来说,就是从采集平台展示的结果(显性的或隐性的),发现考察的重点与关键,进而分析、查找其成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平台提供的“全息图像”和深层原因的剖析,对主要评估指标做出价值判断。与此同时,和学校一起探究解决问题、克服瓶颈的方法与对策。
再次,“深度访谈”。评估因事先有采集平台提供数据和信息,现场考察的主要任务转变成了探究成因、商讨对策。因此,考察时一定要以深度访谈为主要的工作方法,改变过去那种以查证、审核、抽检为主要目的的做法。一是在制定《实施细则》时,一定要坚持以目标定方法,把足够的空间留给专家,切不可出于“好心”,在考察程序与具体方法上做出许多统一的规定。或许有人担心,以深度访谈为主,对专家的要求是不是放低了,专家工作的质量能否得到保证。事实恰恰相反,对任何一位专家来说,选择一个教学环节进行现场考察,并指出若干不足部不会是难事。但如果要探究深层的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真知灼见,就必须要对高职教育的理念、方向、特点,以及院校的改革思路、现实状况、困难问题等有全面的了解和深入的思考。因为访谈是双向的、平等的,来不得半点虚假,也无法敷衍了事。因此,对专家的要求不是放低了,而是大大地提高了。二是做好深度访谈,事先一定要做充分准备,要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选准访谈对象,拟订好访谈提纲。经验证明,由表及里、抽丝剥茧式的访谈,效果要比纯粹理论研讨,或者居高临下的问话好得多。
《方案》的指导思想是明确的,设计思路是正确的,评估模式和逻辑体系是适应高职教育特点的,所用的方法是服务于评估目标的。因为,所有这一系列的探索都从“需求”的源头开始,都以满足“需求”为根本目标。在研读和实施《方案*的过程中,要 始终记住:评估是为了让师生得益、院校得益、社会得益。
新旧方案对比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是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旧方案)》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是为了应对我国高职教育的快速发展以及进一步适应高职教育新一轮评估工作需要而形成的。通过新旧方案的比较分析,可以明确地认识到从“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到“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所诠释的是我国高职教育评估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这种新发展主要体现在《方案》所带来的两个方面变化。
评估指导思想的变化 “旧方案”中表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发展道路”就是办学要求。而《方案》则明确指出,“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相结合发展道路”就是高职院校的办学要求。二者虽然只差一个“研”字,但是办学理念和办学要求上有所侧重。《方案》所突出的是“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的高职教育办学理念和办学指导思想。高职院校不是不需要科研工作,但不是工作的主体,“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这一办学理念可以体现高职院校开展科研工作的内在要求。
评估过程的变化 变化体现在现场考察时间和日程的缩短、“平台”建立及定期公布、专家与被评学校平等地交流沟通等。
关于专家到被评院校现场考察时间,“旧方案”规定现场考察时间一般不超过4天,而《方案》则建议2至3天。整个现场考察时间压缩了1至2天。随着时间的压缩,删减了一些项目。但从一些地区用《方案》评估的具体日程安排来看,在删减一些项目的同时,各地根据本地区高职教育发展状况也增加了一些考察项目。虽然时间缩短,但实质上加大了专家工作深度,提高了评估绩效。
“平台”的建立及定期公布是《方案》的独到之处,《方案》要求高职院校要建立“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如实填报日常教学及其管理工作的运行状况,保证所填报数据的原始性和真实性,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这一做法促使各高职院校在评建和迎评工作过程实现由过分重视、关注资料到十分重视各项工作运行、管理信息真实化的转变,无疑对评建及迎评工作走出“重资料情结”误区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经过《方案》试评的学校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认为《方案》不但减轻了学校整理资料的压力,确实能客观地反映学校办学的真实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