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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精准扶贫”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深入人心,与此同时,农村创业气氛高涨。然而,大量农村创业人员都会遇到资金不足、融资困难等问题,不仅阻碍了农民创业的积极性,同时也不利于具有良好前途的农村创新创业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因而提出对农村创业融资渠道的优劣性比较与模式创新探索便显得尤为重要,并且对于农村创新创业气氛的培养与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与价值。
关键词:农村;创新创业;融资渠道;精准扶贫
在农业部的统计数据中,我国农村各类返乡下乡双创人员达到700 万人,新型职业农民超过 1000 万人。并且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农村新业态的扩展,在我国某些地区,特别是经济相对较为发达的沿海地区,农户的收入正在由单一的农业收入转变为以农业收入为主,多种收入渠道共存的复合收入方式。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与经济趋势的发展驱动下,农村创新创业氛围方兴未艾。
然而同时,农村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并且成为了制约农村创业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而如何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探索研究目前现存的农村创业融资渠道的利弊并且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探索创新融资渠道对于指导农村小微企业的发展具有指导性的作用与意义。本文以黄河沿岸农村创新创业情况调研所收集到的大量一手资料为基础,从而对农村创新创业融资模式进行总结与创新。
一、农村创业融资现状
在调研过程中,大部分农民的创业融资第一选择是自筹基金或从亲朋好友借款,由于农民与可抵押与可质押财产较少、长期无固定收入、不愿使用信用消费,因而在银行贷款较为困难,同时各大银行在农村网点分布较少、贷款周期较长、部分优惠贷款仅针对返乡大学生等特殊人群因素也减少了农民对银行贷款的需求。而由于缺乏一套针对农民特点的完整农村信用体系,使得农村小额贷款相对风险较高,并且大量农民对贷款利率反应敏感,因而也阻碍了金融市场在农村的进一步扩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如风险投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不愿向农村创业企业投资。
总而言之,目前的农村创业以自筹资金与亲朋好友资金为主要资金来源,同时政府的政策性扶贫创业基金也占到了一定比例,金融市场在农村创业融资过程中起到的作用相对较小。
二、农村创业融资的前景
目前的农村创业融资情况决定了大量农村创业企业还处于家庭作坊的阶段,这种现状不利于生产力的进一步释放,同时也不利于一些潜在的新经济模式与创新企业抑或是特色农牧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因而在未来,农村地区急需政策性或市场性的新型融资渠道。
当前党和政府制定了许多针对农村的转向扶贫贷款政策与相关财政补贴政策。并且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主要通过社会保障投入、风险分担、信用保证、利息贴补、引导基金等带动民间资金、金融资金进入扶贫领域。例如山东省,在2017年上半年筛选近万家扶贫生产经营主体信息上传至“山东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金融机构现场对接走访企业2993次,成功对接扶贫融资金额75.6亿元。而在2018年,为缓解农村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央行又对农村商业银行及信用社进行了定向降准。在这个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创业作为走向小康、提高收入的一种方法。因而在未来,农村创业融资渠道应进一步扩展以滿足市场对资金的需求,同时应加强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扶贫创业融资中的作用,使得政府、个人、商业组织、公益组织及公共机构多方协作,形成合力,从而使得农村地区融资难的问题得以解决。
三、现存农村创业融资渠道
本文以黄河沿岸创业调研数据为依据,总结了如下数种创业融资渠道与其利弊。目前常用的农村融资渠道可分为三大类,以政府、非政府公益组织等为主的拨款与无偿援助、基于债务债权人关系到期还本付息的债权性融资、基于投资人与被投资人关系的从企业长期发展中寻求红利的股权性融资。
(一)债权性融资渠道
在几种融资方式中,债权融资是最广泛的也是最初始的融资方式。特别对于农村创业者来说,其首次创业的第一选择便是借款,而以借款途径的不同,可以将常用的债权性融资分成如下几种。
1. 亲朋好友借款
亲朋好友借款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以彼此之间的亲缘关系或情感关系作为借款基础而非统一恒定标准的一种常见融资方式。近些年,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与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传统融资方式在各融资渠道中所占的权重正在不断减小。然而由于农村金融市场相对较为薄弱,农村融资创业发展时间相对较短等原因,从亲朋好友中借款仍然是农村中最为广泛的融资渠道。此种方式较其他外源性融资来说要求较低,并且在借款的偿还方式与偿还期限上的处理更为灵活。其非正规化的特点决定了在推动更多的创业者成功方便地融到公司建立的第一笔资金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局限。
此种创业融资方式由于无法受到相关政府部门与第三方监管,因而在实际操作中违约概率远远大于其他正规融资模式。并且存在着贷款数额较低,仅适用于初期小投资阶段,若意图扩大生产规模,则亲朋好友借款的融资方式便显得无能为力。
2. 银行贷款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与银行网点与信用社办事机构向农村的扩张,银行贷款所占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并且中央银行也常常制定农村优惠贷款政策与定向无息贷款,如现在政策便有针对贫困户的5万元无息贷款,凡是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贫困建档农户均可以申请该项贷款。除此之外,为了环节农村地区融资难的问题,近些年央行也出台了多项定向降准政策,并且引入了普惠金融业务,可以为授信额度不超过500万的小微企业等提供经营性的贷款援助,针对农村地区,也可以为农户提供生产经营、创业担保等具有特色的贷款业务。
然而银行贷款依然具有其局限性。从需求方的角度,也就是需要进行融资的农村创业者。他们不愿进行银行贷款主要受制于三个因素。其一是金融意识相对单薄,在农村传统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关系中很少有利息一说,然而绝大多数银行贷款是需要借款者还本付息的,政策性的无息贷款很难完全覆盖农村创业者的资金需求。其次则是由于银行贷款所需程序较为复杂,常常需要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借款者的诚信情况与还款能力,并且由于农民可变现资产价值较低、没有稳定的工作,这也决定了通过银行贷款的数额有限,而农民常常属于风险厌恶者,需要抵押或质押品的大额贷款使他们面临着倾家荡产的心理压力,这种压力使得一部分农民对银行贷款望而生畏。最后则是银行贷款对资金的使用方向要求较为严格,而农村创业者公司较小,对合规问题不重视,对资金使用的灵活性需求较大,因而资金使用要求的严格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村创业者从银行贷款的需求。 相对应地从资金供给方也就是银行的角度进行分析,阻碍银行与信用社贷款给农民的原因亦有很多。从银行所面临风险的角度考虑,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都太大,涉农金融机构针对农民发放的大部分都是信用贷款,一旦出现市场风险,很难有第二还款来源。另外,在同等风险程度下,贷款给其他类型企业往往可以获得更加丰厚的利息。
3. 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在各种债务性融资方式中,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所占比例相对较小,但在近些年出现了上升的趋势,与之相对的是亲朋好友之间借款在融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正在缩小。随着我国金融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未来融资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不可小觑。例如小额信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P2P网贷平台等民间贷款公司正在金融市场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相较于传统借款融资方式,新型融资公司与平台具有放款快、资料与信用审核较为宽松、资金使用自由等多种优点。但同时,融资者也要为这些优点买单,相较于其他传统融资方式,从非银金融机构处借款需要付出更高的利息,而这一点也是非银金融贷款的显著特点。因而农村创业者在通过非银金融渠道进行贷款融资时应特别考虑到单位资金成本,从而做出合理决策。同时非银金融还具有在农村地区设立营业网点较少的劣势,不过随着互联网在国内的普及,这一缺陷正在被逐步弥补。
(二)股权性融资渠道
农村创业融资一般具有企业规模小、初始融资金额少、经营风险较大的特点,因而在进行股权融资时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但进行股权融资的同时也避免了之后还本付息的压力,其主要通过如下几种股权渠道进行融资。
1. 合伙制
此种方式与亲朋好友之间借款相似,资金来源均是与创业者有血缘或情感关系的人员。此种方式然而相较于债权融资来说,股权融资的长期性决定了出资方与融资方之间必须达成对公司运营方式、资金使用方向、未来经营前景等方面的一致。其优点在于对于创业者来说无需担心未来资金偿还的问题,出资方与融资方均以其所出资金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减轻了融资者的偿款压力。同时,在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彼此之间还可以依据公司的需要以资产折价入股的方式来进行融资,从而降低创业公司初始阶段在固定资产需求方面的资金压力,间接获得了融资。然而也由于农村创业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不严格,因而在利润与债务分配方面容易产生纠纷。
2. 非银行金融机构股权投资
此种方式在所有融资渠道中所占比例最小,不同于其他创业企业融资,由于农村创业企业的经营方向大多集中于利润率相对较低并且行业内部竞争激烈的食品业、低端制造业与传统手工业,导致了其具有经营风险大、相对利润率低、未来前景不明朗的性质,因而对新兴的风险投资与股权投资公司的吸引力较低,只有少部分特点鲜明,具有技术壁垒的科技型或创新型企业才能顺利获得非银金融机构的股权融资。并且在现实操作中,外部资本的介入也稀释了创业者的公司控制权,这也会导致后期公司经营的方向出现改变。除此之外,对于创业者来说,由于其手中所拥有的股权是有限的,注定了用来融资的股权比例是有限的,因而若在后期公司无法提升其估值,則创业者也很难融到更多的资金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三)政策拨款与无偿援助
近些年,我国对于农村地区的创业项目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正在逐步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因而对于农村创业者,及时按照政策要求申请相关的补贴与援助也可以缓解资金压力。比如近年来自主创业的农民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城乡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并按央行标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同时针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创业者各级政府还会提供适当的创业补贴并予以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与此同时,如高校创新创业中心、公益慈善基金等组织也在精准扶贫的过程中为农村创业者带来了或直接或间接的资金支持。当下也存在着由政府牵头,引领社会资本参与的政策基金,也被称为政府引导基金,由于这种基金的多元性,正在成为扶贫创业融资道路上的铁甲军。以湖北高投为例,通过招商投资联动、投资信贷联动、政府市场联动、城市乡村联动,其发挥了资本纽带作用,实现了产业培育与扶贫攻坚新突破。在如此背景之下,符合政策要求的农村创业者将此类组织作为融资媒介对其企业发展将会起到促进作用,不过同时也要注意此种方法融资金额相对较小,并且大部分项目仅能进行一次性融资。因而对于需要多次融资的创业企业仍需要探求其他融资路径。
四、农村创业融资渠道的创新
金融创新与实体行业的成长相辅相成,随着创业气氛的不断浓厚与精准扶贫工作的不断推进,对农村扶贫创业融资渠道的进一步创新也成为了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然而当下农村与金融市场接触面较小,金融机构难以对农村创业项目与创业者的情况做出判断,因而建立政府与民间资本相结合的复合型农村创业融资渠道对未来农村创业融资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需求方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签订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购买需求方所需要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需求方订立租赁合同,将设备对需求方出租,并向需求方收取相应的租金。融资租赁也是一种在国际上广泛运用的租赁形式,常在企业现有流动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中应用。而在农村创业过程中,绝大部分融资者的资金使用方向是购买生产所必需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鉴于大额融资相对较为困难,因而采取融资租赁的方式可以延长资金融通期限,从而缓解资金紧张问题,提高农村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同时农村创业者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直接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出租回售等多种融资租赁模式。
(二)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是以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为条件发放的贷款,可以是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因信用体系不健全而引起的银行贷款困难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寻找愿意承担风险的第三方担保贷款公司为贷款人进行担保从而解决相应的融资难问题。如福建南安市蓉中村与南安农商银行进行合作,在村民融资时提供增信服务,村党委对村内土地等固定资产流转进行协调,同时对村民的信用进行评定,以贷款来引导产业发展,形成增信服务的良性循环。但此种做法的缺点在于融资人需要付出较高的担保贷款利率。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农村创业者之间还可以通过成立“小微企业联盟”的形式对自身企业进行增信。创业者可以自愿加入联盟,在一位成员需要融资时,其他企业可以以资产为其进行贷款担保。此种做法类似于保险的风险共担机制,将融资者的违约风险进行了分摊的同时减少了融资费用。
(三)股权众筹
股权众筹是依托于互联网平台的股权融资模式。项目发起者依托互联网平台为媒介,以股权作为资金筹集回报的一种新型的股权筹资方式。许多个人投资者通过平台的汇集和资源整合支持一些项目的发展;许多项目也借助平台的规模优势实现融资,这种方式能够很好的满足投资者项目方的需求。股权众筹融资在我国还属于起步阶段,运营平台相对较少且国内绝大多数为高风险的无担保股权众筹,无论对于资金需求方还是资金供给方来说都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与政策风险。而在农村创业项目中,由于固定资产具有保值性并且可以通過抵押换取现金,因而如民宿、特色农家乐等重资产创业项目使用该方法融资的占比较大。
五、结语
推动农村扶贫创业融资发展,政府、公益组织与民间资本的力量缺一不可,在过去,政府往往是助推企业融资的先行军。但若想进一步拓宽农村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使得资金需求方与资金供给方可以达成双赢,这就需要在融资的手段上推陈出新,通过类似融资租赁等更加有效的融资渠道从而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与企业的经营能力。同时还应结合互联网交易记录等进一步建立完善具有农村特色的征信体制,以解决信用风险难以衡量这个阻碍农村创业者融资的普遍问题。同时加快农村土地确权政策与法律规定的完备进程,从而使融资者有产可押,有地可抵。
参考文献:
[1]韩长赋.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深入推动农村创业创新[J].农村工作通讯,2017(24).
[2]李建军.财政金融政策与精准扶贫[J].中国金融,2018(07).
[3]温跃.金融精准扶贫加力提速[N].金融时报,2017-07-24.
[4]杨宁.他们为何不愿给农民贷款[N].人民日报,2012-02-06.
[5]王媛媛.政府引导基金聚力 资本扶贫工程方兴未艾[N].国际金融报,2018-04-23.
[6]申艳玲.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7]李伟民.金融大辞典[M].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
[8]吴杏彩,张芳芳.我国股权众筹信用风险及其防范研究[J].时代金融,2017(33).
(作者单位:王家琦,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朱思源、芦泽文,天津财经大学统计学院)
关键词:农村;创新创业;融资渠道;精准扶贫
在农业部的统计数据中,我国农村各类返乡下乡双创人员达到700 万人,新型职业农民超过 1000 万人。并且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农村新业态的扩展,在我国某些地区,特别是经济相对较为发达的沿海地区,农户的收入正在由单一的农业收入转变为以农业收入为主,多种收入渠道共存的复合收入方式。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与经济趋势的发展驱动下,农村创新创业氛围方兴未艾。
然而同时,农村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并且成为了制约农村创业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而如何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探索研究目前现存的农村创业融资渠道的利弊并且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探索创新融资渠道对于指导农村小微企业的发展具有指导性的作用与意义。本文以黄河沿岸农村创新创业情况调研所收集到的大量一手资料为基础,从而对农村创新创业融资模式进行总结与创新。
一、农村创业融资现状
在调研过程中,大部分农民的创业融资第一选择是自筹基金或从亲朋好友借款,由于农民与可抵押与可质押财产较少、长期无固定收入、不愿使用信用消费,因而在银行贷款较为困难,同时各大银行在农村网点分布较少、贷款周期较长、部分优惠贷款仅针对返乡大学生等特殊人群因素也减少了农民对银行贷款的需求。而由于缺乏一套针对农民特点的完整农村信用体系,使得农村小额贷款相对风险较高,并且大量农民对贷款利率反应敏感,因而也阻碍了金融市场在农村的进一步扩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如风险投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不愿向农村创业企业投资。
总而言之,目前的农村创业以自筹资金与亲朋好友资金为主要资金来源,同时政府的政策性扶贫创业基金也占到了一定比例,金融市场在农村创业融资过程中起到的作用相对较小。
二、农村创业融资的前景
目前的农村创业融资情况决定了大量农村创业企业还处于家庭作坊的阶段,这种现状不利于生产力的进一步释放,同时也不利于一些潜在的新经济模式与创新企业抑或是特色农牧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因而在未来,农村地区急需政策性或市场性的新型融资渠道。
当前党和政府制定了许多针对农村的转向扶贫贷款政策与相关财政补贴政策。并且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主要通过社会保障投入、风险分担、信用保证、利息贴补、引导基金等带动民间资金、金融资金进入扶贫领域。例如山东省,在2017年上半年筛选近万家扶贫生产经营主体信息上传至“山东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金融机构现场对接走访企业2993次,成功对接扶贫融资金额75.6亿元。而在2018年,为缓解农村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央行又对农村商业银行及信用社进行了定向降准。在这个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创业作为走向小康、提高收入的一种方法。因而在未来,农村创业融资渠道应进一步扩展以滿足市场对资金的需求,同时应加强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扶贫创业融资中的作用,使得政府、个人、商业组织、公益组织及公共机构多方协作,形成合力,从而使得农村地区融资难的问题得以解决。
三、现存农村创业融资渠道
本文以黄河沿岸创业调研数据为依据,总结了如下数种创业融资渠道与其利弊。目前常用的农村融资渠道可分为三大类,以政府、非政府公益组织等为主的拨款与无偿援助、基于债务债权人关系到期还本付息的债权性融资、基于投资人与被投资人关系的从企业长期发展中寻求红利的股权性融资。
(一)债权性融资渠道
在几种融资方式中,债权融资是最广泛的也是最初始的融资方式。特别对于农村创业者来说,其首次创业的第一选择便是借款,而以借款途径的不同,可以将常用的债权性融资分成如下几种。
1. 亲朋好友借款
亲朋好友借款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以彼此之间的亲缘关系或情感关系作为借款基础而非统一恒定标准的一种常见融资方式。近些年,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与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传统融资方式在各融资渠道中所占的权重正在不断减小。然而由于农村金融市场相对较为薄弱,农村融资创业发展时间相对较短等原因,从亲朋好友中借款仍然是农村中最为广泛的融资渠道。此种方式较其他外源性融资来说要求较低,并且在借款的偿还方式与偿还期限上的处理更为灵活。其非正规化的特点决定了在推动更多的创业者成功方便地融到公司建立的第一笔资金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局限。
此种创业融资方式由于无法受到相关政府部门与第三方监管,因而在实际操作中违约概率远远大于其他正规融资模式。并且存在着贷款数额较低,仅适用于初期小投资阶段,若意图扩大生产规模,则亲朋好友借款的融资方式便显得无能为力。
2. 银行贷款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与银行网点与信用社办事机构向农村的扩张,银行贷款所占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并且中央银行也常常制定农村优惠贷款政策与定向无息贷款,如现在政策便有针对贫困户的5万元无息贷款,凡是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贫困建档农户均可以申请该项贷款。除此之外,为了环节农村地区融资难的问题,近些年央行也出台了多项定向降准政策,并且引入了普惠金融业务,可以为授信额度不超过500万的小微企业等提供经营性的贷款援助,针对农村地区,也可以为农户提供生产经营、创业担保等具有特色的贷款业务。
然而银行贷款依然具有其局限性。从需求方的角度,也就是需要进行融资的农村创业者。他们不愿进行银行贷款主要受制于三个因素。其一是金融意识相对单薄,在农村传统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关系中很少有利息一说,然而绝大多数银行贷款是需要借款者还本付息的,政策性的无息贷款很难完全覆盖农村创业者的资金需求。其次则是由于银行贷款所需程序较为复杂,常常需要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借款者的诚信情况与还款能力,并且由于农民可变现资产价值较低、没有稳定的工作,这也决定了通过银行贷款的数额有限,而农民常常属于风险厌恶者,需要抵押或质押品的大额贷款使他们面临着倾家荡产的心理压力,这种压力使得一部分农民对银行贷款望而生畏。最后则是银行贷款对资金的使用方向要求较为严格,而农村创业者公司较小,对合规问题不重视,对资金使用的灵活性需求较大,因而资金使用要求的严格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村创业者从银行贷款的需求。 相对应地从资金供给方也就是银行的角度进行分析,阻碍银行与信用社贷款给农民的原因亦有很多。从银行所面临风险的角度考虑,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都太大,涉农金融机构针对农民发放的大部分都是信用贷款,一旦出现市场风险,很难有第二还款来源。另外,在同等风险程度下,贷款给其他类型企业往往可以获得更加丰厚的利息。
3. 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在各种债务性融资方式中,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所占比例相对较小,但在近些年出现了上升的趋势,与之相对的是亲朋好友之间借款在融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正在缩小。随着我国金融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未来融资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不可小觑。例如小额信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P2P网贷平台等民间贷款公司正在金融市场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相较于传统借款融资方式,新型融资公司与平台具有放款快、资料与信用审核较为宽松、资金使用自由等多种优点。但同时,融资者也要为这些优点买单,相较于其他传统融资方式,从非银金融机构处借款需要付出更高的利息,而这一点也是非银金融贷款的显著特点。因而农村创业者在通过非银金融渠道进行贷款融资时应特别考虑到单位资金成本,从而做出合理决策。同时非银金融还具有在农村地区设立营业网点较少的劣势,不过随着互联网在国内的普及,这一缺陷正在被逐步弥补。
(二)股权性融资渠道
农村创业融资一般具有企业规模小、初始融资金额少、经营风险较大的特点,因而在进行股权融资时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但进行股权融资的同时也避免了之后还本付息的压力,其主要通过如下几种股权渠道进行融资。
1. 合伙制
此种方式与亲朋好友之间借款相似,资金来源均是与创业者有血缘或情感关系的人员。此种方式然而相较于债权融资来说,股权融资的长期性决定了出资方与融资方之间必须达成对公司运营方式、资金使用方向、未来经营前景等方面的一致。其优点在于对于创业者来说无需担心未来资金偿还的问题,出资方与融资方均以其所出资金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减轻了融资者的偿款压力。同时,在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彼此之间还可以依据公司的需要以资产折价入股的方式来进行融资,从而降低创业公司初始阶段在固定资产需求方面的资金压力,间接获得了融资。然而也由于农村创业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不严格,因而在利润与债务分配方面容易产生纠纷。
2. 非银行金融机构股权投资
此种方式在所有融资渠道中所占比例最小,不同于其他创业企业融资,由于农村创业企业的经营方向大多集中于利润率相对较低并且行业内部竞争激烈的食品业、低端制造业与传统手工业,导致了其具有经营风险大、相对利润率低、未来前景不明朗的性质,因而对新兴的风险投资与股权投资公司的吸引力较低,只有少部分特点鲜明,具有技术壁垒的科技型或创新型企业才能顺利获得非银金融机构的股权融资。并且在现实操作中,外部资本的介入也稀释了创业者的公司控制权,这也会导致后期公司经营的方向出现改变。除此之外,对于创业者来说,由于其手中所拥有的股权是有限的,注定了用来融资的股权比例是有限的,因而若在后期公司无法提升其估值,則创业者也很难融到更多的资金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三)政策拨款与无偿援助
近些年,我国对于农村地区的创业项目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正在逐步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因而对于农村创业者,及时按照政策要求申请相关的补贴与援助也可以缓解资金压力。比如近年来自主创业的农民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城乡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并按央行标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同时针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创业者各级政府还会提供适当的创业补贴并予以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与此同时,如高校创新创业中心、公益慈善基金等组织也在精准扶贫的过程中为农村创业者带来了或直接或间接的资金支持。当下也存在着由政府牵头,引领社会资本参与的政策基金,也被称为政府引导基金,由于这种基金的多元性,正在成为扶贫创业融资道路上的铁甲军。以湖北高投为例,通过招商投资联动、投资信贷联动、政府市场联动、城市乡村联动,其发挥了资本纽带作用,实现了产业培育与扶贫攻坚新突破。在如此背景之下,符合政策要求的农村创业者将此类组织作为融资媒介对其企业发展将会起到促进作用,不过同时也要注意此种方法融资金额相对较小,并且大部分项目仅能进行一次性融资。因而对于需要多次融资的创业企业仍需要探求其他融资路径。
四、农村创业融资渠道的创新
金融创新与实体行业的成长相辅相成,随着创业气氛的不断浓厚与精准扶贫工作的不断推进,对农村扶贫创业融资渠道的进一步创新也成为了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然而当下农村与金融市场接触面较小,金融机构难以对农村创业项目与创业者的情况做出判断,因而建立政府与民间资本相结合的复合型农村创业融资渠道对未来农村创业融资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需求方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签订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购买需求方所需要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需求方订立租赁合同,将设备对需求方出租,并向需求方收取相应的租金。融资租赁也是一种在国际上广泛运用的租赁形式,常在企业现有流动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中应用。而在农村创业过程中,绝大部分融资者的资金使用方向是购买生产所必需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鉴于大额融资相对较为困难,因而采取融资租赁的方式可以延长资金融通期限,从而缓解资金紧张问题,提高农村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同时农村创业者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直接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出租回售等多种融资租赁模式。
(二)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是以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为条件发放的贷款,可以是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因信用体系不健全而引起的银行贷款困难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寻找愿意承担风险的第三方担保贷款公司为贷款人进行担保从而解决相应的融资难问题。如福建南安市蓉中村与南安农商银行进行合作,在村民融资时提供增信服务,村党委对村内土地等固定资产流转进行协调,同时对村民的信用进行评定,以贷款来引导产业发展,形成增信服务的良性循环。但此种做法的缺点在于融资人需要付出较高的担保贷款利率。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农村创业者之间还可以通过成立“小微企业联盟”的形式对自身企业进行增信。创业者可以自愿加入联盟,在一位成员需要融资时,其他企业可以以资产为其进行贷款担保。此种做法类似于保险的风险共担机制,将融资者的违约风险进行了分摊的同时减少了融资费用。
(三)股权众筹
股权众筹是依托于互联网平台的股权融资模式。项目发起者依托互联网平台为媒介,以股权作为资金筹集回报的一种新型的股权筹资方式。许多个人投资者通过平台的汇集和资源整合支持一些项目的发展;许多项目也借助平台的规模优势实现融资,这种方式能够很好的满足投资者项目方的需求。股权众筹融资在我国还属于起步阶段,运营平台相对较少且国内绝大多数为高风险的无担保股权众筹,无论对于资金需求方还是资金供给方来说都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与政策风险。而在农村创业项目中,由于固定资产具有保值性并且可以通過抵押换取现金,因而如民宿、特色农家乐等重资产创业项目使用该方法融资的占比较大。
五、结语
推动农村扶贫创业融资发展,政府、公益组织与民间资本的力量缺一不可,在过去,政府往往是助推企业融资的先行军。但若想进一步拓宽农村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使得资金需求方与资金供给方可以达成双赢,这就需要在融资的手段上推陈出新,通过类似融资租赁等更加有效的融资渠道从而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与企业的经营能力。同时还应结合互联网交易记录等进一步建立完善具有农村特色的征信体制,以解决信用风险难以衡量这个阻碍农村创业者融资的普遍问题。同时加快农村土地确权政策与法律规定的完备进程,从而使融资者有产可押,有地可抵。
参考文献:
[1]韩长赋.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深入推动农村创业创新[J].农村工作通讯,2017(24).
[2]李建军.财政金融政策与精准扶贫[J].中国金融,2018(07).
[3]温跃.金融精准扶贫加力提速[N].金融时报,2017-07-24.
[4]杨宁.他们为何不愿给农民贷款[N].人民日报,2012-02-06.
[5]王媛媛.政府引导基金聚力 资本扶贫工程方兴未艾[N].国际金融报,2018-04-23.
[6]申艳玲.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7]李伟民.金融大辞典[M].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
[8]吴杏彩,张芳芳.我国股权众筹信用风险及其防范研究[J].时代金融,2017(33).
(作者单位:王家琦,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朱思源、芦泽文,天津财经大学统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