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中国语境中,法条主义俨然是一个充满"贬义"指称的"稻草人"概念,但这一指称概念是由反法条主义在一种"自我想象性"的立场上"型塑"出来的。在西方,人们在对待法条主义的"是"与"非"问题上从来就没有达成过任何"共识性"的认识。在当下的中国,尽管人们都在极力地批判法条主义,但这种处于"穷途末路"的法条主义却是需要我们予以坚决捍卫的。法条主义所处的"穷途末路"困境恰恰说明了中国法律学研究的贫困,努力推进对中国"法条"的法律学研究是中国法条主义肩负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