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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侦查部门侦查电子数据取证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主要有以下几项:首先未结合最新版本释义进行操作实践灵活运用;电子数据的取证设备不齐全或跟不上当今以信息时代为代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五大基础技术;侦查人员专业学习功底技能熟练掌握程度不够扎实,运用理论指导日常工作存在差距;破解嫌犯对电子数据易篡改、删除痕迹恢复存储技术;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对电子数据关联性和真实性掌握程度不足,面临勘察取证责任意识不够强烈,容易出现数据遗漏和混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