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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早在去年8月,广东省佛山市就正式发布《佛山市环境保护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水"3+1+N"环保追责体系,即对区、镇街、村三级领导以及环保部门和相关部门明确了环保责任追究的情形,突出和扩大了责任追究的对象,为环境质量改善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