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监督制度改革经历了监督职能从虚到实、派驻巡视监督机构从无到有、监督队伍从弱到强、监督制度从单一到多元四大转变,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当前国有企业监督制度运行仍存在外部监督制度不尽完善、内设监事会制度与新形势变化要求不相适应、分类差异化监管制度有待探索构建、多头重复监督难以形成有效监督合力等问题。因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监督制度,就必须健全国有企业分类监督制度、重建以内设监事会为核心的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探索推行外派纪委书记兼任监事会主席模式,构建党委领导下的国有企业"大监督"格局,以切实提升国有企业监督工作的权威性、独立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