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在“人民”的名义下
在人民的名义下,人民以其无可置疑的纯洁性,被天然地赋予了鲜明的政治色彩和正义立场,因此,只要往人民那里一站,便自然而然的代表着什么,又自然而然地反对着什么,这就是人民的人民性。
然而在历史与现实的比照下,人民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我们只知道在人民的名义下发生的往往都是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五、六十年代的放卫星、闹饥荒是这样,七十年代的“文革”是这样,八、九十年代的贪污腐化、豆腐渣工程同样是这样。而直到如今,那些被称为“人民”的人们却始终视那些挂着“人民政府”“人民公安”等金字招牌的地方为畏途,除非发“请帖”,否则连多看一眼都会有点不寒而栗的。人民怕“人民”,这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结果,滑稽得令人不敢相信但却又不能不信。
“人民”是什么?这倒使我想起了“人民”的原始定义:在云梦秦简《日书》里,“人民”与“臣妾”一样属于“出入”(买卖)之列,也就是相当于“奴隶”、“奴仆”而已。据说,同样的意思还见于《周礼》。在形式上,彼“人民”与此“人民”当然不可同日而语了,一个“压”得很低,一个“捧”的很高(所谓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一个相似之处就是作为“人民”之主体,他们在实质上究竟能多大程度地决定自己的命运呢?“捧的越高,摔得越重”,这本是一个人生哲学问题,殊料在政治哲学里依然有其强大的效力。“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句宪法里的说辞在现实生活中只是一个被高度抽象化了的空空概念。相反,“人民”还要对自己的权力被别人拿去后再以“打折”的形式“恩赐”给自己的游戏规则感恩戴德。而通常情况下,即使有“少数”违背这个规则的地方,我们也只是认为这是“人”的问题,而与体制无关。因此,当我们的人大机关能够有幸质询或否决一个小小的政府提案时,我们便要“欣欣然”地高兴好半天。这就是我们的“人民”。
上帝作证:在“人民”的名义下,一切都是公正而合理的。
(二)从“人民”到“市民”
与“人民”相比,我更希望自己仅仅只是一个“市民”———虽然有时候难免会沾染一点市侩气习。
将“人民”还原成“公民”,再到“市民”,这应该是一个历史的必然。任何东西,与其高尚得近似虚无和缥缈,还不如庸俗一点更好,那样才会显得真实和自然。
从“人民”到“市民”,这本是可以一步到位的,但中间偏偏夹杂着的“公民”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公民是指“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享有权利和义务的人”。然后,在这条解释的末尾,我颇为吃惊地发现一个小小的注释,标明这是一个外来词,借自日本国。那么,在末有“公民”之前,我们的社会是什么样的呢?臣民,以及臣民社会。这是我所能想象出来的唯一答案。
数千年来,我们便是在“君权神授”的意旨下,享受着“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带来的千般好处,然后在“民可载舟,亦可覆舟”的谎言式安慰下过着悠然自得的生活,这使得我们天生就具有一种重视权威、服从权威的“权威性格”。因此,当突然某一天,有人告诉我们现在是“人民社会”的时候,我们还是不自禁地将“人民”与“臣民”等量齐观了。老实说,我个人实在看不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之类的说教与“人民至上”之类的东西有何区别(据说是“阶级”的)。我个人还天真地以为我们的社会在某种程度上依然是一个臣民式社会———要不然,我们干吗要将某某人随随便便的一句大空话当作“圣旨”一样在全国十二亿人中间大肆渲染好一阵呢?不过,非常幸运的是,在我们今天,这样的事情毕竟只是为体制内的人所接受(而且也说不上是“真接受”还是“假接受”),体制外的大多数“人民”则依托于“市场”迅速向“市民”这一阶层演变,因为“市民”无须以“人民性”来标榜其高尚,所以在要求宪法本来早就赋予他们的公民权益方面,也就不必像“人民”那样“羞羞答答”了。换言之,与“人民”相比,只有“市民”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公民”了———这是体制的转变,也是人的转变,是体制的进步,也是人的进步。
(三)关于“民”的二元对立
“民”是什么?“民”就是被统治着的“人”。
因此,当有人认为“人民”是一个并列式短语,“人”与“民”之间可以划等号的时候,我颇不以为然。在我看来,“民”的这种特性就决定了关于“民”的二元对立:一方面,作为“人”的方面,我们必须强调人性的张扬,反对任何压制人性自由的地方;另一方面,作为“民”的方面,我们又必须顾及社会成员之间最基本的组织方式与管理方式,注意群体的整合与秩序。那么,这种“人”的张扬与“民”的收缩之间的对立究竟该以什么为结局呢?难道说当我们否决此前的纯“人民”模式,迎来带点市侩气习的“市民”模式的时候,我们追求的目的便已达到了?显然不是这样的。“市民”以及“市民社会”也并不总是清白的。在多元化的困惑面前,社会的进步、文化及道德的暂时紊乱堕落等完全有可能同时发生。东欧及其他地区的变革经历清楚地表明,在现代化、民主化的过程中,一不小心,从权力架构中解脱出来的民间社会(或“市民社会”)迎来的将不是民主与富强,而是更加肆无忌惮的权钱交易和黑金政治。于是,怎样在弘扬“人性”的同时又较好地维护“民性”的问题,再次无情地摆到了那些政治家们的面前。
其实,仅就“市民社会”而言,我们看重的倒并不一定就是其本身,而是与“市民社会”伴生而来的相对独立的“市民意识”、“市民文化”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具有批判色彩的民间话语空间。这种话语空间在目前来说仍是十分有限的,但它无疑已对权力政治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从长远来看,这些理应是政治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最后,坦白地说,今天的大多数人对于建立什么样的政治社会并无特别兴趣,很多人关注的倒是如何将一个国家建立成人民为实现自身利益和需要的工具,而不是恰恰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