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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网络借贷高速发展的一年。据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网贷行业运营平台达到了2595家,再创历史新高。互联网金融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风险也在不断暴露,大量平台出现问题,严重影Ⅱ向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这几年跑路风波不断,特别是去年e租宝事件之后更是引起了巨大的社会舆论,如果这样还不重视风险防范的话那就真的是怪了。2016年全国两会召开之际,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网贷行业监管成为业界关注较高的话题,引起了总理和两会代表们的重视。
李克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2014年两会,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这是“互联网金融”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的报告用“异军突起”来评价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并继续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在今年的“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做工作报告时提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总理在报告中称,“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扎紧制度笼子,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此举显示了决策层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重视,也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将迎来合规发展之年。
周小川:互联网金融出现新的挑战,需要新的研究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谈到如何监管和整治互联网金融时表示:“我觉得普遍说互联网金融出现比较多的跑路,互联网金融这个词也不是太准确的一个词,另外里面包含的业务也比较多,尤其是互联网在支付业务上、P2P业务上、众筹业务上、保险产品销售方面,还有一些其他的互联网涉及到金融方面的活动,表现是不一样的。有些方面表现挺好的,而且贡献也很大,效率提高也挺快。比较集中、失败率比较高的,由于失败导致跑路的主要是P2P网贷这个环节,因此大家也都关注这个问题。这些还都是新生事物,出了事大家都希望加强监管,但究竟行业应该是什么样的规矩,怎么样监管还正在探索之中。
去年国务院对互联网金融有一个文件专门讲了如何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同时里面也提到了监管,去年7月份出台。但是形势发展很快,又有很多新的问题发生,原来出的文件还没有真正落实执行,还没有全都做到,又有一些新的挑战,还需要进行新的研究。互联网也需要加强自律管理,所以也要成立互联网金融协会,这个协会已经筹备了一段时间,在未来若干天会正式挂牌成立,加强自律方面的管理。
针对互联网上有一些动机不良或者是经营手段不正确,特别是欺诈,大家对此比较愤怒,针对这种情况要有一些专项整治,有问题的不仅是监管、不仅是自律,还要整治,这样的话能够更加有助于互联网的健康发展,要把劲使在应该使的方向上,确实方便大家提高效率,创新服务,激励机制也要鼓励他们往这个方向发展,而把那些打坏主意的,或者是欺诈的、一开始就动机不良的,要进行监管和整治。同时一些风险意识不强、经营过程中由于自己不谨慎而出现问题的,未来也要通过规则和监管来引导他们走健康的路。”
尚福林:参与互联网金融要注意看清三点
在今年“两会”期间,一行三会领导人召开的记者会上,央行行长周小川和银监会主席尚福林不约而同都谈到了P2P,表示央行和银监会将对互联网金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尚福林还提出了指导投资者挑选P2P平台的三看标准,即看对象、回报和营销。
尚福林指出:“对P2P业务,银监会也会继续加强监管,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治理。在这儿我要提示大家,在参与社会金融活动的时候,必须十分审慎,要着重做好‘三看’:一是看对象。看他是不是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在筹集资金。二是看回报。看是不是承诺超常的高利回报。现在的企业情况、经济发展情况大家都清楚,动则高达百分之十几、甚至百分之二十几的回报,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做到的,这就有涉嫌非法集资之嫌。三是看营销。看营销是否公开宣传,以公开宣传的形式募集资金。看清三点以后再做审慎的投资决定。”
黄奇帆:互联网金融可引入负面清单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两会”期间谈到互联网金融乱象时表示,他曾发现有外地农民在经过为期两周的培训后,专门到重庆开办投资咨询公司进行非法集资。某省一个村子就来了重庆30多人,这些人一共注册了两百个金融投资公司。他们发现重庆码头上一年内注册了2000多个此类公司。之后,黄奇帆下令把这2000多个公司全部关掉。
黄奇帆表示,社会上对互联网金融有两种理解,一是传统金融企业“ 互联网”,后者仅是技术手段,作为高效配置资源工具。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企业,借助互联网技术改善经营状况,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另一种是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业务,对后一种类型,“若认为搞了互联网就能颠覆金融,从而产生全新的‘互联网金融’,那就是虚幻的自我感觉,是缺乏科学依据的”。
黄奇帆认为,互联网金融主要体现于结算领域。对结算领域的互联网金融,应规范推广,支持其发展。如果互联网公司涉足融资贷款领域,就要高度关注。因为稍有不当,就会引发风险甚至是大风险,因此必须设置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主要体现在筹资方面和投资方面。在筹资方面,要确定“三个不许”的原则,包括不许设置固定回报、高息揽储;不许乱集资,坚决打击乱集资;不许自设“资金池”,资金必须由第三方托管。
黄震: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六点建议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提出六点建议。“首先要认清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本质,整治互联网金融环境并不是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打击,而是更好地夯实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石;第二,政府已经转变采纳建议的态度,由从前的刚性监管、严厉打击转变为谦虚倾听;第三,风险意识是互联网金融行业自知自律的重要基础,有助于推动行业规范的发展与监管政策的落实;第四,互联网金融发展必须以用户为中心,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和落实消费者权益为中心;第五,应在双向互动的基础上制定政策;第六,进行监督规范的准则可归纳为:软法为先,硬法托底,刚柔相济,混合为治。”
李克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2014年两会,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这是“互联网金融”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的报告用“异军突起”来评价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并继续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在今年的“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做工作报告时提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总理在报告中称,“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扎紧制度笼子,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此举显示了决策层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重视,也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将迎来合规发展之年。
周小川:互联网金融出现新的挑战,需要新的研究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谈到如何监管和整治互联网金融时表示:“我觉得普遍说互联网金融出现比较多的跑路,互联网金融这个词也不是太准确的一个词,另外里面包含的业务也比较多,尤其是互联网在支付业务上、P2P业务上、众筹业务上、保险产品销售方面,还有一些其他的互联网涉及到金融方面的活动,表现是不一样的。有些方面表现挺好的,而且贡献也很大,效率提高也挺快。比较集中、失败率比较高的,由于失败导致跑路的主要是P2P网贷这个环节,因此大家也都关注这个问题。这些还都是新生事物,出了事大家都希望加强监管,但究竟行业应该是什么样的规矩,怎么样监管还正在探索之中。
去年国务院对互联网金融有一个文件专门讲了如何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同时里面也提到了监管,去年7月份出台。但是形势发展很快,又有很多新的问题发生,原来出的文件还没有真正落实执行,还没有全都做到,又有一些新的挑战,还需要进行新的研究。互联网也需要加强自律管理,所以也要成立互联网金融协会,这个协会已经筹备了一段时间,在未来若干天会正式挂牌成立,加强自律方面的管理。
针对互联网上有一些动机不良或者是经营手段不正确,特别是欺诈,大家对此比较愤怒,针对这种情况要有一些专项整治,有问题的不仅是监管、不仅是自律,还要整治,这样的话能够更加有助于互联网的健康发展,要把劲使在应该使的方向上,确实方便大家提高效率,创新服务,激励机制也要鼓励他们往这个方向发展,而把那些打坏主意的,或者是欺诈的、一开始就动机不良的,要进行监管和整治。同时一些风险意识不强、经营过程中由于自己不谨慎而出现问题的,未来也要通过规则和监管来引导他们走健康的路。”
尚福林:参与互联网金融要注意看清三点
在今年“两会”期间,一行三会领导人召开的记者会上,央行行长周小川和银监会主席尚福林不约而同都谈到了P2P,表示央行和银监会将对互联网金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尚福林还提出了指导投资者挑选P2P平台的三看标准,即看对象、回报和营销。
尚福林指出:“对P2P业务,银监会也会继续加强监管,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治理。在这儿我要提示大家,在参与社会金融活动的时候,必须十分审慎,要着重做好‘三看’:一是看对象。看他是不是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在筹集资金。二是看回报。看是不是承诺超常的高利回报。现在的企业情况、经济发展情况大家都清楚,动则高达百分之十几、甚至百分之二十几的回报,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做到的,这就有涉嫌非法集资之嫌。三是看营销。看营销是否公开宣传,以公开宣传的形式募集资金。看清三点以后再做审慎的投资决定。”
黄奇帆:互联网金融可引入负面清单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两会”期间谈到互联网金融乱象时表示,他曾发现有外地农民在经过为期两周的培训后,专门到重庆开办投资咨询公司进行非法集资。某省一个村子就来了重庆30多人,这些人一共注册了两百个金融投资公司。他们发现重庆码头上一年内注册了2000多个此类公司。之后,黄奇帆下令把这2000多个公司全部关掉。
黄奇帆表示,社会上对互联网金融有两种理解,一是传统金融企业“ 互联网”,后者仅是技术手段,作为高效配置资源工具。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企业,借助互联网技术改善经营状况,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另一种是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业务,对后一种类型,“若认为搞了互联网就能颠覆金融,从而产生全新的‘互联网金融’,那就是虚幻的自我感觉,是缺乏科学依据的”。
黄奇帆认为,互联网金融主要体现于结算领域。对结算领域的互联网金融,应规范推广,支持其发展。如果互联网公司涉足融资贷款领域,就要高度关注。因为稍有不当,就会引发风险甚至是大风险,因此必须设置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主要体现在筹资方面和投资方面。在筹资方面,要确定“三个不许”的原则,包括不许设置固定回报、高息揽储;不许乱集资,坚决打击乱集资;不许自设“资金池”,资金必须由第三方托管。
黄震: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六点建议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提出六点建议。“首先要认清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本质,整治互联网金融环境并不是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打击,而是更好地夯实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石;第二,政府已经转变采纳建议的态度,由从前的刚性监管、严厉打击转变为谦虚倾听;第三,风险意识是互联网金融行业自知自律的重要基础,有助于推动行业规范的发展与监管政策的落实;第四,互联网金融发展必须以用户为中心,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和落实消费者权益为中心;第五,应在双向互动的基础上制定政策;第六,进行监督规范的准则可归纳为:软法为先,硬法托底,刚柔相济,混合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