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九二一年在关于职工会问题发生争论时,列宁对于辩证逻辑的基本要求作了四点解说,其中第三点论述到真理标准问题:“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包括到事物的完满的‘定义’中去。”这个思想,可说是列宁继《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哲学笔记》等著作以后,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所取得的重要成果,正如娜·康·克鲁普斯卡娅所评价那样,“是列宁多年研究哲学问题、经常运用辩证唯物主义方法、经常‘请教’马克思所得的结晶。”在深入开展实践标准理论研究的今天,我觉得学习和宣传上述思想是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