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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以下简称《原条例》)。《原条例》是我国涉及道路运输业最早的、国家层面的法规,自2002年3月15日施行以来,在遏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重大事故、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且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