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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于国立广东大学的“院—系”建制,经历了国立中央大学“院—系、科”建制的改造,最后在《大学组织法》中以制度形式确立,学科建制进入规范有序的发展阶段。1929年后国立大学普遍采用“院—系”建制,沿用至1952年的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时期。民国时期国立大学多学科“院—系”建制呈现出基础学科院系设置普遍而全面、应用学科院系设置不均衡的总体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