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疫情防控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刑事司法应坚守法治原则,充分发挥刑事司法应对疫情防控的引领作用。公安机关应完善突发事件刑事立案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以有助于企业发展和疫情防控。检察机关应确立有效的办案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职能,同时应在审查批捕和起诉方面发挥认罪认罚从宽的作用。人民法院需创新网络司法服务,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发挥司法能动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防控疫情渎职犯罪时应充分发挥渎职行为的纪法衔接机制,依法把握相关渎职犯罪的罪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