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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愚人一思考的时候,上帝就会微笑……于是就有了千奇百怪的人间万象。有的温馨,有的可笑,有的甜蜜,有的悲哀,有的惊喜,有的沮丧……这一切请容我慢慢道来,也请您慢慢品味……
悲剧发生之后,人们总是希望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法律是公平的。但是,如果法律并不能给人们一个公平的答案,如果法律并不是万能的,并不能惩治天下所有的罪恶,那么我们究竟应该怎样面对这样的结局呢?
2002年9月23日,在一艘由悉尼开往瓦努阿图的豪华游轮上,Dianne Brimble晚上11点从游轮酒吧里出来后,没过多久就暴死在几个男人的船舱里,死的时候赤身裸体……这位来自布里斯班的42岁女士是第一次同自己的姐妹和女儿乘豪华游轮出国旅游。事发之后,人们不禁要问在那个船舱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是奸杀,是纵欲过度,还是谋杀呢?那几个男人跟她究竟有什么关系?她为什么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去那几个男人的船舱?Dianne Brimble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
Dianne的前夫和她现在的生活伴侣都不相信这种事情会发生在她身上,因为Dianne并不是那种生性放荡的女人,她从来没有过任何风流艳史,工作勤恳,心地善良,是一位典型的贤妻良母,他们全家人都希望能找到一个答案,那就是这一切究竟都是为什么?警方通过高新技术,在那几个男人的数码相机储存卡里发现了大量被删掉的不堪入目的男女乱交的照片,这些照片记录了在Dianne生命的最后一刻都发生了什么,正是这些照片让警方正式立案对Mark Wilhelm等7个人进行调查……
2006年3月9日,对Mark Wilhelm的法庭调查正式开始,起诉的罪名是谋杀和提供非法毒品兴奋剂。人们以为这个案子不久就会水落石出,可是,一直到2010年4月22日,法庭终于结束了对Mark Wilhelm的调查,最后,法官做出了这样的判决,Mark提供毒品兴奋剂是违法的,可是他并没有谋杀Dianne,Dianne是自觉自愿想尝试一下这种毒品兴奋剂的作用,也是自觉自愿跟着Mark等几个男人回到了他们的船舱,虽然他非法提供毒品兴奋剂,可是他谋杀Dianne的罪名并不成立……
这样的判决又一次引起了人们对这个案子的兴趣,为什么Mark的谋杀罪不成立?原来法庭通过大量的调查,咨询了大量的证人和监听Mark的电话,确实证明Dianne是自觉自愿想要尝试一下这种毒品兴奋剂,然后才从酒吧里跟着他们去了船舱,至于后来在这种兴奋剂的作用下与几个男人发生性关系,最后由于药物和酒精的作用,终于命丧游轮……Mark和他的同伙是不应该让Dianne吃这种毒品,是不应该和她发生性关系,是不应该拍她的不雅裸照,是不应该……可是从法律上看,他们并没有谋杀Dianne……
对这样的结局,Dianne的家人非常不满,这不意味着Dianne的生命白白浪费了吗?这么多年的等待,难道就功亏一篑?正义何在?公平何在呢?法律真的是公平的吗?难道Mark就不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吗?不仅仅是Dianne的家人不满,人们也不得不问这样的问题,究竟应该怎样惩罚这些人呢?还有那些旁观者呢?有人在船上看到了Dianne同他们狂欢的场面,隔壁船舱里的几个人甚至看到了裸体躺在地板上的Dianne,听到了她的呼救声,可是没有一个人出来去关心一下,或者同船上的管理人员沟通一下,如果有人伸出援救的手,或许,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或许,Dianne的家人就不会承受如此沉重的心灵重压,而且他们永远也不会得到心灵上的安宁。
可是这一切究竟要去怪谁呢?法官也在问这样的问题,我们是不是该怪罪Dianne,为什么她偏偏要尝试什么毒品兴奋剂?我们是不是要怪罪那个卖船票给她的人,为什么让她能遇上Mark这伙人?我们是不是该怪罪那非法的毒品兴奋剂,为什么如此泛滥,如此猖狂?我们是不是应该怪罪法律不公平,什么样的法律是公平的呢?我们是不是应该怪罪隔壁船舱里那些对裸体的Dianne视而不见,不闻不问的人?还是应该怪罪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日渐沦丧的道德底线?
我认为恰恰是道德底线的沦落,才让有人认为玩弄妇女天经地义,才让有人认为非法倒卖甚至提供毒品兴奋剂算不了什么大事儿,才让有人对船上发生的一切视而不见,看见她赤身裸体痛苦地在地上翻滚,大声求救,不但不伸手相救,甚至还嘲笑Dianne傻冒,都什么年代了,还这么保守不开放……也许法律并不能完完全全惩罚这些所谓的“坏事儿”,因为没有法律规定我们看到陌生人受难,就一定要伸手相救,法律也找不出证据证明这些人有任何理由去主动照顾Dianne。即便如此,难道就应该拍她赤身裸体的艳照吗?难道这就应该把她从床上踢下来,让她躺在地板上痛苦身亡吗?……
所有这些人都在某种程度上对Dianne的死负责,可是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要求的是板上钉钉的事实和证据,如果没有这样的证据,法律并不能裁决道德上的沦落和缺陷。这是一场悲剧,这场悲剧给许多人的生活带来了不可逆转的阴影,然而,更可悲的是,在悲剧发生的时候,居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填补这道德的空白,没有一个人去做人应该做的事儿,伸出援救的双手……如果我们身处Dianne一样的绝望境地,我们又会怎么想?我们又会期待什么?
这里的故事还没有结局,那里的故事又发生了。2010年4月25日,纽约一位无家可归的人在救助了一名被持刀抢劫的妇女后,自己受了重伤躺在大街上,血流不止,来来往往的行人居然没有一个停下来问问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有的人甚至拿手机照了一张相,然后又继续向前走去,一个多小时过去了,等到警察最后接到报警来到现场的时候,这位舍己救人的英雄已经离开了人间。这一切仿佛是历史在重演,1964年,也是在纽约的大街上,一位名叫Kitty Genovese的妇女被抢劫,她大声呼救了半个小时,居然没有人出来相救,最后她被歹徒杀死……
人和人之间的冷漠,道德的沦丧,心灵的僵化,人性的泯灭,杀死了Dianne,杀死了无家可归的纽约客,杀死了Kitty, 这样的悲剧可能还会发生,也可能正在发生,这些人的死亡在我们面前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扪心自问,这是不是我们人类的本性呢?如果是我们面临这样的情况,又该怎样去做呢?是不是一切真像弗洛伊德所说的那样:Men are more moral than they think and far more immoral than they can imagine.
只要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们的故事就永远都没有结局……
悲剧发生之后,人们总是希望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法律是公平的。但是,如果法律并不能给人们一个公平的答案,如果法律并不是万能的,并不能惩治天下所有的罪恶,那么我们究竟应该怎样面对这样的结局呢?
2002年9月23日,在一艘由悉尼开往瓦努阿图的豪华游轮上,Dianne Brimble晚上11点从游轮酒吧里出来后,没过多久就暴死在几个男人的船舱里,死的时候赤身裸体……这位来自布里斯班的42岁女士是第一次同自己的姐妹和女儿乘豪华游轮出国旅游。事发之后,人们不禁要问在那个船舱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是奸杀,是纵欲过度,还是谋杀呢?那几个男人跟她究竟有什么关系?她为什么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去那几个男人的船舱?Dianne Brimble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
Dianne的前夫和她现在的生活伴侣都不相信这种事情会发生在她身上,因为Dianne并不是那种生性放荡的女人,她从来没有过任何风流艳史,工作勤恳,心地善良,是一位典型的贤妻良母,他们全家人都希望能找到一个答案,那就是这一切究竟都是为什么?警方通过高新技术,在那几个男人的数码相机储存卡里发现了大量被删掉的不堪入目的男女乱交的照片,这些照片记录了在Dianne生命的最后一刻都发生了什么,正是这些照片让警方正式立案对Mark Wilhelm等7个人进行调查……
2006年3月9日,对Mark Wilhelm的法庭调查正式开始,起诉的罪名是谋杀和提供非法毒品兴奋剂。人们以为这个案子不久就会水落石出,可是,一直到2010年4月22日,法庭终于结束了对Mark Wilhelm的调查,最后,法官做出了这样的判决,Mark提供毒品兴奋剂是违法的,可是他并没有谋杀Dianne,Dianne是自觉自愿想尝试一下这种毒品兴奋剂的作用,也是自觉自愿跟着Mark等几个男人回到了他们的船舱,虽然他非法提供毒品兴奋剂,可是他谋杀Dianne的罪名并不成立……
这样的判决又一次引起了人们对这个案子的兴趣,为什么Mark的谋杀罪不成立?原来法庭通过大量的调查,咨询了大量的证人和监听Mark的电话,确实证明Dianne是自觉自愿想要尝试一下这种毒品兴奋剂,然后才从酒吧里跟着他们去了船舱,至于后来在这种兴奋剂的作用下与几个男人发生性关系,最后由于药物和酒精的作用,终于命丧游轮……Mark和他的同伙是不应该让Dianne吃这种毒品,是不应该和她发生性关系,是不应该拍她的不雅裸照,是不应该……可是从法律上看,他们并没有谋杀Dianne……
对这样的结局,Dianne的家人非常不满,这不意味着Dianne的生命白白浪费了吗?这么多年的等待,难道就功亏一篑?正义何在?公平何在呢?法律真的是公平的吗?难道Mark就不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吗?不仅仅是Dianne的家人不满,人们也不得不问这样的问题,究竟应该怎样惩罚这些人呢?还有那些旁观者呢?有人在船上看到了Dianne同他们狂欢的场面,隔壁船舱里的几个人甚至看到了裸体躺在地板上的Dianne,听到了她的呼救声,可是没有一个人出来去关心一下,或者同船上的管理人员沟通一下,如果有人伸出援救的手,或许,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或许,Dianne的家人就不会承受如此沉重的心灵重压,而且他们永远也不会得到心灵上的安宁。
可是这一切究竟要去怪谁呢?法官也在问这样的问题,我们是不是该怪罪Dianne,为什么她偏偏要尝试什么毒品兴奋剂?我们是不是要怪罪那个卖船票给她的人,为什么让她能遇上Mark这伙人?我们是不是该怪罪那非法的毒品兴奋剂,为什么如此泛滥,如此猖狂?我们是不是应该怪罪法律不公平,什么样的法律是公平的呢?我们是不是应该怪罪隔壁船舱里那些对裸体的Dianne视而不见,不闻不问的人?还是应该怪罪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日渐沦丧的道德底线?
我认为恰恰是道德底线的沦落,才让有人认为玩弄妇女天经地义,才让有人认为非法倒卖甚至提供毒品兴奋剂算不了什么大事儿,才让有人对船上发生的一切视而不见,看见她赤身裸体痛苦地在地上翻滚,大声求救,不但不伸手相救,甚至还嘲笑Dianne傻冒,都什么年代了,还这么保守不开放……也许法律并不能完完全全惩罚这些所谓的“坏事儿”,因为没有法律规定我们看到陌生人受难,就一定要伸手相救,法律也找不出证据证明这些人有任何理由去主动照顾Dianne。即便如此,难道就应该拍她赤身裸体的艳照吗?难道这就应该把她从床上踢下来,让她躺在地板上痛苦身亡吗?……
所有这些人都在某种程度上对Dianne的死负责,可是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要求的是板上钉钉的事实和证据,如果没有这样的证据,法律并不能裁决道德上的沦落和缺陷。这是一场悲剧,这场悲剧给许多人的生活带来了不可逆转的阴影,然而,更可悲的是,在悲剧发生的时候,居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填补这道德的空白,没有一个人去做人应该做的事儿,伸出援救的双手……如果我们身处Dianne一样的绝望境地,我们又会怎么想?我们又会期待什么?
这里的故事还没有结局,那里的故事又发生了。2010年4月25日,纽约一位无家可归的人在救助了一名被持刀抢劫的妇女后,自己受了重伤躺在大街上,血流不止,来来往往的行人居然没有一个停下来问问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有的人甚至拿手机照了一张相,然后又继续向前走去,一个多小时过去了,等到警察最后接到报警来到现场的时候,这位舍己救人的英雄已经离开了人间。这一切仿佛是历史在重演,1964年,也是在纽约的大街上,一位名叫Kitty Genovese的妇女被抢劫,她大声呼救了半个小时,居然没有人出来相救,最后她被歹徒杀死……
人和人之间的冷漠,道德的沦丧,心灵的僵化,人性的泯灭,杀死了Dianne,杀死了无家可归的纽约客,杀死了Kitty, 这样的悲剧可能还会发生,也可能正在发生,这些人的死亡在我们面前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扪心自问,这是不是我们人类的本性呢?如果是我们面临这样的情况,又该怎样去做呢?是不是一切真像弗洛伊德所说的那样:Men are more moral than they think and far more immoral than they can imagine.
只要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们的故事就永远都没有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