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洒笔墨掩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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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云馨想给顾少卿制一件花衣。
  月明星稀,他全神贯注诵读诗书的脸庞瑟瑟发抖。已是深秋,顾少卿手臂上龟裂的皮肤纹路比起年初又添了不少。还有十五日便是乡试,那是顾长卿等了整整三年的机会。
  云馨并不清楚那究竟意味着什么。
  “那意味着我可以穿官服、戴高帽啊,我的傻馨馨。”顾长卿轻轻刮一下她的鼻子。
  可那又怎样?云馨望着他那双熬得通红的眼睛,那双眼睛在萧飒秋风中显得格外明亮。这是乱世,做官有什么用呢?她不明白。如果顾长卿喜欢,她可以帮他裁一百件、一千件、一万件缁衣,绣上任何他喜欢的图案。
  “傻瓜,我做了官才有钱,才能买笔墨著文章,才能给你快乐啊!”顾长卿眯起眼睛看她,这柔情就像一朵桃花,瞬间开在了云馨的心田。她第一次见他,也是因为这笑才决定留在他身边,哪怕他如此贫困潦倒,如此不名一文。
  二
  云馨始终记得那日,顾长卿风尘仆仆走进茅草屋时的样子。彼时的她正奋力游弋在一堆残旧的书稿中,突然听见“哎哟”一声惨叫,顾长卿高瘦的身体硬生生撞上了半塌的门梁,云馨不由得笑出了声。
  “是谁?”顾长卿机敏地操起身边的木棍。
  原来这尘世居然有人比她还胆小。云馨挺直了身子,从一本《论语》残卷中爬出,细声细语道:“我叫云馨。”
  云馨是这云阳城中千百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书虫之一,每日游走于各大书院,以食取笔墨文章为生。近来世道颇乱,她常去光顾的那家书院不久前已闭门停课。迫于无奈,她只能暂居于这荒野小庙,顾长卿这文弱书生也流落至此。
  “小生不知此处已有主人,多有叨扰,告辞。”他鞠一躬,拔腿欲走,俊秀的脸上隐约泛起一抹红晕。
  云馨转了转眼珠子,心想:如今生计艰难,若是收留一位书生在家,每日行文做赋,岂不是就此解决了温饱问题?她不禁赞叹自己聪明机智,忙大声唤他:“别走,你要不要跟我同住?”
  一条书虫与一个书生,想来是人间绝配。
  夕阳西下,顾长卿战战兢兢地卸下书箱坐在茅草屋内的草垛上,甫一扭头,便见云馨瞪着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看着他。顾长卿一骨碌儿爬起来,恭敬地对她作揖。她偷眼看着他的书箱,舔了舔嘴唇:“那里面有没有书?”
  顾长卿恍然大悟。他急忙翻开书箱,手忙脚乱地把庙里的灰尘弄得满天飞,末了,灰头土脸地举起半本《太史公记》。
  云馨一口气吹掉挂在头上的稻梗:“那本姑娘就不客气了!”她扑上前去,不料却被顾长卿一把拦住。
  “且慢,”他说,“此书乃我多年珍藏之物,不知姑娘可否‘高抬贵嘴’,放它一马?”
  云馨的英姿便这样停滞在半空。顾长卿见状,急忙道:“若不嫌弃,小生现在便为姑娘研磨著文如何?”
  天下书虫都知道,越是名家写出的文章,味道越是香甜。他一介草民,既无名气,又无个人文集傍身,能写出什么好文章呢?不过,云馨委实饿了,顾不得那么多,便嚷道:“那你快快写来!”
  残灯昏影下,顾长卿谨慎地拿出笔墨,不到半个时辰,一篇墨香袭人的策论便新鲜出炉。云馨迫不及待地扑了上去,顿觉满口生香。
  “方才多有得罪,长卿兄。”云馨打着饱嗝说,“我不知你能写出如此惊世骇俗的文章,我甚满意。可这篇文章就这样被我吃掉了,你不觉可惜么?”
  “不可惜。”顾长卿说,“只要我胸有点墨,便不在乎文章是否留在纸上。”
  云馨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谁能想到,在他文弱的外表下竟隐藏着一颗熊熊燃烧的赤子之心?她不由得咽了咽口水:“既然如此,那就麻烦长卿兄从此以后在每日三餐时勤加练笔。”
  三
  事情远没有云馨想的那么简单。她低估了顾长卿最致命的弱点,那就是穷。
  初遇那日,云馨吃掉了他最后一点儿“家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了纸墨,他自然没法写出文章来,她得想个法子。
  云馨趴在香台上冥思苦想,突然灵光一闪,急忙叫来顾长卿在一块灰布上写下“代人写文”几个大字。破庙的旁边就是梨花村,当初云馨从云阳城里一路觅食过来,她早就知道这里的村民不阅典籍,不识文墨。
  他们在市集上选了一个人群密集之处,设下摊点,不一会儿就吸引了不少村民前来围观。一日下来,云馨和顾长卿竟也收获了几十文铜钱。金色的余晖洒在顾长卿雀跃的脸上,他手捧钱币,兴奋得像个孩子。
  云馨心头又一动,身体里痒痒的,就像被另一条虫子爬了进去。“我们快去买点儿文房墨宝,顺便……”云馨说着,她身上泛红,“再给你添几道好菜……”
  但顾长卿一点儿肉都没给自己买,把钱全拿去买了纸砚。回到庙中,他一刻不歇,奋笔疾书,一篇篇精彩的文章就这样顺着他的笔端流淌而出。
  他把云馨捧于纸上,抚摸她柔软的身体:“我的好馨馨,要不是你,我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样妙的法子。”
  火堆上翻煮着白菜汤,发出“咕嘟咕嘟”的声响,更显得这一刻的亲昵颇有几分庄重。云馨怔住了,盯着顾长卿那双深切的眼,那双眼因劳累一天而带着血丝。云馨心中动容,但嘴上却言不由衷地说:“不过是举手之劳,谁叫你笨呢!”
  顾长卿也不辩驳,笑呵呵地转身盛汤。望着他在月光下被拉长的消瘦背影,云馨暗暗下定决心,今生今世都要陪在顾长卿身边,无论他富贵还是贫穷,健康还是疾病。
  那天夜里,云馨对顾长卿说:“地上太凉,你不如跟我一起睡在香台上吧。”
  顾长卿木讷地点了点头,随即将铺盖铺上香台,钻进了被窝。云馨贴在他耳旁,那是她第一次觉得自己睡得如此安稳、香甜。
  四
  顾长卿立志要考取功名。那些日子,他不辞辛劳地代写文章,水平突飞猛进,甚至还有省城的人慕名前来,请他写状纸。
  其实不要功名也是好的。云馨盘桓在顾长卿的手掌上,滿足于自给自足的生活,如今她已是一条腹有诗书气自华的美书虫,她的心中生出了裂纹,落下了种子,种子在不经意间生了根,又发了芽。   “长卿,若馨馨是个女子,你还会喜欢她吗?”有一天,云馨问。
  顾长卿红了脸。
  云馨壮了壮胆,爬下书桌,不一会儿便袅娜地化成一个女子,在氤氲的烛火下显得格外可爱。他的文章写得太好,在这样的文墨滋养下,云馨早已修成人形。
  顾长卿惊呆了。
  她莲步轻移,款款走来:“长卿,馨馨日后都这般模样,可好?”
  顾长卿欢喜得说不出话来,紧紧拉住了云馨的手,生怕一不留神她便会消失无踪。
  “今日京城传来消息,你所写的状纸已入皇帝手中。他见你文采飞扬,决意破格免去你的乡试,让你直接参加会试。”云馨道。
  这分明是好事,可她心里却七上八下:京城多繁华啊,可她刚成人形,受地气束缚,不能随他同去。若就此一别,不知顾长卿还会不会记得梨花村外她曾陪他挑灯夜读,还会不会记得她喜爱史文甚于骈俪,喜爱淡墨甚于重彩。
  “不会的。”顾长卿说,“我此去一定要做官,再把你接去共享荣华。”
  云馨轻叹,她哪里想要什么荣华,只希望顾长卿能留在她身边,与她看朝云暮雨,赏春水斜横,白首不相离。
  “长卿,记住你说的话。”云馨说,“我今日让你走,可有朝一日,你要用八抬大轿迎我进门。”
  顾长卿郑重地点头。
  冷风吹乱两人的乌发。这一夜,云馨做了一个梦,梦中她穿着红嫁衣,站在京城雄伟壮阔的顾府,笑容妩媚灿烂。青鸟飞过,她与顾长卿相拥而立,分离的苦楚仿佛只是过眼云烟。
  五
  顾长卿果然如愿以偿,荣登榜首,在京城拥有了自己的府邸。
  云馨听说,那日他头戴官帽,腰别琼花,骑着雪白的骏马在京城沿街游行。皇帝还赐了他良田千顷,锦缎万丈。
  他是不是该回家了?自顾长卿走后,云馨一直守着破庙,生怕离开一步就错过了他。可她还没那么适应自己的新身体,走路跌跌撞撞。没了香甜的文章,她只能自己做饭,总是一不小心就割破手。
  她一直在等,顾长卿说过,一定会用八抬大轿接她入府。一个月过去,两个月过去,他都没有回来,她想,他新官上任,肯定诸事繁忙,顾不上她;一年过去,两年过去,他依然没有回来,她想,他许是被什么要事绊住了手脚。
  直到有一天,人们说京城的大官顾先生要回乡探亲。云馨大喜:他哪有什么家人?他必然是来接我的!
  数日后,锣鼓齐鸣,百花齐放,顾长卿在众人的簇拥下,又一次回到了破庙。所有人都交口称赞,说顾长卿一朝成名,总算苦尽甘来。云馨蜷在书中听得真切。
  有人拿起了《太史公记》,和顾长卿曾经读过的书放在一起搬走。云馨第一次与顾长卿相见时,他那么拼命地保护这本书,那时他对它的感情非同一般。一路上车马颠簸,云馨躲在《太史公记》里昏沉地睡去。
  梦里,她看见顾长卿鲜衣怒马,好不英俊。不知过了多久,车马停在一座府邸前面,云馨睁眼就看到了府外的雕梁玉柱,这就是她朝思暮想的顾府吧?
  顾长卿的脚步还是像以前一样细密,他轻声问道:“云馨,你在哪里?”
  那一刻,云馨心中有些慌乱。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化为人形与顾长卿相见,她担心自己被别有用心之人看见。
  顾长卿叹一口气:“馨馨,你怎么如此任性,明知舟车劳顿,还与我捉迷藏?”
  云馨怯怯地从《太史公记》中爬出。如今他当了大官,她对他居然有了一种莫名的惶恐。这些年,他看过那么多书,写过那么多文,哪里还能记住这半本残破的《太史公记》,能想到她会藏身其中呢?她早该知道的。
  “来了就好。”顾长卿变得温柔起来,“这些年我新上任,實在太忙,顾不上接你,你不会怪我吧?”
  云馨摇摇头。她不会怪他,也不敢怪他了。他是高高在上的大官,有什么是他做不到的呢?
  “从今日起,你就先住在这法华宫,吃穿用度俱全。只一点,不要现出人形……”顾长卿说。
  云馨的心一下子空荡荡的。只见顾长卿起身,轻轻在她身上抚摸一把,还是跟当年一模一样的姿势,但这一回云馨却只感觉到他的指尖冰凉彻骨。
  六
  云馨已有十日未见到顾长卿。
  听打扫的仆从说,顾先生每日都陪皇帝和明月国使臣游山玩水。那日宫宴,皇帝似乎已与明月国达成协议,要把明月国的霜花公主许配给顾先生为妻。
  云馨顿觉五雷轰顶,他居然从未向她提起。
  顾长卿之前每日早出晚归,总是要她体谅,为了巩固他的朝中地位,他不得不巴结、奉承他人,身不由己。她知道,他官高至此,背后又没有家族势力支撑,虽谨小慎微,但亦随时可能功亏一篑。她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体谅他多久,也不知道除了霜花公主,日后是不是还会有梨花公主、梅花公主、杏花公主……
  一个月后,顾长卿兴致勃勃地来到法华宫。
  “云馨,今日明月国的王丞相光临寿喜殿,他指名要见你。我想把你带上宫宴,不知你意下如何?”
  明月国的王丞相?云馨糊涂了,王丞相怎么会知道她?然而,不容她提出心中疑虑,顾长卿便合上了那本《太史公记》。
  他把云馨揣在怀里。恢宏的宫殿上,云馨第一次置身其中,诚惶诚恐。
  “本相听市井传言,顾先生能妙笔生花,写得一手好文,全靠身边一条充满灵气的虫仙,可有此事?”
  虫仙,是在说她么?云馨狐疑地看向顾长卿,只见他一脸谄笑:“不错,确有虫仙。”
  “哦?”王丞相眨一眨眼,“如今两国大婚在即,不知顾先生可否将虫仙借于本相赏玩,近日奉还。”
  顾长卿要把她送给别人吗?云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个王丞相是什么人?她才不要跟他去!可他方才说,两国大婚在即,可见顾长卿还是答应了这门婚事。云馨的心凉得彻底。
  王丞相的随从立马送上锦盒,顾长卿犹豫了片刻,还是把《太史公记》放入锦盒:“王丞相可尽情把玩,我五日后派人来取便是。”   驿馆中,通红的灯笼照得云馨睁不开眼。
  “终于到手了!”王丞相笑得肆无忌惮,“近年来大圆国运昌隆,全因为有仙灵加持。他顾长卿算什么东西,九世寒门,也配与本相对饮?若不是因为这虫仙,他怎会如日中天?”
  原来如此。两国之间的交锋果真是无所不用其极,明月国明里斗不过大圆国,便使用这种阴险招数要毁了她,简直可笑。云馨发出书虫特有的凛冽声响。王丞相一惊,即刻命令手下:“把她给我钉上!”
  云馨想要跑,可那锦盒不知被施了什么厉害法术,她无论如何也冲不出去,只能任人宰割。她感觉自己的身体被拉开,有什么东西刺了进去,疼得钻心。她想:我的长卿呢,怎么不来救我?
  七
  五日后,顾长卿如约而至,推开门便见云馨被销魂钉狠狠钉在板子上,王丞相则坐在一旁悠然喝茶,与门客谈笑风生。云馨的小小身体已经僵硬,灰蒙蒙的双眼无力地望着天空发呆。
  顾长卿站在前厅中央,痛不欲生。
  王丞相不紧不慢地放下茶杯:“我曾看《古今异闻录》上说,若是用銷魂钉钉入灵物四肢、躯干,灵物五天五夜不死、不灭,则为吉兆。我忧心大圆国运安危,特意请门下宾客施法,果不其然,恭喜顾兄,此虫大吉啊!”
  顾长卿看着云馨空洞的眼神沉默不言。
  “顾兄这是怎么了,区区一条小虫,何必在意?”王丞相拍着顾长卿的肩膀。
  顾长卿一把甩开王丞相,恶狠狠地瞪着他。
  “顾长卿,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王丞相也怒了,“别忘了,你现在还是我明月国的驸马,你想破坏两国联姻吗?”
  顾长卿依旧不言,径直走到云馨跟前,一根一根替她除去销魂钉,每去掉一根就心痛一次。她为他付出了那么多,他却只想着如何升官发财,迎娶别国公主。
  顾长卿把云馨捧入《太史公记》中,将书牢牢握在手里,以后他再不会把她弄丢了。
  消息很快传到有心人耳中,馋臣们纷纷写了奏折准备进言:顾长卿这是要造反啊,看他以往写的文章,处处透出怨气……
  可顾长卿不管,只抱着云馨,一步一步走得稳重而安心。他知道他错了,云馨要的从来不是锦衣玉食,一方足够她徜徉的小天地即可,比如梨花村旁的那间破庙。
  他抱着她来到了藏书阁,蹲下身把她捧在手心。他想起他们的初见,那时她是小虫,他是书生。如果他不是如此向往功名,他们可能还是那对在破庙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伴侣。
  八
  世事无常,他只怕很快就要死于奸臣的构陷了。
  顾长卿在藏书阁中睡着,他无心再去管外面的风云变化,只想静静地守着今生对他死心塌地、从一而终的云馨,用他的余生去弥补她、安慰她。
  可云馨并不这样想,她想要救他。她悄悄从顾长卿的手掌中爬出,在京城豪门官邸中浩如烟海的书卷里奔波游走,她要去堵住悠悠众人之口。
  她一口一口吃掉顾长卿写下的那些歌功颂德、树碑立传的华丽辞藻,不知为什么,这些粉饰太平的文章竟难吃至极。她想起以前在破庙,顾长卿写出的文章总是那么沁人心脾。
  这恼人的功名,她吃掉;这毁人的富贵,她吃掉……吃到最后,她感觉身体里的污浊之气像千帆万舸在竞驰,生生要破体而出!
  顾长卿所有的文章都被她吃掉了,那些人就再没有说辞来扳倒他了。只要他诚挚地向皇帝和王丞相道个歉,如期与霜花公主完婚,他就又能变回志得意满的顾先生,那可是他毕生的梦想。
  云馨的心好痛,她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多难吃的文章,她的五脏六腑胀得仿佛要爆炸。
  所有书虫都知道,吃清雅隽永的文章能滋养道行,若吃了谄媚功利的文章必会令身体衰弱,而她一下子吃了这么多,恐怕是活不成了,但用她的命换得他一世安好,她愿意。
  天大亮了,云馨忙了一天一夜,也该睡了。她又一次回到那本《太史公记》中,那是他最喜爱的书,曾经他一时迷糊忘记了,但他会想起的。
  后来,由于没有确凿证据,顾长卿全身而退。他辞官回乡,回到与云馨相遇的那间破庙。
  很多年以后,人们时常可以看见一个老翁在破庙前设摊代写文书。他的手里攥着半本《太史公记》,逢人便说:“我有所爱藏书中……”
  人们都以为他是个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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