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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
承办司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
辜胜阻代表建议
据统计,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的成本为85.68元,同期企业利润率仅为5.76%,利润总额为63554亿元,同比下降2.3%。《2015年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显示,79%的企业反映“人工成本快速攀升”,66%的企业反映“融资成本高”,反映“税费负担重”、“招工难”的企业占比分别为54%和4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降成本”列为当前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之一。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保持我国企业国际竞争优势,推动经济行稳致远,势在必行。政府报告提出,要通过全面实施营改增、取消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等措施,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5000多亿元。为全面降低实体企业成本,稳固经济增长之基,要多措并举,打好削减成本的“组合拳”。
为此,我建议:
第一,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要采取灵活适度的稳健货币政策,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广义货币M2预期增长13%左右、社会融资规模余额增长13%左右为指导,保持合理充裕的流动性,疏通流动性传导机制,为降低实体经济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营造适度宽松的货币金融环境。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重视从供给端发力,放宽金融市场准入,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培育更多金融市场主体,以加强竞争提升金融业服务能力,完善多层次“门当户对”的间接融资体系,发展民营中小银行。引导商业银行加大金融创新力度,采取小微贷款税收优惠、创新抵押品、设立贷款风险补偿金等方式,推进金融部门为实体经济让利。规范融资中评估、审计、保险等金融中介服务收费,构建以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主体、商业性担保机构为补充的制度,降低融资担保抵押成本。推进正“金字塔型”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高直接融资占比,稳步发展“新三板”市场。规范发展股权众筹,规范对P2P网贷平台等新型互联网金融业态的规范,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第二,削减企业“五险一金”支出,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五险一金”占职工工资总额的40%以上,是企业最大的成本来源,其中主要是养老保险费率偏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费率高达28%。要设计“一揽子方案”,将灵活调降费率与扩大費基并举,在降低社保基金费率的同时扩大征缴的覆盖面,夯实缴费基数,实现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2015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相继下调且再降空间较小,对企业降低社保缴费作用有限。当前,要考虑通过制度设计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研究加大国有资产对社保基金投入,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管理,加快改革社保体制与调整制度参数,扩大缴费基数,让社保制度兼顾公平与效率。要研究归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节约社保基金成本。针对困难企业,允许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阶段性调整医疗保险缴费模式等。合理控制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加大职工培训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削减企业用工成本。
第三,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严禁征收“过头税”。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政府工作报告作出今年财政赤字2.18万亿元、赤字率3%的部署,以适度的财政赤字为企业减税减负营造空间。要进一步改革税收体制,加大“利当下、惠长远”的减税政策力度,实现政府税收减法换取“双创”新动能加法。要全面实施营改增,以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为原则,加快制定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的具体方案,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要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进一步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定向采取减税、降税等优惠政策,实现精准调控,为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松绑,研究针对初创小微企业的低税率、少税种的“简单税”。
第四,全面降低企业能源、配套物流等成本,为实体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定价机制,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降低用气、用电价格。推动传统物流业态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实施“互联网+交通网”网网工程,提升交通现代化智能化水平,通过改革流通体制,优化运输方式和路线、开展配载和集中运输等手段,降低物流成本。
第五,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隐性成本,让企业“轻装上阵”。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利在上游”,对培育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全要素生产率至关重要。要进一步厘清政府职能,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清理现有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规范政府费用征收行为,降低企业“隐性负担”。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办理并复文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推进降成本工作
(一)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1、保持合理充裕的流动性。2015年以来,人民银行5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共计1.25个百分点,引导市场利率和社会融资成本下行;5次普降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共计3.0个百分点,5次有针对性地实施定向降准,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此外,通过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完善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全面推开常备借贷便利操作(SLF)、稳步推进同业存单业务、继续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等多种措施,保持了流动性合理充裕,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
2、放宽金融市场准入。引导民间资本通过自主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主发起行共同设立村镇银行、参与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组改制、投资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多种渠道进入银行业。银监会牵头起草并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出台了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实现了民营银行设立常态化。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15年末,民间资本已发起设立5家民营银行,8家民营金融租赁公司,34家民营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2家民营消费金融公司,民间资本在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持股占比超过50%的已经有100多家,占到总家数的70%左右。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情况,修改完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拟报经国务院批转后正式公布,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小微企业、“三农”和创新企业投融资需求。 3、研究完善融资担保政策。研究制定并报请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确定了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对于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融资担保业务,尊重其准公共产品属性,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对于其他融资担保业务,鼓励其按照市场规律积极创新发展。召开全国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推进会,部署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
(二)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费比例,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1、适当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从2016年5月1日起暂定两年内,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费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2、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3、加大国有资产对社保基金投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10—2016年已累计调入824亿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的比例达19%,到2020年,调入比例将达到30%。为解决社保基金来源问题,国家先后出台了国有股转(减)持充实全国社保基金政策,目前上述政策实施顺利。财政部还牵头起草了《划拨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下一步,拟充分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上报国务院。
(三)减轻企业税务负担,严禁征收“过头税”
1、全面实施营改增。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至此,所有营业税纳税人都改为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抵扣范围也相应扩大到所有货物、服務、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2、关于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首先,目前正在进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在完善税制的同时,将实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标。制造业由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不断增加,特别是新增不动产进项税纳入抵扣后,将享受净减税的改革红利。其次,我国与美国、欧洲国家以所得税为主的税制结构不同,流转税在我国税收收入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增值税更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税率的下调,需要结合民生支出保障、中央和地方财政承受能力、财政收入结构的合理化等问题统筹考虑。
3、关于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所有营业税纳税人都改为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相当多的小企业已不用缴纳增值税。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报告,33个开征增值税的成员国中,有4个未设置起征点,其余29个的起征点标准平均为年销售额3.9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6万元/年,其中有19个低于该水平。因此,我国的增值税起征点标准不低。此外,进一步提高起征点将导致下游环节无法获得增值税进项抵扣的额度增大,不利于企业经营。
4、小微企业减税。国家已经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小微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20%的低档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均实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又如对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再如统一并降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自6%和4%统一降至3%。
(四)全面降低企业能源、配套物流等成本
1、降低用电用气成本。2016年,通过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利用取消化肥优惠电价等腾出的空间降低工商业电价,共减轻电费负担470亿元左右。扩大输配电价试点至全国18个省级电网。积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合同电量超过5000亿千瓦时,实现企业用电价格降低0.04—0.15元/千瓦时,用电成本下降200亿元以上。将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7元,减轻用气企业负担430亿元以上。
2、降低物流成本。近年来,交通部加快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引导物流市场集约集聚发展、推动“放权降费”等;商务部、国家标准委开展了“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计划”,先后选择190家重点推进企业(协会)开展相关工作;商务部、财政部先后在14个城市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提高区域物流标准化水平,都促进了物流业降本增效。
(五)简政放权,建立负面清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进一步简政放权。2016年一季度,中央政府部门共取消13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152项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了192项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纵横联动,前置审批事项大幅精简,核准和审批效率明显提升。近期,取消4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宣布506件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严重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等的国务院文件失效。
2、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商务部研究制定推动实体零售转型创新的政策意见,按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企业登记注册提供便利。要求地方政府放宽对临街店铺装潢装修限制,取消不必要的房内装修改造审批程序,放宽对户外营销活动限制,放宽城市配送车辆运行区域和时间限制,简化对连锁企业从事出版物等零售业务审批程序,为企业优化发展环境,降低制度性成本。 3、建立负面清单。工信部、财政部等推动建立涉企收费负面清单。各地区、各部门公布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等收费清单。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收费基金项目,全部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并在财政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了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各省级财政部门也公布了本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二、降成本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效果
(一)融资成本有所降低
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2016年4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同比增长12.8%,接近13%的年度预期调控目标,1—4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7.4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多1.7万亿元。贷款利率有所下降。2016年4月,非金融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34%,同比下降1.27个百分点;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01%,比2015年7月份下降0.76个百分点。1—4月直接融资规模1.90万亿元,同比增长2.5倍,占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比重同比提高12.1个百分点。4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56.8%,比去年同期下降0.5个百分点。据统计局对服务业小微企业一季度经营情况问卷调查显示,反映流动资金紧张的企业比重为22.9%,比上季度下降2.9个百分点。
(二)企业“五险一金”支出有所降低
据有关方面初步测算,采取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00多亿元。21个符合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条件的省份中,山西、上海、江西等8个省份已出台实施细则。上海、广东、浙江等10个省份已出台降低失业保险总费率的省份。此前执行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各15%的福建省、重庆市、天津市,一律降至单位和职工各12%;吉林、安徽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上限从20%降至12%。
(三)企业税费负担有所减轻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可年减税5000亿元以上。本届政府以来,中央层面已累计取消、停征、减免了49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各省(区、市)取消、减免本地区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累计超过上千项。2015年全年中央和各省市取消、停征、降标的收费基金项目超过500项。每年为企业减轻负担1000亿元以上。目前全国政府性基金有2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57项,各省区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不超过22项,北京、辽宁已取消本地区设定的全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四)企业经营状况有所改善
4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6.5%;财务费用同比下降3.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息支出同比下降8.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成本85.66元,同比下降0.18元,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同比提高0.22个百分点。随着营改增全面推开、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等措施进一步落地,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将进一步降低。
(五)市场活力和信心增强
随着“放管服”改革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入推进,前4个月,新登记企业157.2万户,同比增长27.5%,平均每天新登记1.3万户;4月当月新登记企业超过50万户。5月份,中国制造业PMI指数为50.1%,连续3个月保持在景气线以上,此前曾连续7个月运行在景气线下方;出口先导指数为33.1,比去年12月提高1.9个百分点。一季度中小企业发展指数为92.2,比去年四季度上升0.4点,这是2014年二季度以来首次反弹。
(六)地方政府积极推进降成本
多个地区结合中央精神制定了降成本专项工作方案,在落实国家政策的同时也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更有力度的政策措施。
承办司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
辜胜阻代表建议
据统计,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的成本为85.68元,同期企业利润率仅为5.76%,利润总额为63554亿元,同比下降2.3%。《2015年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显示,79%的企业反映“人工成本快速攀升”,66%的企业反映“融资成本高”,反映“税费负担重”、“招工难”的企业占比分别为54%和4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降成本”列为当前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之一。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保持我国企业国际竞争优势,推动经济行稳致远,势在必行。政府报告提出,要通过全面实施营改增、取消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等措施,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5000多亿元。为全面降低实体企业成本,稳固经济增长之基,要多措并举,打好削减成本的“组合拳”。
为此,我建议:
第一,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要采取灵活适度的稳健货币政策,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广义货币M2预期增长13%左右、社会融资规模余额增长13%左右为指导,保持合理充裕的流动性,疏通流动性传导机制,为降低实体经济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营造适度宽松的货币金融环境。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重视从供给端发力,放宽金融市场准入,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培育更多金融市场主体,以加强竞争提升金融业服务能力,完善多层次“门当户对”的间接融资体系,发展民营中小银行。引导商业银行加大金融创新力度,采取小微贷款税收优惠、创新抵押品、设立贷款风险补偿金等方式,推进金融部门为实体经济让利。规范融资中评估、审计、保险等金融中介服务收费,构建以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主体、商业性担保机构为补充的制度,降低融资担保抵押成本。推进正“金字塔型”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高直接融资占比,稳步发展“新三板”市场。规范发展股权众筹,规范对P2P网贷平台等新型互联网金融业态的规范,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第二,削减企业“五险一金”支出,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五险一金”占职工工资总额的40%以上,是企业最大的成本来源,其中主要是养老保险费率偏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费率高达28%。要设计“一揽子方案”,将灵活调降费率与扩大費基并举,在降低社保基金费率的同时扩大征缴的覆盖面,夯实缴费基数,实现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2015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相继下调且再降空间较小,对企业降低社保缴费作用有限。当前,要考虑通过制度设计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研究加大国有资产对社保基金投入,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管理,加快改革社保体制与调整制度参数,扩大缴费基数,让社保制度兼顾公平与效率。要研究归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节约社保基金成本。针对困难企业,允许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阶段性调整医疗保险缴费模式等。合理控制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加大职工培训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削减企业用工成本。
第三,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严禁征收“过头税”。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政府工作报告作出今年财政赤字2.18万亿元、赤字率3%的部署,以适度的财政赤字为企业减税减负营造空间。要进一步改革税收体制,加大“利当下、惠长远”的减税政策力度,实现政府税收减法换取“双创”新动能加法。要全面实施营改增,以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为原则,加快制定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的具体方案,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要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进一步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定向采取减税、降税等优惠政策,实现精准调控,为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松绑,研究针对初创小微企业的低税率、少税种的“简单税”。
第四,全面降低企业能源、配套物流等成本,为实体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定价机制,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降低用气、用电价格。推动传统物流业态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实施“互联网+交通网”网网工程,提升交通现代化智能化水平,通过改革流通体制,优化运输方式和路线、开展配载和集中运输等手段,降低物流成本。
第五,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隐性成本,让企业“轻装上阵”。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利在上游”,对培育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全要素生产率至关重要。要进一步厘清政府职能,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清理现有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规范政府费用征收行为,降低企业“隐性负担”。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办理并复文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推进降成本工作
(一)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1、保持合理充裕的流动性。2015年以来,人民银行5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共计1.25个百分点,引导市场利率和社会融资成本下行;5次普降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共计3.0个百分点,5次有针对性地实施定向降准,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此外,通过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完善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全面推开常备借贷便利操作(SLF)、稳步推进同业存单业务、继续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等多种措施,保持了流动性合理充裕,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
2、放宽金融市场准入。引导民间资本通过自主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主发起行共同设立村镇银行、参与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组改制、投资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多种渠道进入银行业。银监会牵头起草并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出台了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实现了民营银行设立常态化。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15年末,民间资本已发起设立5家民营银行,8家民营金融租赁公司,34家民营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2家民营消费金融公司,民间资本在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持股占比超过50%的已经有100多家,占到总家数的70%左右。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情况,修改完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拟报经国务院批转后正式公布,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小微企业、“三农”和创新企业投融资需求。 3、研究完善融资担保政策。研究制定并报请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确定了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对于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融资担保业务,尊重其准公共产品属性,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对于其他融资担保业务,鼓励其按照市场规律积极创新发展。召开全国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推进会,部署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
(二)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费比例,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1、适当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从2016年5月1日起暂定两年内,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费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2、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3、加大国有资产对社保基金投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10—2016年已累计调入824亿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的比例达19%,到2020年,调入比例将达到30%。为解决社保基金来源问题,国家先后出台了国有股转(减)持充实全国社保基金政策,目前上述政策实施顺利。财政部还牵头起草了《划拨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下一步,拟充分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上报国务院。
(三)减轻企业税务负担,严禁征收“过头税”
1、全面实施营改增。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至此,所有营业税纳税人都改为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抵扣范围也相应扩大到所有货物、服務、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2、关于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首先,目前正在进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在完善税制的同时,将实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标。制造业由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不断增加,特别是新增不动产进项税纳入抵扣后,将享受净减税的改革红利。其次,我国与美国、欧洲国家以所得税为主的税制结构不同,流转税在我国税收收入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增值税更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税率的下调,需要结合民生支出保障、中央和地方财政承受能力、财政收入结构的合理化等问题统筹考虑。
3、关于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所有营业税纳税人都改为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相当多的小企业已不用缴纳增值税。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报告,33个开征增值税的成员国中,有4个未设置起征点,其余29个的起征点标准平均为年销售额3.9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6万元/年,其中有19个低于该水平。因此,我国的增值税起征点标准不低。此外,进一步提高起征点将导致下游环节无法获得增值税进项抵扣的额度增大,不利于企业经营。
4、小微企业减税。国家已经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小微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20%的低档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均实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又如对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再如统一并降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自6%和4%统一降至3%。
(四)全面降低企业能源、配套物流等成本
1、降低用电用气成本。2016年,通过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利用取消化肥优惠电价等腾出的空间降低工商业电价,共减轻电费负担470亿元左右。扩大输配电价试点至全国18个省级电网。积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合同电量超过5000亿千瓦时,实现企业用电价格降低0.04—0.15元/千瓦时,用电成本下降200亿元以上。将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7元,减轻用气企业负担430亿元以上。
2、降低物流成本。近年来,交通部加快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引导物流市场集约集聚发展、推动“放权降费”等;商务部、国家标准委开展了“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计划”,先后选择190家重点推进企业(协会)开展相关工作;商务部、财政部先后在14个城市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提高区域物流标准化水平,都促进了物流业降本增效。
(五)简政放权,建立负面清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进一步简政放权。2016年一季度,中央政府部门共取消13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152项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了192项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纵横联动,前置审批事项大幅精简,核准和审批效率明显提升。近期,取消4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宣布506件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严重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等的国务院文件失效。
2、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商务部研究制定推动实体零售转型创新的政策意见,按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企业登记注册提供便利。要求地方政府放宽对临街店铺装潢装修限制,取消不必要的房内装修改造审批程序,放宽对户外营销活动限制,放宽城市配送车辆运行区域和时间限制,简化对连锁企业从事出版物等零售业务审批程序,为企业优化发展环境,降低制度性成本。 3、建立负面清单。工信部、财政部等推动建立涉企收费负面清单。各地区、各部门公布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等收费清单。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收费基金项目,全部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并在财政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了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各省级财政部门也公布了本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二、降成本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效果
(一)融资成本有所降低
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2016年4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同比增长12.8%,接近13%的年度预期调控目标,1—4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7.4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多1.7万亿元。贷款利率有所下降。2016年4月,非金融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34%,同比下降1.27个百分点;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01%,比2015年7月份下降0.76个百分点。1—4月直接融资规模1.90万亿元,同比增长2.5倍,占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比重同比提高12.1个百分点。4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56.8%,比去年同期下降0.5个百分点。据统计局对服务业小微企业一季度经营情况问卷调查显示,反映流动资金紧张的企业比重为22.9%,比上季度下降2.9个百分点。
(二)企业“五险一金”支出有所降低
据有关方面初步测算,采取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00多亿元。21个符合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条件的省份中,山西、上海、江西等8个省份已出台实施细则。上海、广东、浙江等10个省份已出台降低失业保险总费率的省份。此前执行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各15%的福建省、重庆市、天津市,一律降至单位和职工各12%;吉林、安徽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上限从20%降至12%。
(三)企业税费负担有所减轻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可年减税5000亿元以上。本届政府以来,中央层面已累计取消、停征、减免了49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各省(区、市)取消、减免本地区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累计超过上千项。2015年全年中央和各省市取消、停征、降标的收费基金项目超过500项。每年为企业减轻负担1000亿元以上。目前全国政府性基金有2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57项,各省区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不超过22项,北京、辽宁已取消本地区设定的全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四)企业经营状况有所改善
4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6.5%;财务费用同比下降3.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息支出同比下降8.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成本85.66元,同比下降0.18元,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同比提高0.22个百分点。随着营改增全面推开、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等措施进一步落地,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将进一步降低。
(五)市场活力和信心增强
随着“放管服”改革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入推进,前4个月,新登记企业157.2万户,同比增长27.5%,平均每天新登记1.3万户;4月当月新登记企业超过50万户。5月份,中国制造业PMI指数为50.1%,连续3个月保持在景气线以上,此前曾连续7个月运行在景气线下方;出口先导指数为33.1,比去年12月提高1.9个百分点。一季度中小企业发展指数为92.2,比去年四季度上升0.4点,这是2014年二季度以来首次反弹。
(六)地方政府积极推进降成本
多个地区结合中央精神制定了降成本专项工作方案,在落实国家政策的同时也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更有力度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