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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体系为标准,以<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和<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为参照,结合高职院校办学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的正确定位,结合学校档案工作的自身特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科学地界定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构建符合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需要的管理办法和分类方案及归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