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灵之爱”引发离奇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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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中国留学生突遇车祸,顷刻之间客死他乡。年迈的父母在经历丧子之痛的同时,与也在忍受丧夫煎熬的儿媳妇对簿公堂,争夺对亡灵的“第一管理权”。这场由“骨灰之爱”引发的亲人之间的诉讼官司,在我国尚属首例,备受人们关注。
  
  勤奋学子,客死异乡
  
  两年前的“五一”前夕,一辆银白色的丰田轿车奔驰在日本东京市郊的高速公路上。车内坐着来自中国的留学生刘鹏以及好友李留军,他们正前往市郊一家公司联系工作事宜。
  刘鹏家住河南省洛阳市,1999年的秋天,刘鹏所在单位因效益不佳陷入经营困境,自小就非常有上进心的刘鹏靠在日本工作的大哥帮助,东渡扶桑自费留学。他一边学习,一边打工挣钱,留学生活紧张而清苦。由于心系家中幼女和爱妻,刘鹏每天想的是如何多往家里寄些钱,因此他兼了三份工作。体贴的妻子总是劝他注意身体。虽远隔重洋,但刘鹏与妻子的感情在思念中日愈加深。
  “怎么?又想嫂子了!” 好友李留军打趣地问道。“没有,想孩子了。”刘鹏被问得颇有些羞涩。正当两人谈笑之时,突然间“砰”的一声巨响,前轮胎爆了。“我下去看看。” 刘鹏说着便下车查看。
  刘鹏走到车头旁,用脚踢了踢前轮。正在此时,一辆急驰的工具车突然超车,将刘鹏撞飞了,车上的李留军顿时被这突来的惨祸惊呆了……
  救护车将气若游丝的刘鹏送进医院,医护人员立即展开抢救。与此同时,日本警方把车祸情况通知了刘鹏的大哥刘亮。
  下午4时,刘鹏妻子方秀英家里的电话铃骤然响起,她接过电话,是刘鹏大哥打来的,大哥未曾说话先是一阵啜泣,方秀英感觉不妙,忙问是怎么回事,大哥道出实情:“刘鹏与同事一同驱车前往外地,遭遇车祸,不治身亡……” 方秀英大脑一片空白,两眼一黑晕倒在地。
  丈夫出国求学客死他乡,妻子盼夫望穿秋水等来一场噩耗。醒过来后,方秀英把消息告诉了年近七旬的公公刘臣和婆婆陈红萍。婆婆当即心脏病突发住进了医院。
  一周后,日本方面通知方秀英与女儿到日本料理后事并接受相关赔偿。方秀英强忍悲痛,向公公婆婆提出去日本料理丈夫的后事,年迈的老人顾不上体弱多病,表示要一同前往。
  5月的日本,樱花烂漫,风景如画。然而这一切对方秀英和刘臣夫妇来说,都没有任何意义。一到东京,他们就与有关方面取得了联系。当刘鹏的遗体从太平间缓缓推出时,一家人再也无法抑制压抑了多日的悲痛,扑倒在遗体上号啕大哭……
  擦干眼泪,方秀英和公公、婆婆商议,尽快结束在日本的交涉,把刘鹏早日接回故土。
  
  处理后事,出现分歧
  
  公公婆婆却认为事故原因并没有那么简单。他们固执地认为儿子是肇事司机故意害死的,要追究真凶。可是,方秀英并不这样看,她认为丈夫生性和善,在国外无冤无仇,他人故意肇事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丈夫之死,应该是一场意外事故。
  根据日本法律规定,死者一切后事料理包括赔偿金的给付,只针对死者的配偶,与死者有关的任何一个问题都必须由死者的配偶提出,每一项赔偿也必须由其签字方能生效,所以有关部门对刘鹏父母提出的怀疑不予理睬。
  公公婆婆催促方秀英和日本有关部门交涉,方秀英表示了异议,她劝说老人:“这里人生地不熟,又没有证据,到哪里去告呀!这明摆着是一场意外!况且,如果继续就死因展开调查,不仅签证要续期,遗体也得一直在医院安放……”
  儿媳妇的行为引起两位老人的不满,原本步调一致的一家人首次出现不和谐的音符,老两口甚至私下里认为儿媳是因为那一大笔赔偿金才这么绝情地要火速处理后事。而此时,方秀英正和肇事者所在的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保险公司的赔偿问题。
  2003年6月底,方秀英在日本方面提供的协议上签字,并拿到了由保险公司给付的巨额赔偿金320万日元。然而,这时她与两位老人之间的分歧却越来越大。
  7月30日,刘鹏的遗体火化。在从火化间出来以后,公婆与方秀英闹翻了,一个说对方无理取闹,一个说对方见钱眼开。经过一番协商,方秀英与公婆都拿到了各自的赔偿金,公婆拿走了90万日元。
  三人回国后,骨灰暂时寄放在方秀英的卧室中,在方秀英睡床旁边不足半米的桌子上布置成了一个小小的“灵堂”。此后,祭奠成了方秀英公公婆婆生活最重要的内容。
  按当地习俗,人去世后每隔七天祭奠一次,一共要过十个这样的“七”。每逢祭日,刘臣夫妇便早早起来,拿着纸钱、锡箔、水果来到儿子“灵前”,一边呼喊儿子的名字,一边哭。
  而方秀英每天早上一睁眼,丈夫的遗像、骨灰盒便映入眼帘,回想起丈夫在世时的恩爱体贴,方秀英悲从心来,泪流不止。
  一天,单位的同事带孩子到方秀英家玩,同事一进门就被那尊遗像和祭品弄愣了,而不懂事的孩子在大人谈话之际,拿了供品吃起来。方秀英的婆婆看到了,厉声训斥小孩,小孩大哭起来,同事只好领着孩子悻悻而去,这让方秀英异常尴尬。她想,丈夫的骨灰应该找一个合适的地方存放。
  在痛苦的煎熬中,十个“七”终于过完了。方秀英想让丈夫早日入土为安,可是公公婆婆坚决不肯,他们认为把儿子的骨灰放在家里再适合不过了。僵持了一阵子,方秀英仍坚持自己的想法,并花2万元在市区一家陵园挑选了一块环境优美的墓地,然后告诉了公公婆婆。
  然而,在听完方秀英的叙述后,刘臣夫妇却不满地质问:“这么快就把刘鹏忘了?你是不是想早点嫁人?”“妈,你怎么能这么说?”“安葬也行,不过总得有个墓碑。我先做墓碑,等做好了再说吧。” 公公岔开了话题,淡淡地说。
  可是一晃三个月过去了,公婆那边一点动静也没有。2004年2月,方秀英感到不能再这样等下去了,便打通了公公婆婆的电话询问,得到的回答是:“碑文还没设计好。”很快到了刘鹏的周年祭日,方秀英和赶来的公婆一起为亡夫奉上精心准备的周年祭品,把刘鹏的遗像、骨灰盒细细擦了一遍,然后她再次提出尽早把骨灰下葬的想法。此言一出,刘臣夫妇脸色突变。
  “碑文还没设计完呢!” 刘臣说,“你为什么不想把丈夫的骨灰放在家里?是不是想早点嫁人?”方秀英当即说:“要不先把骨灰放在陵园吧。”话音还没落,刘臣大声说:“不行,你要敢动骨灰,我就把它放到你的办公桌上!”
  一家人大吵一场后不欢而散。回想起丈夫去世后自己与公婆之间产生的种种矛盾,轻易不流露情感的方秀英倒在床上失声痛哭。深夜,她披衣下床,给单位领导写了一封长信。
  读了方秀英信中的无奈,单位领导当即派两名同志协助方秀英将骨灰运到陵园寄存。就在当天中午,刘臣夫妇突然决定到方秀英家看一看。儿子的遗像仍在,骨灰却不见了,夫妇俩当即气晕过去。
  
   亲情官司,人文关怀
  
  2004年4月21日,刘臣夫妇来到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起诉儿媳妇及其单位在不通知他们的情况下私自转移骨灰的行为,称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中华民族的美德,也对他们夫妇俩构成精神损害,根据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请求判儿媳妇将骨灰移至原处,并要求儿媳妇及其单位赔偿因私自转移骨灰对他们夫妇俩造成的精神损失费1万元。
  4月22日,方秀英接到法院传票。在数次调解无果后,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刘臣夫妇老泪纵横:“儿媳妇这么狠心,儿子才死了一年就挪动骨灰,挪动骨灰就是起灵啊!起灵不通知我们,能说得过去吗……”
  方秀英辩称,自己作为死者的妻子,对骨灰有完全的自主权。将骨灰放置在环境优美的陵园公墓中,没有任何过错。原告的一再阻挠,致使骨灰无法安葬,给她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不便,无奈之下向单位求助,在单位领导的帮助下将骨灰寄存公墓,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方秀英所在单位不能列为被告,予以驳回。公民一旦死亡,遗体(骨灰)的管理与支配权属于物权范畴。在目前法律尚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参照我国现行婚姻法和继承法的立法精神,遗体与骨灰的管理权应由配偶、父母、子女等公民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共同行使。
  根据法律上“最亲密关系”的原则,配偶拥有对遗体(骨灰)的管理与支配权,并处于主导地位。方秀英对丈夫的骨灰一直享有支配权,在与公婆就如何安置丈夫骨灰的问题迟迟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将骨灰暂时寄存陵园,既不违法又不违现实惯例。
  2004年9月22日,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刘臣对一审判决有异议,上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双方的大战升级了!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时间过了一年,两级法院的法官们又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当公婆与方秀英坐在一起的时候,大家才发现对方都是憔悴不已。小孙女洋洋见到爷爷奶奶时,扑过去央求他们:“爷爷奶奶,别再吵架了好吗?妈妈整晚都哭,很怀念爸爸,咱们一家人像以前那样该多好啊!”奶奶的眼睛也湿润了,她拉过孙女揽进了怀里。爷爷摸着孙女消瘦蜡黄的脸颊说不出话来。这个细节被两位法官看到了,他们说,天下的父母都关注爱护自己的子女。作为妻子,方秀英处理骨灰的行为也无可厚非,和睦是大家庭的前提。随后他们还拿出一审法官崔占魁撰写的判后语,深情念道:“本案双方当事人因此而遭遇的不幸令人同情,但又为继承死者遗产而引发纷争,使本来就已受到伤害的心灵雪上加霜……法律虽然可以公正地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继承纠纷,但金钱毕竟无法替代亲情,求家和万事兴!”字字真情,句句体现人文法制的关怀。这时两位老人终于难过地低下了头,他们哽咽着向法官说出了忏悔之意。“我们同意法院的判决,不再强词夺理了。”婆婆的这句话也让方秀英感慨万千,“妈,咱们还是尽快商量一下刘鹏的碑文吧,好让他早日在地下安息。”
  事后,方秀英在法院的建议下,听从老人的意见,在丈夫碑文的设计上全部采纳了公婆的意见。
  2006年1月10日,记者采访该案的当事人,从方秀英那里得知:如今,她和公公婆婆经常相互走动,每逢节假日都团聚,一家人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其乐融融。
  编后语:这起“骨灰争夺战”很特别,从法律角度来讲,双方均有权对骨灰进行保存和处理,但谁对骨灰有权优先保存和处理,目前我国法律尚无明文规定。法院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公婆对儿媳存在较多的误解和成见,便从案件背后的亲情入手,找到诉讼的根源,最终还是亲情战胜了一切,这无疑是高明之举。
  亲人之间应该多一些关怀和支持,遇到纠纷当多为对方着想才是处世的上策,毕竟血浓于水啊!(尊重当事人意见,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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