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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第21届国际博物馆协会代表大会上,“教育”被确定为博物馆的第一职能。作为社会教育的中坚力量,博物馆当下经营理念和目标的转变,为其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与博物馆的非正式学习形式相对应的是学校教育,指受教育者在各类学校内所接受的各种教育活动,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两者目标存在交集,这为馆校合作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纪念馆;馆校合作;博物馆
【中图分类号】G268 【文献标识码】A
一、馆校合作的基础
“对于博物馆服务和学校教育而言,在中国现实条件下,其服务对象和举办主体决定了两者同时兼具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公共产品具有非独占性和非竞争性,即公共产品的使用者并不会因为其使用而影响该产品对其他人的供给和使用。不论是博物馆还是学校,都具有公共产品属性,这也是进行馆学合作的基本依据之一。
根据博物馆与学校之间演化博弈的分析结果发现,如果假定馆校合作双方不存在主动退出的约束条件,在馆校合作中,最终一定会出现的情况是,场馆和学校必定有一方主导并承担主要的成本。由于馆校都是非营利性机构,要想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达到双赢的目的,必须有外部激励,引入第三方。在中国现状下,这第三方只能是政府部门,又由于政府在馆校各自的工作运行中给予了诸多财力支持,馆校对政府支持的依赖性很大。所以,政府实际上扮演着馆校合作的发起者、激励者和评估者的角色。
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赋予了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身份和职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课外及校外活动”,政府作为最重要的第三方主体,为馆校合作提供了诸多政策支持。
馆校合作有诸多类型,其中包括一种外部驱动型的馆校合作,即在上级部门驱动下开展的双方合作,通常会形成一种强驱动。这种类型由于不存在明显的主次关系,会各展所长,最终形成强合作型关系。合肥市教育局的校外素质教育基地项目的建设,为外部驱动型的馆校合作提供了推动力。
二、合肥市教育局推动下的馆校合作
上海美术馆同行遇到过这样的难题,他们在开展教育活动中,特别是在带领学生开展场外教育活动的过程中,曾经就是否具备教育资质受到外界的质疑。作为博物馆教育工作者,到底该如何既开展教育活动,实现博物馆的教育职能,同时又具备“理直气壮”的身份呢?合肥市教育局推动的校外素质教育基地的遴选,得以让场馆有了开展教育活动的“通行证”和“资格证”。
2014年,为了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在发展素质教育中的作用、提升教育效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安徽省教育转发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合肥市的实际情况,合肥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合肥市中小学生校外素质教育基地遴选工作。
合肥市教育局规定校外素质教育基地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广大中小学生,主要任务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校外素质教育基地的遴选由合肥市教育局组织,每2年遴选1次。
在筛选细节上,合肥市教育局提出了七点具体要求。首先,在基础设施方面,要具有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场所和设施设备;在教育内容上,要依托场館教育资源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参观学习、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社会实践活动;在内部管理上,基地要设置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教育培训、表彰激励、财务和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且执行到位;在服务能力上,基地能提供优质便利、文明规范的接待咨询、参观引导、现场讲解等服务,能够有序开展活动;在安全保障上,具有规范的接待方案和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场地、设施、器材安全,配备安保人员;在经费保障方面,落实素质教育基地建设、运行、维护及开展活动的经费(教育局每年根据考评结果给基地发放相应补贴);在社会效益方面,基地能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有对中小学生减免费用的具体优惠措施,社会反响良好。
通过遴选的校外素质教育基地需要加强中小学生校外素质教育活动宣传,建立宣传网站(网页)并及时更新内容,搭建社会实践网络教育平合,每年实践活动计划应当在当年第一季度通过网站公布,立足基地特点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效发挥社会资源的教育功能。基地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和档案,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统计、记录、保存中小学生参加活动情况。
合肥市教育局作为遴选方,设立中小学生校外素质教育基地市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对素质教育基地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补助。依据接待中小学生数量及开展实践活动次数、规模等,结合平时考核和集中考核结果,在市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总额范围内,确定补助各素质教育基地单位资金额度。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素质教育基地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实践活动的相关支出。市教育局的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对场馆开展教育活动产生助益。在有了稳定资金的支持下,虽然馆校合作仍处于探索阶段,亦可以在实践中发挥示范以及教育作用。
合肥市教育局作为政府部门代表,从遴选环节的细节把控,到对素质教育基地履行教育义务、开展馆校合作过程的严格监管,以及财政块面的考核补贴,都从外部强有力地助推馆校合作,这种强合作型关系的发展效益已日趋显现。
三、家委会推动下的馆校合作
学校作为主体,在与场馆对接时,需要统筹安排的不仅是某一个年级、某一个班级,而是要顾全到全校学生的共同发展。因此,大部分场馆都经历过的情况是,学校预约参观的人数,通常是以百人为单位。面对如此庞大的数字,不仅场馆的日常的讲解接待难以保质保量,更无法为每个学生提供均等的参与教育活动的机会,而教育活动恰恰是馆校合作的主要途径和媒介。同时,由于人数的增加,教育活动的安全风险指数直线上升,场馆配套工作人员亦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据笔者了解,大部分场馆的教育活动以小班形式为主,20-30人的规模效果最佳。因此,学校作为主体,在与场馆合作时,对于教育活动的选择筛选力度会很大,主要会选择集体参观,或者委托给研学机构统一参观这样的教学方式。 在渡江战役纪念馆开展教育活动的过程中,有学校明确反映,由于教学任务繁重,除了教育局明确下文要求开展的活动外,学校不主动开展教学计划外的活动。这印证了前文提及的外部驱动型的馆校合作是强驱动型的合作,说明政府机构,包括教育局,在馆校合作中扮演的角色的重要性。其实,家委会也具备类似的能力。
与《博物馆与学校的合作机制研究》中所说的“家长和学生对馆校合作没有直接的支配和决定权”“家长在馆校合作中更多的是扮演旁观者角色”“学校往往占据非常强势的地位,家长在其中并没有很多发言权”不同,在笔者第一线的工作经验中,家委会在馆校合作中的驱动力日益显现。教师退居幕后,家长来到幕前扮演起组织者和推动者的身份。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转变呢?笔者就此采访了小学和初中的部分老师和家长,了解到了以下情况。
家委会的宗旨是服务班级的每一个孩子。教师在学校工作中主要侧重完成教学任务,班级其他事务,如收班费、买教辅材料、广播操训练、购买校服等,几乎由家委会全权负责。通常一个班的家委会由10人以下家长组成,自愿报名,全职妈妈居多,成员稳定,一般不特地举行换届。班级之下分小队,每个小队人数在10人左右。除了按人数划分小组外,有的班级也会按兴趣分组。由家长与对应学科的老师对接,比如喜欢英语的同学组成英语爱好小组,家长可以在其小组内开展“学习打卡”系列活动,并及时反馈给代课老师,从而提高学生在某一单项的能力。
家委会在选择教育活动时,与学校顾全全局不同的是,他们更倾向学生真正感兴趣、参与度高的活动。对结合时下社会热点的活动更为青睐,比如国家提倡垃圾分类后,他们组织学生进社区宣传,到本地热门景点现场教路人垃圾分类的方法;为迎接70周年国庆,家委会组织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活动,积极参与地方的爱国快闪活动。
在安全问题上,家委会和学校一致,高度警惕。因此,在组织活动时,家委会要求每个家长都要参与进来,因此,和学校发起的活动相比,家委會为主导的活动接近于外部驱动型的馆校合作,活动完成度高、学生参与度强。
在活动规模的把控上,家委会比学校更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家委会根据场馆可提供的资源,可以最优匹配活动限定的人数。如果主办方限定人数较少,家委会只选择在小队内发布活动招募信息。如果限定人数达到班级半数以上,则会在班级范围内发布招募信息,按报名先后次序,先到先得。
因为活动通常是家长利用自身人脉资源为学生搭建的平台,因此即使别的小队没有机会参加同一个活动,也不会引起别的家长的不满,这亦是家委会的优势所在。
在访问过程中,让笔者意外的是,如果涉及研学旅行这类规模较大的活动,通常是校长亲自和家委会开会,说明活动细节,再由家委会通知其他家长。而在此过程中,班主任或其他教师并未直接参与这项流程。活动结束后,家委会负责总结活动相关材料,并提交给校方。
家委会的出发点是“一切为了孩子”,服务好每一个孩子。正是因为他们属于自发的公益性组织,即使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依然彼此配合、分工协作,这种自发性和主动性恰恰是外部驱动型馆校合作的点火器和催化剂。
四、小结
家委会这种公益性、自发性的组织,是学校的衍生机构,没有学校就没有家委会。家委会对场馆各项细节要求的积极配合,使得馆校合作的教育活动完成度更高、效果更佳、可持续性更好。在影响力的层面上,虽然不如学校为主体的平台广,但家长的积极参与和宣传,从另一个维度推动了新时代的馆校合作。
而作为第三方,教育局所代表的政府机构,是馆校合作的桥梁和强有力的助推器,从遴选环节的细节把控,到对素质教育基地履行教育义务、开展馆校合作过程的严格监管,以及财政块面的考核补贴,教育局都从外部强有力的驱动馆校合作,这种强合作型关系的发展效益已日趋显现,为博物馆突破其功能的限制,助了一臂之力。博物馆教育的本质和目的是与人发生关系,随着博物馆教育功能的日益完善和发展,未来必将突破传统的馆校合作模式。
参考文献:
[1]宋娴.博物馆与学校的合作机制研究[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16.
作者简介:朱洁芸(1985-),女,汉族,安徽合肥人,文博馆员,研究方向:博物馆教育。
【关键词】纪念馆;馆校合作;博物馆
【中图分类号】G268 【文献标识码】A
一、馆校合作的基础
“对于博物馆服务和学校教育而言,在中国现实条件下,其服务对象和举办主体决定了两者同时兼具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公共产品具有非独占性和非竞争性,即公共产品的使用者并不会因为其使用而影响该产品对其他人的供给和使用。不论是博物馆还是学校,都具有公共产品属性,这也是进行馆学合作的基本依据之一。
根据博物馆与学校之间演化博弈的分析结果发现,如果假定馆校合作双方不存在主动退出的约束条件,在馆校合作中,最终一定会出现的情况是,场馆和学校必定有一方主导并承担主要的成本。由于馆校都是非营利性机构,要想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达到双赢的目的,必须有外部激励,引入第三方。在中国现状下,这第三方只能是政府部门,又由于政府在馆校各自的工作运行中给予了诸多财力支持,馆校对政府支持的依赖性很大。所以,政府实际上扮演着馆校合作的发起者、激励者和评估者的角色。
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赋予了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身份和职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课外及校外活动”,政府作为最重要的第三方主体,为馆校合作提供了诸多政策支持。
馆校合作有诸多类型,其中包括一种外部驱动型的馆校合作,即在上级部门驱动下开展的双方合作,通常会形成一种强驱动。这种类型由于不存在明显的主次关系,会各展所长,最终形成强合作型关系。合肥市教育局的校外素质教育基地项目的建设,为外部驱动型的馆校合作提供了推动力。
二、合肥市教育局推动下的馆校合作
上海美术馆同行遇到过这样的难题,他们在开展教育活动中,特别是在带领学生开展场外教育活动的过程中,曾经就是否具备教育资质受到外界的质疑。作为博物馆教育工作者,到底该如何既开展教育活动,实现博物馆的教育职能,同时又具备“理直气壮”的身份呢?合肥市教育局推动的校外素质教育基地的遴选,得以让场馆有了开展教育活动的“通行证”和“资格证”。
2014年,为了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在发展素质教育中的作用、提升教育效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安徽省教育转发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合肥市的实际情况,合肥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合肥市中小学生校外素质教育基地遴选工作。
合肥市教育局规定校外素质教育基地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广大中小学生,主要任务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校外素质教育基地的遴选由合肥市教育局组织,每2年遴选1次。
在筛选细节上,合肥市教育局提出了七点具体要求。首先,在基础设施方面,要具有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场所和设施设备;在教育内容上,要依托场館教育资源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参观学习、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社会实践活动;在内部管理上,基地要设置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教育培训、表彰激励、财务和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且执行到位;在服务能力上,基地能提供优质便利、文明规范的接待咨询、参观引导、现场讲解等服务,能够有序开展活动;在安全保障上,具有规范的接待方案和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场地、设施、器材安全,配备安保人员;在经费保障方面,落实素质教育基地建设、运行、维护及开展活动的经费(教育局每年根据考评结果给基地发放相应补贴);在社会效益方面,基地能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有对中小学生减免费用的具体优惠措施,社会反响良好。
通过遴选的校外素质教育基地需要加强中小学生校外素质教育活动宣传,建立宣传网站(网页)并及时更新内容,搭建社会实践网络教育平合,每年实践活动计划应当在当年第一季度通过网站公布,立足基地特点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效发挥社会资源的教育功能。基地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和档案,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统计、记录、保存中小学生参加活动情况。
合肥市教育局作为遴选方,设立中小学生校外素质教育基地市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对素质教育基地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补助。依据接待中小学生数量及开展实践活动次数、规模等,结合平时考核和集中考核结果,在市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总额范围内,确定补助各素质教育基地单位资金额度。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素质教育基地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实践活动的相关支出。市教育局的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对场馆开展教育活动产生助益。在有了稳定资金的支持下,虽然馆校合作仍处于探索阶段,亦可以在实践中发挥示范以及教育作用。
合肥市教育局作为政府部门代表,从遴选环节的细节把控,到对素质教育基地履行教育义务、开展馆校合作过程的严格监管,以及财政块面的考核补贴,都从外部强有力地助推馆校合作,这种强合作型关系的发展效益已日趋显现。
三、家委会推动下的馆校合作
学校作为主体,在与场馆对接时,需要统筹安排的不仅是某一个年级、某一个班级,而是要顾全到全校学生的共同发展。因此,大部分场馆都经历过的情况是,学校预约参观的人数,通常是以百人为单位。面对如此庞大的数字,不仅场馆的日常的讲解接待难以保质保量,更无法为每个学生提供均等的参与教育活动的机会,而教育活动恰恰是馆校合作的主要途径和媒介。同时,由于人数的增加,教育活动的安全风险指数直线上升,场馆配套工作人员亦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据笔者了解,大部分场馆的教育活动以小班形式为主,20-30人的规模效果最佳。因此,学校作为主体,在与场馆合作时,对于教育活动的选择筛选力度会很大,主要会选择集体参观,或者委托给研学机构统一参观这样的教学方式。 在渡江战役纪念馆开展教育活动的过程中,有学校明确反映,由于教学任务繁重,除了教育局明确下文要求开展的活动外,学校不主动开展教学计划外的活动。这印证了前文提及的外部驱动型的馆校合作是强驱动型的合作,说明政府机构,包括教育局,在馆校合作中扮演的角色的重要性。其实,家委会也具备类似的能力。
与《博物馆与学校的合作机制研究》中所说的“家长和学生对馆校合作没有直接的支配和决定权”“家长在馆校合作中更多的是扮演旁观者角色”“学校往往占据非常强势的地位,家长在其中并没有很多发言权”不同,在笔者第一线的工作经验中,家委会在馆校合作中的驱动力日益显现。教师退居幕后,家长来到幕前扮演起组织者和推动者的身份。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转变呢?笔者就此采访了小学和初中的部分老师和家长,了解到了以下情况。
家委会的宗旨是服务班级的每一个孩子。教师在学校工作中主要侧重完成教学任务,班级其他事务,如收班费、买教辅材料、广播操训练、购买校服等,几乎由家委会全权负责。通常一个班的家委会由10人以下家长组成,自愿报名,全职妈妈居多,成员稳定,一般不特地举行换届。班级之下分小队,每个小队人数在10人左右。除了按人数划分小组外,有的班级也会按兴趣分组。由家长与对应学科的老师对接,比如喜欢英语的同学组成英语爱好小组,家长可以在其小组内开展“学习打卡”系列活动,并及时反馈给代课老师,从而提高学生在某一单项的能力。
家委会在选择教育活动时,与学校顾全全局不同的是,他们更倾向学生真正感兴趣、参与度高的活动。对结合时下社会热点的活动更为青睐,比如国家提倡垃圾分类后,他们组织学生进社区宣传,到本地热门景点现场教路人垃圾分类的方法;为迎接70周年国庆,家委会组织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活动,积极参与地方的爱国快闪活动。
在安全问题上,家委会和学校一致,高度警惕。因此,在组织活动时,家委会要求每个家长都要参与进来,因此,和学校发起的活动相比,家委會为主导的活动接近于外部驱动型的馆校合作,活动完成度高、学生参与度强。
在活动规模的把控上,家委会比学校更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家委会根据场馆可提供的资源,可以最优匹配活动限定的人数。如果主办方限定人数较少,家委会只选择在小队内发布活动招募信息。如果限定人数达到班级半数以上,则会在班级范围内发布招募信息,按报名先后次序,先到先得。
因为活动通常是家长利用自身人脉资源为学生搭建的平台,因此即使别的小队没有机会参加同一个活动,也不会引起别的家长的不满,这亦是家委会的优势所在。
在访问过程中,让笔者意外的是,如果涉及研学旅行这类规模较大的活动,通常是校长亲自和家委会开会,说明活动细节,再由家委会通知其他家长。而在此过程中,班主任或其他教师并未直接参与这项流程。活动结束后,家委会负责总结活动相关材料,并提交给校方。
家委会的出发点是“一切为了孩子”,服务好每一个孩子。正是因为他们属于自发的公益性组织,即使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依然彼此配合、分工协作,这种自发性和主动性恰恰是外部驱动型馆校合作的点火器和催化剂。
四、小结
家委会这种公益性、自发性的组织,是学校的衍生机构,没有学校就没有家委会。家委会对场馆各项细节要求的积极配合,使得馆校合作的教育活动完成度更高、效果更佳、可持续性更好。在影响力的层面上,虽然不如学校为主体的平台广,但家长的积极参与和宣传,从另一个维度推动了新时代的馆校合作。
而作为第三方,教育局所代表的政府机构,是馆校合作的桥梁和强有力的助推器,从遴选环节的细节把控,到对素质教育基地履行教育义务、开展馆校合作过程的严格监管,以及财政块面的考核补贴,教育局都从外部强有力的驱动馆校合作,这种强合作型关系的发展效益已日趋显现,为博物馆突破其功能的限制,助了一臂之力。博物馆教育的本质和目的是与人发生关系,随着博物馆教育功能的日益完善和发展,未来必将突破传统的馆校合作模式。
参考文献:
[1]宋娴.博物馆与学校的合作机制研究[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16.
作者简介:朱洁芸(1985-),女,汉族,安徽合肥人,文博馆员,研究方向:博物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