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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内地现有关于商事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制度在维护商事仲裁纠纷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建立和谐社会法律关系方面发挥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救济程序等诸多方面仍旧存在着明显的短板.本文结合了中国内地对商事仲裁裁决采取司法监督之必要性,对我国内地目前法制体系之于商事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情况进行探讨,进而对此领域的发展与完善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适度司法监督原则、中国内地立法对商事仲裁案件之“重新仲裁”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完善商事仲裁裁决司法监督救济问题,本文从以上三个层面做出了展望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