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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零售在我国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越来越明显,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国家采取了积极的规制措施,主要集中于法律规制、行政规制,地方政府规制和行业规制起到了补充作用。但是并没有有效遏制跨国零售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势头,为了增强规制效果,建议强化产业安全意识,增强《反垄断法》的可操作性,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统一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法》,增强行政执法效果,发挥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