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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高校博士教职人员的高增量、低产出已成为院校关注的尴尬问题。博士学位获取路径的差异、高校选聘博士过程中的逆向选择及博士入职后的管理机制缺乏是导致博士低产出的主要原因。改进管理机制,将是解决问题的必然选择。明确以系、部、二级学院负责人为主的责任主体,是实现博士选择与管理帕累托改进的必要条件。在此基础上,完善信号显示机制、实施以自选择合同为核心的信息甄别机制、建立以量化管理为核心的激励约束机制,共同构成一套立体的综合管理体系,将有效抑制博士聘用过程中的逆向选择与聘用后的道德风险问题,提升高校博士产出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