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卡夫卡的《审判》从文学的角度阐释法律现象,抨击了现代司法制度的变异,同时借助多种文学表现手法,从现实和哲学的角度对现代社会的司法体制进行了拷问,揭示了司法制度的异化以及法的虚幻与荒诞。
【关键词】法律;审判;诉讼制度;卡夫卡
许多伟大的作家都在其著名的文学作品中刻画过法律及其制度的文学表象,如加缪的《局外人》,托斯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但是这些作家大都是借助司法制度从人性的角度对人性的弱点和阴暗进行深刻的揭露和批判。与这些作家不同,作为一名法学博士,卡夫卡在他的小说中经常会有意无意地体现对于法律的独到见解。《审判》就是一部反映卡夫卡对司法制度理解的“寓言”式的作品,是卡夫卡关于司法制度的最著名文学作品之一,他选择了司法制度作为载体,围绕诉讼过程中的司法活动而展开,通过一个公民K因莫须有的罪名被逮捕,最后被处死的故事,“忠实再现了奥匈帝国刑事程序的很多细节”,同时以主人公内在思想发展变化为线索,运用夸张的艺术手法,揭露司法制度异化与黑暗的社会现实。
大部分《审判》的评论从文学艺术或者哲学或者社会政治学角度对《审判》的评析,认为这部小说的所谓的“审判”至少包含着三层不同的理解,小说中的“审判”既可以被看作是对“无罪”的审判,也被看作是对“有罪”的审判,同时还被看作对“审判”的审判。《审判》这部小说的主人公约瑟夫·K在自己的寓所里莫名其妙地被捕,经过冗长而怪诞的审判程序,最后被判處死刑,这是对“无罪”的审判;在诉讼活动进行的过程中,K逐步认识到自己也是这个罪恶世界中的一部分,也在有意无意地为害他人,这是对“有罪”的审判;在所有这些审判程序的背后还有最终的总审判,卡夫卡说:“我们发现自身处于罪孽很深重的状态中”,这与实际罪行无关。
在贯穿整部小说的司法活动中,卡夫卡准确地描述了司法制度,不仅仅通过象征性描写讽刺制度的荒诞,还深刻地揭示了司法制度本身的异化之恶。卡夫卡借文中的角色之一的画家之口,将“法”定义为两种截然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通过成文法明确规定的,一是通过当事人亲身体验发现的,“它们根本不是一回事”。书中作者描绘了扭曲自身本质的两种个人难以抗拒的异化,一种是人的异化,另一种是司法制度的异化。制度异化更具有普遍性,凭借其巨大的影响力,成为人异化的主要因素。阿伦特认为,“卡夫卡充分展现了所谓官僚机构的真实本质的可怕,当一个人陷进官僚机构就意味着已经被判了刑……这种机构无意义的自动运行拥有最终决定的特权时,没有人可以从司法程序中期许正义”。司法制度本来是由“人”所创造出来,其目的是服务于人,但是却在人的参与与控制下起了反作用,与人们创造司法制度的初衷相背离,变成了制约“人”的“利维坦”。
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首要目的,同时司法制度也要维护整个社会的法治和公平正义,因此制度的运作应当是谨慎,同时也应当是节制的。然而,一旦司法制度的运作脱离制度自身目的而被异化,那么,司法制度任何运作都会给个人和整个社会带来灾难。波斯纳在《法律与文学》一书中认为,主角约瑟夫·K的行为和惩罚都脱离了关系。卡夫卡不但将法律里罪与罚的逻辑顺序颠覆了,先起诉,然后由被告苦苦追寻罪名为何,甚至将罪与罚脱钩。卡夫卡曾说:“罪与法是相互吸引的。”K到底犯了什么罪?这是书中最大的不解之谜。没有逮捕的正当程序,没有逮捕证,被捕者竟不知何罪名被逮捕,执行逮捕者亦未告知罪名。卡夫卡在其作品里将法律诡异化以隐喻不确定的存在意义,用冷静客观的叙述语言为我们描绘出一幅幅夸张、怪异的画面,把虚妄离奇的现象与深刻的制度本质联系起来,这与修辞及诡辩在法律实务上所扮演的角色有异曲同工之妙。K被异化的司法机器网罗进去司法制度中而无法摆脱,由通知逮捕,到法院传讯,再到判处并执行死刑。司法制度按照自身的惯性逻辑处理问题,无论K是否关心法律程序的运作,也无论K是否认罪,这些都不影响司法制度运作的进程。K不得不随着司法程序的进程一步一步地参与诉讼活动,同时他意识到应该拒绝这场荒谬的审判,但他又不由自主地放弃这一想法,仍就寄希望于司法制度,希望通过司法制度的运作还他公道。正是在这种背景中,小说主人公约瑟夫·K迎来了他的人生的悲剧。
《审判》的荒涎是戏剧性的,但它却是一个公然的假设,同时这个悲剧不是K所独有的,而是属于所有“人”的。
参 考 文 献
[1]徐昕.正义的想像:文学中的司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
[2]张淳.阿伦特、卡夫卡与极权主义统治的元素[J].中国图书评论.2007(1)
[3]叶廷芳.论卡夫卡[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4][美]理查德·A·波斯纳,李国庆译.法律与文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5]刘星.“冤案”与司法活动——从卡夫卡《审判》看[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1)
【关键词】法律;审判;诉讼制度;卡夫卡
许多伟大的作家都在其著名的文学作品中刻画过法律及其制度的文学表象,如加缪的《局外人》,托斯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但是这些作家大都是借助司法制度从人性的角度对人性的弱点和阴暗进行深刻的揭露和批判。与这些作家不同,作为一名法学博士,卡夫卡在他的小说中经常会有意无意地体现对于法律的独到见解。《审判》就是一部反映卡夫卡对司法制度理解的“寓言”式的作品,是卡夫卡关于司法制度的最著名文学作品之一,他选择了司法制度作为载体,围绕诉讼过程中的司法活动而展开,通过一个公民K因莫须有的罪名被逮捕,最后被处死的故事,“忠实再现了奥匈帝国刑事程序的很多细节”,同时以主人公内在思想发展变化为线索,运用夸张的艺术手法,揭露司法制度异化与黑暗的社会现实。
大部分《审判》的评论从文学艺术或者哲学或者社会政治学角度对《审判》的评析,认为这部小说的所谓的“审判”至少包含着三层不同的理解,小说中的“审判”既可以被看作是对“无罪”的审判,也被看作是对“有罪”的审判,同时还被看作对“审判”的审判。《审判》这部小说的主人公约瑟夫·K在自己的寓所里莫名其妙地被捕,经过冗长而怪诞的审判程序,最后被判處死刑,这是对“无罪”的审判;在诉讼活动进行的过程中,K逐步认识到自己也是这个罪恶世界中的一部分,也在有意无意地为害他人,这是对“有罪”的审判;在所有这些审判程序的背后还有最终的总审判,卡夫卡说:“我们发现自身处于罪孽很深重的状态中”,这与实际罪行无关。
在贯穿整部小说的司法活动中,卡夫卡准确地描述了司法制度,不仅仅通过象征性描写讽刺制度的荒诞,还深刻地揭示了司法制度本身的异化之恶。卡夫卡借文中的角色之一的画家之口,将“法”定义为两种截然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通过成文法明确规定的,一是通过当事人亲身体验发现的,“它们根本不是一回事”。书中作者描绘了扭曲自身本质的两种个人难以抗拒的异化,一种是人的异化,另一种是司法制度的异化。制度异化更具有普遍性,凭借其巨大的影响力,成为人异化的主要因素。阿伦特认为,“卡夫卡充分展现了所谓官僚机构的真实本质的可怕,当一个人陷进官僚机构就意味着已经被判了刑……这种机构无意义的自动运行拥有最终决定的特权时,没有人可以从司法程序中期许正义”。司法制度本来是由“人”所创造出来,其目的是服务于人,但是却在人的参与与控制下起了反作用,与人们创造司法制度的初衷相背离,变成了制约“人”的“利维坦”。
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首要目的,同时司法制度也要维护整个社会的法治和公平正义,因此制度的运作应当是谨慎,同时也应当是节制的。然而,一旦司法制度的运作脱离制度自身目的而被异化,那么,司法制度任何运作都会给个人和整个社会带来灾难。波斯纳在《法律与文学》一书中认为,主角约瑟夫·K的行为和惩罚都脱离了关系。卡夫卡不但将法律里罪与罚的逻辑顺序颠覆了,先起诉,然后由被告苦苦追寻罪名为何,甚至将罪与罚脱钩。卡夫卡曾说:“罪与法是相互吸引的。”K到底犯了什么罪?这是书中最大的不解之谜。没有逮捕的正当程序,没有逮捕证,被捕者竟不知何罪名被逮捕,执行逮捕者亦未告知罪名。卡夫卡在其作品里将法律诡异化以隐喻不确定的存在意义,用冷静客观的叙述语言为我们描绘出一幅幅夸张、怪异的画面,把虚妄离奇的现象与深刻的制度本质联系起来,这与修辞及诡辩在法律实务上所扮演的角色有异曲同工之妙。K被异化的司法机器网罗进去司法制度中而无法摆脱,由通知逮捕,到法院传讯,再到判处并执行死刑。司法制度按照自身的惯性逻辑处理问题,无论K是否关心法律程序的运作,也无论K是否认罪,这些都不影响司法制度运作的进程。K不得不随着司法程序的进程一步一步地参与诉讼活动,同时他意识到应该拒绝这场荒谬的审判,但他又不由自主地放弃这一想法,仍就寄希望于司法制度,希望通过司法制度的运作还他公道。正是在这种背景中,小说主人公约瑟夫·K迎来了他的人生的悲剧。
《审判》的荒涎是戏剧性的,但它却是一个公然的假设,同时这个悲剧不是K所独有的,而是属于所有“人”的。
参 考 文 献
[1]徐昕.正义的想像:文学中的司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
[2]张淳.阿伦特、卡夫卡与极权主义统治的元素[J].中国图书评论.2007(1)
[3]叶廷芳.论卡夫卡[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4][美]理查德·A·波斯纳,李国庆译.法律与文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5]刘星.“冤案”与司法活动——从卡夫卡《审判》看[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