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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一段时期里校企合作停留在双方直接利益诉求的较低层次、校企合作内容和形式相对单一,其实质作用逐渐减退。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正式发布,对校企合作形式和促进措施形成了科学指导,校企双方应树立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理念,互享实践平台和育人资源。总的来说校企双方都是合作的受益者,也应是合作的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