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贡献是多方面的,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做不同的概括。本文认为其主要贡献体现在邓小平法制理论使马克思法学理论发生了两大历史性的转变:从批判意义的民主法制转向建设意义的民主法制;从作为手段工具论的民主法制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和重要组成部分的本质论、发展论的民主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