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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来,随着刑法理论的不断发展和人权思想的逐渐深入,社区矫正制度在国内外都逐步显现出其独特的作用。我国从2003年开始推行社区矫正制度至今,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为了更好使社区矫正制度得到广泛的推行,本调查问卷旨在以大学生为对象,调查和分析社区矫正制度的普及情况,从中得出当前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
关键词 社区矫正 大学生 包容心
作者简介:姚倩倩,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3.231
社区矫正(Community correction)是相对于传统机构式而言一种新兴的罪犯处遇方式。它通过将罪犯置于社区的环境之下,使其在不脱离社会,不脱离生活的情况下,并借助政府、社区、社会爱心认识以及亲人的帮助下能更好的适应社会并且回归社会,实现再社会化。随着刑法理论的不断发展和人权思想的逐渐深入,社区矫正以其独特的尊重人权和教育模式和社会资源极大的节约作用,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的重视。我国虽从2003年就建立以社区矫正为中心的刑罚体系,开始试点工作,但到目前仍未出现专门的《社区矫正法》。由此可见,从公众心态、立法模式和实施办法上看,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存在很大的进步空间。大学生作为当代社会宝贵的人才资源,民族的希望和祖国的未来,在推行社区矫正制度过程中必然能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本调查问卷以大学生为对象,通过调查和分析社区矫正制度在该群体中的普及情况,侧面分析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以便对于将来从事社区矫正有关研究的人有所借鉴,并以此为基础提出更好的矫正方案和建议。
一、社区矫正调查问卷概况
本次的调查问卷调查对像仅针对大学生这个特殊的群体而言,但为了力求全面故通过网络随机问卷的方式。回收有效问卷571份,参与调查的大学生在性别比例上男占53.22%,女占46.78%;在专业比例上文科占45.61%,理科占49.71%,艺术科占4.68%。答题情况良好,数据较为真实可信,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二、调查结果与其反映的情况
在该题中,超过半数以上(55%)大学生愿意支持社区矫正制度。这一数据充分体现当代大学生的包容心逐步增强,主观上具有利用非监禁教育改造犯罪人的意识,这与过去秉持的非黑即白的对立观念形成鲜明的对比。在过去,社区矫正等非监禁刑制度的缺乏和社会歧视的普遍存在,导致他们无法得到真正帮助和改造,回归社会。现代社会已经逐步转变观念,大学生不再用对立和歧视的眼光看待犯罪,不再认定罪犯均是罪大恶极的,在对罪的认知态度上已逐步实现宽容和接纳。
当代大学生包容心的增强和观念的转变表明社区矫正制度的广泛推行存在光明前景。因此,我们可通过逐步利用社区矫正制度对那些不需要、不适应监禁的罪犯有针对性地实施矫正措施,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有效地教育改造犯罪,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挽救失足者,防止重新犯罪,帮助罪犯回归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创造条件。
该题中,65%大学生表示愿意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性质来决定是否录用接受过社区矫正的人员,仅10%大学生表示一律不允许录用。该数据再一次充分反映了大学生包容心的增强,同时也是对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成果的肯定。我认为之所以多数大学生表示愿意录用他们,原因主要有:
第一,大学生是具备丰富知识和理性的特殊群体,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接受程度高。
关键词 社区矫正 大学生 包容心
作者简介:姚倩倩,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3.231
社区矫正(Community correction)是相对于传统机构式而言一种新兴的罪犯处遇方式。它通过将罪犯置于社区的环境之下,使其在不脱离社会,不脱离生活的情况下,并借助政府、社区、社会爱心认识以及亲人的帮助下能更好的适应社会并且回归社会,实现再社会化。随着刑法理论的不断发展和人权思想的逐渐深入,社区矫正以其独特的尊重人权和教育模式和社会资源极大的节约作用,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的重视。我国虽从2003年就建立以社区矫正为中心的刑罚体系,开始试点工作,但到目前仍未出现专门的《社区矫正法》。由此可见,从公众心态、立法模式和实施办法上看,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存在很大的进步空间。大学生作为当代社会宝贵的人才资源,民族的希望和祖国的未来,在推行社区矫正制度过程中必然能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本调查问卷以大学生为对象,通过调查和分析社区矫正制度在该群体中的普及情况,侧面分析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以便对于将来从事社区矫正有关研究的人有所借鉴,并以此为基础提出更好的矫正方案和建议。
一、社区矫正调查问卷概况
本次的调查问卷调查对像仅针对大学生这个特殊的群体而言,但为了力求全面故通过网络随机问卷的方式。回收有效问卷571份,参与调查的大学生在性别比例上男占53.22%,女占46.78%;在专业比例上文科占45.61%,理科占49.71%,艺术科占4.68%。答题情况良好,数据较为真实可信,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二、调查结果与其反映的情况
在该题中,超过半数以上(55%)大学生愿意支持社区矫正制度。这一数据充分体现当代大学生的包容心逐步增强,主观上具有利用非监禁教育改造犯罪人的意识,这与过去秉持的非黑即白的对立观念形成鲜明的对比。在过去,社区矫正等非监禁刑制度的缺乏和社会歧视的普遍存在,导致他们无法得到真正帮助和改造,回归社会。现代社会已经逐步转变观念,大学生不再用对立和歧视的眼光看待犯罪,不再认定罪犯均是罪大恶极的,在对罪的认知态度上已逐步实现宽容和接纳。
当代大学生包容心的增强和观念的转变表明社区矫正制度的广泛推行存在光明前景。因此,我们可通过逐步利用社区矫正制度对那些不需要、不适应监禁的罪犯有针对性地实施矫正措施,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有效地教育改造犯罪,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挽救失足者,防止重新犯罪,帮助罪犯回归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创造条件。
该题中,65%大学生表示愿意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性质来决定是否录用接受过社区矫正的人员,仅10%大学生表示一律不允许录用。该数据再一次充分反映了大学生包容心的增强,同时也是对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成果的肯定。我认为之所以多数大学生表示愿意录用他们,原因主要有:
第一,大学生是具备丰富知识和理性的特殊群体,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接受程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