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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离婚经济救济制度在妇女权益维护上存在的司法实践盲区,即法律规定"门槛"高,妇女实际获得补偿低,妇女实际得到帮助程度有限等。认为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由于社会性别分析方法和视角的介入与确立,使得《统一结婚离婚法》能够在财产分割、扶养费等方面制定具体规定,有力保障离婚女性的权益。认为我国立法和司法应进一步关注和研究妇女家务贡献贬值问题与离婚女性生活困难问题,应发挥社会性别理论意义,以促进婚姻家庭法律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