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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学教育实际上就是一种学历教育,教学目标及教育模式围绕着学历教育设立开展,注重对知识的理解掌握,而忽视对能力的培养与运用.这种法学教育方式,很难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独立思考的能力,教出来的学生也缺少应用法律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要想使法学学生能学有所长,将来走出校门时可以顺利的胜任工作,那么将体验式教学引入法学领域就成为必然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