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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歧视现象不仅影响高等教育的走向和发展、造成劳动力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影响社会的和谐安定,而且也与法治精神和法律价值相背离。立法保障是真正实现毕业生就业平等的重要手段。因此,从立法角度出发,针对我国反就业歧视立法主体意识薄弱、法律层次体系不规范、反就业歧视法律缺失的现状,国家有必要通过增强立法主体意识、规范反就业歧视法律体系、制定高校毕业生反就业歧视法三方面对就业歧视现象进行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