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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具有多重弱势特征,他们无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能力并且收入较低,大部分重度残疾人只能选择居家托养的方式养护。我国残疾人托养事业起步较晚,水平较低,特别是还没有具体针对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的倾斜性福利政策。针对居家托养服务覆盖面小、服务项目少、服务水平低等问题提出以政府为主体,改善重度残疾人缺乏居家托养服务资源的状况,构建居家托养和机构托养的有益结合,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居家托养服务产业等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