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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讼”“和为贵”是我国由来已久的历史传统,儒、道、法三家都主张无讼思想。然而目前社会纠纷的解决仍然依赖于诉讼,纠纷解决形式单一、效率低下。知识产权纠纷因其不同于一般民事纠纷的特点在实务处理中更加棘手。知识产权的技术性、专业性、保密性以及技术周期短等特点使诉讼解决纠纷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知识产权诉讼往往耗时长,代价高而效率低。 ADR(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即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主要包括调解、协商、谈判等方式,它能够弥补诉讼成本高、效率低的缺陷。在我国普通民事纠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