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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政办[2015]16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根据国家人社部及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从今年起全面启动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发行工作,发行面将覆盖我市全体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统称"医疗保险")参保人群。为切实做好我市社保卡发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