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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转型过程中,我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经历了一个深刻的协调过程,呈现出良性互动逐渐取代零和博弈、中央权威和地方权限双向增长、地方权限和地方责任同步上升的特征,为今后两者关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协调奠定了初步的基础。不过,改革开放所启动的社会转型并未结束,相对于外在环境变动的需要而言,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协调也还存在一些需要继续努力的地方。完善分税制相关财政体制、促进中央与地方权力的集分平衡以及加强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制建设是新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