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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探讨临床应用急诊治疗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的疗效,为临床治疗提供参考依据。方法:随机选取本院于2010年8月——2014年8月收治的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90例为主要研究对象,并随机平均分成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各45例。对对照组患者行常规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综合治疗方案予以治疗,对观察组患者在常规治疗基础上,采用急诊治疗方案进行治疗。结果:通过对比观察两组患者治疗结果发现,与治疗前相比,两组患者病情均有明显改善,PaO2上升,PaCO2下降,但是观察组在各项指标上,效果略胜对照组一筹,P<0.05,有统计学意义。此外,经过临床治疗,观察组患者的总有效率(93.3%)明显高于对照组患者(77.7%),即观察组患者的病情改善情况比对照组表现更优异,P<0.05,组间对比有统计学意义。结论:急诊治疗方案对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比常规治疗方案更能有效改善患者病情,提高患者生活质量,今后可在临床上大力推广和应用。
关键词:重症哮喘;呼吸衰竭;急诊;临床疗效
作为一种在人体气道内发生的支气管慢性炎症疾病,重症哮喘在临床上极为常见。它通常因多种炎症细胞共同参与而发病。重症哮喘发病较急,且病情进展迅速。如果患者在短时间内未能得到及时治疗,有可能会出现肺不张、酸中毒、自发气胸等并发症,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患者出现呼吸衰竭症状,危及患者生命[1]。针对重症哮喘,临床上一般会依据患者病情轻重,以皮质类激素、抗生素以及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等药物为主,制定出阶梯式治疗方案[2]。但这些方案均需较长治疗时间,难以有效降低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的死亡率。为此,本文通过研究本院于2010年8月——2014年8月收治的90例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病例,探讨临床上采用急诊抢救方案的治疗结果,分析总结其有效性和临床意义,现将研究内容报告整理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利用本院于2010年8月——2014年8月收治的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90例作为研究对象,进行临床数据分析。这90位患者在治疗前均已经过诊断,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的关于重症哮喘诊断标准。将这些患者随机平均分成两组,一组命名为观察组,另一组命名为对照组。在观察组患者中,男性21例,女性24例,他们的年龄在49~73岁之间,平均年龄为43.6岁。对照组患者包括23例男性患者和22例女性患者,年龄区间在51~75岁之间,平均年龄为47.1岁。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比如性别、年龄无明显差别,P>0.05,不存在统计学差异,能够进行比较分析。
1.2治疗方法
1.2.1 对照组
对于45例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的对照组患者依据病情,施以皮质类激素、细胞膜稳定剂、长效β2受体激动剂、氨茶碱等药物治疗,同时进行祛痰、吸氧、解痉、抗感染、平喘以及纠正酸碱电解质紊乱等常规方法治疗。
1.2.2 观察组
对另外45例观察组的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在对照组的治疗基础上,再辅以机械通气治疗。首先,将患者体位调整到利于治疗之位;其次,利用S/T通气机工作模式,将吸气压力从6 mmHZO开始缓慢调升(1 cmHzO=0.098 kpa )至12一18 mmHZO之间为宜。在治疗过程中,须考虑患者感受,以其感到舒适为参考标准。呼吸频率保持在14一16次/min,呼吸机氧浓度在35%一45%之间。观察组患者每天进行机械通气治疗的时间最低为6小时。对于严重的患者,可适当延长治疗时间,甚至可全天进行治疗。
机械通气辅助治疗在操作过程中需密切关注患者各项生命体征的变化,观察其是否出现不良反应,呼吸道是否保持通畅。如果经过以上这些治疗后,患者的喘息症状仍然比较明显,甚至出现极度严重的呼吸障碍,则可考虑立即采取气管插管呼吸机的辅助治疗方法,并在征得家属同意的基础上,将患者转入ICU重症监护室密切观察。
1.3观察指标和评价标准
对观察组和对照组两组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治疗前和治疗后的PaO2、PaCO2以及两组患者的症状缓解程度进行记录并整理。然后根据两组患者的身体各项指标,分析评价各自的临床治疗总有效率。
本次研究的临床效果评定分为显效、有效和无效三个档位。显效是指:患者的哮喘及呼吸衰竭症状彻底消失;有效是指:患者的哮喘及呼吸衰竭症状有所改善;无效是指:患者所有临床症状均无任何改善,治疗没有任何效果。
1.4统计学方法
在本次研究中,所有的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在治疗前及治疗后的一切数据均采用卡方软件V 1.70版本进行分析研究;数据间采取χ2进行检验比较,并用百分比(%)表示;生命体征的改善数据利用SPSS 13.0软件进行统计,期间数据间比较方法使用均数t检验,以(x士s)表示。P<0.05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在对90例观察组和对照组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进行分别治疗结束后4小时,两组患者病情均有明显改善,血气分析指标PaO2上升,PaCO2下降,P<0.05,有统计学意义。此外,在横向对比中,采用常规治疗方案的对照组患者临床总有效率为93.3%,而采用急诊治疗方案的观察组总有效率为77.7%,观察组对病情的改善情况及各项指标略胜对照组一筹,组间对比有明显差异,P<0.05,存在统计学意义。具体数据如表1、表2所示。
表1 两组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血气分析指标比较(x±s)
表2 两组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临床治疗效果比较[n(%)]
3 讨论
重症哮喘这种常见的呼吸道疾病对患者的身体伤害很大,临床上主要通过剧烈咳嗽、呼吸困难以及肺部喘鸣音等症状来体现。病情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患者还会出现呼吸窘迫和烦躁难安等严重情况,继而并发呼吸衰竭,危及患者生命[3]。基于这一点,临床上对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的治疗常常是依据患者病情,进行针对性的综合治疗。而在诸多治疗方法中,急诊治疗有着突出的效果和作用,它是成功挽救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生命的关键。本文通过对本院收治的90例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进行分组研究,证明观察组通过急诊治疗方案进行治疗的疗效以及血气分析指标,均比对照组有更好表现。这说明,采用急诊治疗方案能够有效抢救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并能改善其临床症状,从而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值得临床上进行深入推广和应用。
参考文献:
[1] 李水清.急诊治疗重症哮喘20例临床疗效观察[J].现代诊断与治疗.2014,12:2770-2771.
[2]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支气管哮喘的定义、诊断、治疗及教育和管理方案)[J].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03,26(3):132-138.
[3] 刘东伟.急诊治疗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的临床疗效观察[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CHSM,2015,6:13.
关键词:重症哮喘;呼吸衰竭;急诊;临床疗效
作为一种在人体气道内发生的支气管慢性炎症疾病,重症哮喘在临床上极为常见。它通常因多种炎症细胞共同参与而发病。重症哮喘发病较急,且病情进展迅速。如果患者在短时间内未能得到及时治疗,有可能会出现肺不张、酸中毒、自发气胸等并发症,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患者出现呼吸衰竭症状,危及患者生命[1]。针对重症哮喘,临床上一般会依据患者病情轻重,以皮质类激素、抗生素以及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等药物为主,制定出阶梯式治疗方案[2]。但这些方案均需较长治疗时间,难以有效降低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的死亡率。为此,本文通过研究本院于2010年8月——2014年8月收治的90例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病例,探讨临床上采用急诊抢救方案的治疗结果,分析总结其有效性和临床意义,现将研究内容报告整理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利用本院于2010年8月——2014年8月收治的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90例作为研究对象,进行临床数据分析。这90位患者在治疗前均已经过诊断,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的关于重症哮喘诊断标准。将这些患者随机平均分成两组,一组命名为观察组,另一组命名为对照组。在观察组患者中,男性21例,女性24例,他们的年龄在49~73岁之间,平均年龄为43.6岁。对照组患者包括23例男性患者和22例女性患者,年龄区间在51~75岁之间,平均年龄为47.1岁。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比如性别、年龄无明显差别,P>0.05,不存在统计学差异,能够进行比较分析。
1.2治疗方法
1.2.1 对照组
对于45例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的对照组患者依据病情,施以皮质类激素、细胞膜稳定剂、长效β2受体激动剂、氨茶碱等药物治疗,同时进行祛痰、吸氧、解痉、抗感染、平喘以及纠正酸碱电解质紊乱等常规方法治疗。
1.2.2 观察组
对另外45例观察组的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在对照组的治疗基础上,再辅以机械通气治疗。首先,将患者体位调整到利于治疗之位;其次,利用S/T通气机工作模式,将吸气压力从6 mmHZO开始缓慢调升(1 cmHzO=0.098 kpa )至12一18 mmHZO之间为宜。在治疗过程中,须考虑患者感受,以其感到舒适为参考标准。呼吸频率保持在14一16次/min,呼吸机氧浓度在35%一45%之间。观察组患者每天进行机械通气治疗的时间最低为6小时。对于严重的患者,可适当延长治疗时间,甚至可全天进行治疗。
机械通气辅助治疗在操作过程中需密切关注患者各项生命体征的变化,观察其是否出现不良反应,呼吸道是否保持通畅。如果经过以上这些治疗后,患者的喘息症状仍然比较明显,甚至出现极度严重的呼吸障碍,则可考虑立即采取气管插管呼吸机的辅助治疗方法,并在征得家属同意的基础上,将患者转入ICU重症监护室密切观察。
1.3观察指标和评价标准
对观察组和对照组两组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治疗前和治疗后的PaO2、PaCO2以及两组患者的症状缓解程度进行记录并整理。然后根据两组患者的身体各项指标,分析评价各自的临床治疗总有效率。
本次研究的临床效果评定分为显效、有效和无效三个档位。显效是指:患者的哮喘及呼吸衰竭症状彻底消失;有效是指:患者的哮喘及呼吸衰竭症状有所改善;无效是指:患者所有临床症状均无任何改善,治疗没有任何效果。
1.4统计学方法
在本次研究中,所有的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在治疗前及治疗后的一切数据均采用卡方软件V 1.70版本进行分析研究;数据间采取χ2进行检验比较,并用百分比(%)表示;生命体征的改善数据利用SPSS 13.0软件进行统计,期间数据间比较方法使用均数t检验,以(x士s)表示。P<0.05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在对90例观察组和对照组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进行分别治疗结束后4小时,两组患者病情均有明显改善,血气分析指标PaO2上升,PaCO2下降,P<0.05,有统计学意义。此外,在横向对比中,采用常规治疗方案的对照组患者临床总有效率为93.3%,而采用急诊治疗方案的观察组总有效率为77.7%,观察组对病情的改善情况及各项指标略胜对照组一筹,组间对比有明显差异,P<0.05,存在统计学意义。具体数据如表1、表2所示。
表1 两组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血气分析指标比较(x±s)
表2 两组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临床治疗效果比较[n(%)]
3 讨论
重症哮喘这种常见的呼吸道疾病对患者的身体伤害很大,临床上主要通过剧烈咳嗽、呼吸困难以及肺部喘鸣音等症状来体现。病情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患者还会出现呼吸窘迫和烦躁难安等严重情况,继而并发呼吸衰竭,危及患者生命[3]。基于这一点,临床上对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的治疗常常是依据患者病情,进行针对性的综合治疗。而在诸多治疗方法中,急诊治疗有着突出的效果和作用,它是成功挽救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生命的关键。本文通过对本院收治的90例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进行分组研究,证明观察组通过急诊治疗方案进行治疗的疗效以及血气分析指标,均比对照组有更好表现。这说明,采用急诊治疗方案能够有效抢救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患者,并能改善其临床症状,从而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值得临床上进行深入推广和应用。
参考文献:
[1] 李水清.急诊治疗重症哮喘20例临床疗效观察[J].现代诊断与治疗.2014,12:2770-2771.
[2]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支气管哮喘的定义、诊断、治疗及教育和管理方案)[J].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03,26(3):132-138.
[3] 刘东伟.急诊治疗重症哮喘合并呼吸衰竭的临床疗效观察[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CHSM,2015,6:13.