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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最新发布数据显示,3月人民币贷款新增1.89万亿元,同比多增1.61万亿元;一季度累计新增人民币贷款4.58万亿元,同比多增3.3万亿元,接近去年全年新增贷款4.9万亿元规模。
伴随新增贷款激增,与之相应的疑团亦在不断放大,即,如此大规模的反周期信贷扩张会否引致贷款质量下降?毕竟,中国投融资体系长期落后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即使是在以往历次经济高速扩张时期,中国银行业的大规模放贷行为也很难被认为足够理性。
银监会稍早发布的相关数据并不足以令人放心。该机构称,截至今年2月末,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为4.5%,较今年年初下降0.42个百分点。考虑到不良贷款(分子)的形成往往会有较长的滞后性,而贷款总规模(分母)的扩张却在当期即可反映,因此,在我们看来,至少该类数据转而恶化的可能性显著存在。
判别贷款的风险可从两个方向切入,其一为总量,其二为流向。仅就前者而论,由于中国经济仍处于谷底攀爬状况,因此,来自实体经济领域的各类数据尚难与贷款规模形成匹配关系,譬如说,今年第一季度GDP同比增长6.1%,这一增速不仅远低于去年同期水平,低于去年第四季度时的水平,而且还创下17年来同比增幅的新低。
鉴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相比贷款增速大大超出GDP增速而言,新增贷款流向更值得关注。一个显而易见、同时也已为大量公开报道所证实的答案是,近期信贷资金大量投向了由政府主导的大项目,由此导致此前3个月中,国有银行新增贷款中基建类贷款占比逐月攀高,分别达到28%、26%和33%。
另一种令人不安的现象是,有报道称,在一些地方,银行突击放贷的重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大量出具“安慰函”,而这类变相担保虽然一般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在中国现行体制环境下,对于长期困扰于政企不分的中国银行业而言,其影响力和作用不言而喻。
“安慰函”的出现是地方政府争夺金融资源的又一形式。根据以往经验,国有银行股改前形成的不良贷款中,由于计划与行政干预而造成的约占30%,政策上要求银行支持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违约的约占30%,国家安排的关、停、并、转等结构性调整造成的约占10%,地方干预(包括司法、执法方面对债权人保护不利)造成的约占20%。事实上,中国的银行业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寄望于通过银行公司化、商业化改造,对抗地方政府变银行资金为“第二财政”的冲动。
经过前期改革,国有银行在总行层面的利益取向已逐渐趋于规范化和市场化;但由于层级过多,留待填补的缺陷是大量分支机构仍有可能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承诺为代价,形成与热衷争夺金融资源的地方政府的合谋。
政府干预银行放贷的另一条重要通道是正在兴起的中小银行,相比国有银行,中小银行的产权结构和市场地位决定了其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更为紧密,因而也更易为后者控制,而从近期中小银行流向政府项目的资金占比也可以获得印证。
上述两条通道造成的结果是,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的控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加强。古人云,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希望在当前经济提振大环境中,艰难跋涉中的中国金融改革勿忘其忧。
伴随新增贷款激增,与之相应的疑团亦在不断放大,即,如此大规模的反周期信贷扩张会否引致贷款质量下降?毕竟,中国投融资体系长期落后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即使是在以往历次经济高速扩张时期,中国银行业的大规模放贷行为也很难被认为足够理性。
银监会稍早发布的相关数据并不足以令人放心。该机构称,截至今年2月末,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为4.5%,较今年年初下降0.42个百分点。考虑到不良贷款(分子)的形成往往会有较长的滞后性,而贷款总规模(分母)的扩张却在当期即可反映,因此,在我们看来,至少该类数据转而恶化的可能性显著存在。
判别贷款的风险可从两个方向切入,其一为总量,其二为流向。仅就前者而论,由于中国经济仍处于谷底攀爬状况,因此,来自实体经济领域的各类数据尚难与贷款规模形成匹配关系,譬如说,今年第一季度GDP同比增长6.1%,这一增速不仅远低于去年同期水平,低于去年第四季度时的水平,而且还创下17年来同比增幅的新低。
鉴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相比贷款增速大大超出GDP增速而言,新增贷款流向更值得关注。一个显而易见、同时也已为大量公开报道所证实的答案是,近期信贷资金大量投向了由政府主导的大项目,由此导致此前3个月中,国有银行新增贷款中基建类贷款占比逐月攀高,分别达到28%、26%和33%。
另一种令人不安的现象是,有报道称,在一些地方,银行突击放贷的重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大量出具“安慰函”,而这类变相担保虽然一般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在中国现行体制环境下,对于长期困扰于政企不分的中国银行业而言,其影响力和作用不言而喻。
“安慰函”的出现是地方政府争夺金融资源的又一形式。根据以往经验,国有银行股改前形成的不良贷款中,由于计划与行政干预而造成的约占30%,政策上要求银行支持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违约的约占30%,国家安排的关、停、并、转等结构性调整造成的约占10%,地方干预(包括司法、执法方面对债权人保护不利)造成的约占20%。事实上,中国的银行业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寄望于通过银行公司化、商业化改造,对抗地方政府变银行资金为“第二财政”的冲动。
经过前期改革,国有银行在总行层面的利益取向已逐渐趋于规范化和市场化;但由于层级过多,留待填补的缺陷是大量分支机构仍有可能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承诺为代价,形成与热衷争夺金融资源的地方政府的合谋。
政府干预银行放贷的另一条重要通道是正在兴起的中小银行,相比国有银行,中小银行的产权结构和市场地位决定了其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更为紧密,因而也更易为后者控制,而从近期中小银行流向政府项目的资金占比也可以获得印证。
上述两条通道造成的结果是,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的控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加强。古人云,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希望在当前经济提振大环境中,艰难跋涉中的中国金融改革勿忘其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