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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刑设置的根据是具体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这是由法定刑设置的过程、罪刑关系发展变化这一矛盾运动的内部原因及其报应和功利性决定。《刑法》法定刑设置以社会危害性为基础,编织了各种不同犯罪的法网,由于对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及其表现形成的认识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法律刑设置存在诸多缺陷。为了避免这些缺陷,在法定刑的设置中,应坚持公正、明确和协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